索引号: | 20200316172449 | 生成日期: | 2020-03-16 17:24:49 |
---|---|---|---|
信息名称: |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分析报告 | 发布机构: |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分析报告
【基本情况】
2019年度,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1518件,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425件,同比增长27.9%。其中:投诉1186件,同比增长25.5%;举报255件,同比增长41.6%;建议77件,同比增长21%。有效办结率和回访率均为100%,消费者满意率9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3万元。
【商品类投诉举报】
1.服装鞋帽类。服装类商品质量参差不齐,面料起球、掉色、残缺、瑕疵、色差大;鞋类商品出现断底、断面、开胶、皮面严重褪色,不履行“三包”义务。
2.食品类。预包装食品违反《食品标签管理规定》;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经营者伪造涂改生产日期、保质期;虚假宣传。
3.家用电器类。售后服务跟不上;不认真履行承诺,个别商家不按时提供售后服务。
4.交通工具类。经营者存在不按合同或约定按时交付车辆和车辆合格证、退付订金以及临时加价等行为;售后服务不规范,存在故障屡修不好、销售不合格零配件、过度维修、价格不透明。
5.家具用品类。质量与定制的商品存在偏差;经销商不按“三包”规定或拒绝履行“三包”义务。
【服务类投诉举报】
1.餐饮和住宿。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餐饮场所服务态度差,不能保持清洁的环境条件;酒店卫生差,团购价到店不能使用。
2.预付卡消费。个别健身房、美容美发等经营主体由于经营不善,门店关门、主体变更,持有预付卡的消费者不能继续正常使用,消费者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3.物业水电气暖收费。天然气初装费、有线电视初装费收费不合理;小区内停车收费不符合国家规定;物业费随意涨价等问题。
4.房屋装修。经营者不履行合同,不能保证按时交付使用,不按照装修合同擅自改变装修材料品牌。
5.文化娱乐体育。个别影院、儿童游乐场等消费场所因经营者歇业、转让、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导致经营无法继续营业,服务得不到保障。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