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产品质量检验所全面完成第一季度煤炭抽样委托检验任务
为加强煤炭质量管理,规范煤炭市场秩序,州产品质量检验所认真履行职责,第一季度共受理县级煤炭抽样委托检验任务71批次,目前已全面完成第一季度检验任务。
此次检验项目涵盖煤炭中全硫、灰分、挥发分、水分4项关键指标,是评价煤炭品质、燃烧特性及环保性能的重要参数,能够全面反映所检煤炭的质量状况。为确保检验工作的严肃性和结果的可靠性,州产品质量检验所技术人员严格依据《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国家标准进行检验。从样品的接收、登记、制备到检验分析的每一个环节,实施了全过程监管,确保操作无偏差。检验过程中,同步使用标准物质进行质量控制,对检测数据进行严格审核,第一季度商品煤共有4批次硫含量超标,合格率94.37%。
下一步,州产品质量检验所将继续秉持“科学、公正、准确、高效”的质量理念,持续提升检测能力和服务水平,继续配合做好后续煤炭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严把煤炭质量关,为保障能源安全、促进节能减排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