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整治商品过度包装和“天价”月饼行动典型案例(第一批)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09-12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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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中秋佳节,月饼销量暴增,为防止过度包装“天价”月饼等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发生,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扎实开展商品过度包装和“天价”月饼集中整治行动,依法纠正了部分生产经营主体过度包装商品的行为。现集中整治行动第一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依法纠正临夏市某公司销售过度包装月饼行为

经查,临夏市某公司销售的规格型号为“8粒装”、“12粒装”的两款盒装月饼,包装成本分别占销售价的27%31%。以上两款盒装月饼货值共计85620元,均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所有包装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15%”的规定。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禁止过度包装的规定。92日,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  

二、依法纠正临夏市某经营门店销售过度包装月饼行为

经查,临夏市某经营门店销售规格型号为“经典华礼”、 团圆”、“五号月宫”、“花开富贵”、“好运中国”的五款月饼,包装成本分别占销售价的44%31%29%29%44%。以上五款盒装月饼货值共计18225元,均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所有包装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15%”的规定。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禁止过度包装的规定。92日,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

三、依法纠正临夏县某蛋糕坊销售过度包装月饼行为

经查,临夏县某蛋糕坊销售的规格型号为“尊诚御礼”、“中国味”、“天地盖礼”、“御尊”的四款月饼,包装成本分别占销售价的69%55%68%69%。以上四款盒装月饼货值共计2678元,均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所有包装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15%”的规定。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禁止过度包装的规定。97日,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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