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第一季度煤炭抽检工作
积极开展煤质抽检 助力大气污染防治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第一季度煤炭抽检工作
为加强煤炭市场监管,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降低民用煤炭燃烧排放污染,扎实履行煤质抽检工作职责。一季度以来,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强化执法,积极开展煤炭质量监督抽检和监管工作。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安排部署。结合煤炭质量监管实际,统筹安排部署全年煤炭质量监管工作,印发《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6年煤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辖区煤炭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抽检,不留死角,按照民用燃煤标准,分季度开展煤炭监督抽查工作,对挥发分、全硫、灰分等关键污染项目开展检验检测,通过煤炭抽检及时发现不合格煤炭,严厉打击民用煤炭销售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要,适时组织执法执法人员对重点区域、重点经营单位开展煤炭执法抽样送检工作,着力提高煤炭质量监管水平,助力全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是规范检验检测行为,加大煤质抽检力度。 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在去年大气污染“冬防”工作煤质抽检的基础上,统筹安排辖区内全年煤炭抽检计划,组织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抽样规则,依照“现场告知、取样标准、封存严密、签字规范、文书送达”抽样程序,对辖区内煤炭经营主体的民用散煤进行了现场抽样,在封存留样后送往州产品质量检验所检验。抽检工作全程运用中国电子质量监督系统(e-CQS系统)开展抽样和检验,积极推进全州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互通共享。州产品质量检验所抽调专业技术骨干,依据相关检验检测规程,积极做好煤炭样品制样、关键指标检验检测、检验记录留存、检验报告出具等工作,截至目前,第一季度煤炭样品63批次正在检验中。
三是强化日常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在往年监管工作的基础上,有效发挥各市场监管所神经末梢作用,实施网格化管理,持续加大对煤炭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和巡查力度,对经营主体资格、购销情况、出厂煤炭检测报告、明码标价、计量器具等进行全面检查,完善更新煤炭经营单位监管台账,督促经营主体不断完善购进和销售台账,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做到明码标价,使用经检定的计量器具,不销售不合格煤炭,确保市场煤炭质量符合标准要求,自觉维护煤炭市场良好秩序。
四是宣传普及质量知识,促进共治格局。 开展质量监管工作中,执法人员不断加大煤炭质量及环保知识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对清洁煤炭的认识,动员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价格欺诈、缺斤少两等煤炭销售违法行为,营造煤炭综合治理良好氛围。 同时积极加强州、县市局的业务沟通,保障州、县市两级煤质监管工作无缝衔接、精准监管。
下一步,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煤炭质量抽检及煤质管控工作,对销售不合格产品的煤炭经营业户依法进行查处,利用质量抽检倒逼煤炭经营行业自律,全面提高全州煤炭质量水平,确保百姓用上“清洁煤”、“放心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