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2026年汛期市场价格行为的提示函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6-08-03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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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规范2026年汛期市场价格行为的提示函

全州各经营主体、行业协会:

当前我州进入“七下八上”主汛期,叠加暑期避暑旅游旺季,景区景点客流激增,粮油肉菜、民宿餐饮、客运交通价格波动风险加大。为稳定市场物价,保障群众、游客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州实际,现就规范汛期价格行为提示如下:

一、压实经营主体稳价责任,恪守诚信经营底线。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民宿餐饮、交通客运、线上平台等经营主体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遵循公平合法定价原则,汛期不得借暴雨封路、景区限流、物资紧缺随意涨价;民生必需品米面粮油、肉禽蛋奶、蔬菜水果等商品要合理控制进销差价;行业协会不得组织商户串通抬价,主动引导行业自律。

二、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做到线上线下透明统一。线下商户、景区、民宿、客运等经营主体要做到价签齐全、货签对位,特色小吃、生鲜散装食品要清晰标注单价;酒店、景区周边农家乐、露营基地要完整公示住宿、菜品、停车等全部收费项目,禁止旺季临时加价、禁止捆绑消费、禁止单方面撕毁线上预订合约;城乡客运、旅游包车、网约车、景区游船要严格执行公示运价,不得雨天坐地起价;外卖、团购要统一线上线下标价,严禁在标价外收取未标明的配送、打包服务费。

三、严守价格红线,严禁各类违规牟利行为。不得捏造汛情、物资短缺虚假信息,制造负面影响;牛羊肉、花椒等本地特色商品经营主体禁止囤货压货、待价而沽,严禁抱团串通抬高售价;不得使用虚假折扣、低价引流高价结算、缺斤短两等手段实施价格欺诈。

四、全面自查自纠,强化巡查执法监督。各经营主体即日起开展价格自查,及时整改标价混乱、违规涨价问题。州、县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旅游景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网红门店等主体的巡查频次,对提醒告诫拒不整改、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的主体依法从重处罚,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广大群众、游客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留存票据、标价照片,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希望全州各经营主体同心保供稳价,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汛期消费市场,守护群众平安度汛、游客舒心出游。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