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10305114809 | 生成日期: | 2021-03-05 11:48:09 |
---|---|---|---|
信息名称: | 和政县宁河春纯粮酒专卖店销售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白酒 | 发布机构: |
和政县宁河春纯粮酒专卖店销售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白酒
当事人和政县宁河春纯粮酒专卖店销售的生产日期为2016、08、23,规格500毫升/瓶宁河春纯粮窖藏白酒经抽样检验,甜蜜素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已查明,当事人共购进上述不合格食品2件,4瓶用于抽样检验,其他不合格白酒未销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和政县宁河春纯粮酒专卖店不予立案处罚。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