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取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公开范围
依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
1.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的机构简介、机关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班子分工、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情况;
2.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需标注是否有效)以及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情况;
3.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等;
4.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5.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网站(网址:https://scjg.linxia.gov.cn)
2.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公开专栏、电子显示屏、发放便民资料等方式进行公开。
3.积极运用“临夏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抖音等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渠道
网站: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网站 网址:https://scjg.linxia.gov.cn
微信公众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今日头条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抖音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1.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甘肃省临夏市新华街政府统办楼2楼;
2.临夏州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 地址:甘肃省临夏市红园路彩陶馆安置楼一、二楼。
(四)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以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发布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期答复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且延期的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公众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临夏市新华街政府统办楼2楼。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16381。
传真号码:0930-6287029。
邮政编码:731100。
电子邮箱:lxzscjgj@163.com。
(二)申请方式
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scjg.linxia.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在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五)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本部门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六)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审计类信息,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我局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规范“五一”“端午”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的提醒告诫书
全州各市场经营主体及相关单位:
“五一”“端午”假期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现对全州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
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合理、诚信、质价相符的原则合理制定价格,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全面落实明码标价规定
各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不得对政府定价项目擅自涨价,不得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或服务价外加价,价格如有变化的,必须及时更换标价签、标价牌,严禁事后收取未经标明的费用。经营者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
三、切实规范自身价格行为
各经营者要自觉遵守价格承诺,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不得在经营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价格;不得强制搭售商品,变相大幅度提高价格;不得拒绝或不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销售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不得实施混淆、虚假宣传等行为欺骗、误导消费者;水电气、景区门票等须严格执行政府定价,不得擅自调整政府定价;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引导企业合法经营。
四、强化重点行业价格规范
(一)各酒店、民宿行业经营者线上线下应严格明码标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以标明的费用;商品(服务)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及时调整标价,不得在平台订单生效后单方面毁约或擅自提高价格,禁止实施价格欺诈行为。
(二)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以菜单、标价牌、实物展示等载体形式明确标示菜品名称、价格、计量单位等内容;收费的纸巾、餐具要在显著位置标明价格,并向顾客进行告知;结算前应向消费者出具结算清单,列明所消费的项目、价格及总收费金额等信息。
(三)各旅游场所应在售票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依据、投诉电话等;景区景点内商品(服务)网点均应按规定明码标价,禁止价外加价、违规搭售或强制交易;作为交易场所提供者,严格规范景点内小商品、餐饮等延伸服务经营者价格行为。
(四)各类停车场经营者应按规定在停车场入口处、缴费地点等显著位置设置标价牌,标明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免费时间等规定内容。
(五)各商超经营者在开展民生消费品、旅游商品促销活动时,应严格规范价格促销行为,除按规定明码标价外,还应醒目标明活动期限,不得低标高结、虚构原价、虚假打折、先提价后打折,严禁各种形式的价格欺诈行为。
五、法律风险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实施价格欺诈行为的,可处50万元以下罚款;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可处200万元以下罚款;实施哄抬价格的,可处300万元以下罚款;实施虚假宣传的,可处200万元以下罚款。
自本提醒告诫之日起,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规范价格行为。全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五一”“端午”节日期间市场巡查检查力度,价格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广大消费者若遇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消费凭证,在与商家协商未果情况下,及时拨打12315消费维权热线进行反映。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30日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月份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3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4月份,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随机抽取食用农产品、速冻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9大类食品26批次样品。经检验,26批次样品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结论均为合格。现将检验结果公示如下:
附件: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9日
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 样品名称 | 抽样单编号 | 生产/购进/加工/消毒日期 | 规格型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抽样日期 | 检测机构 | 备注 |
1 | 大白菜 | DBJ25622900791230011 | 2025-04-07 | 计量称重 | / | / | 和政县第一中学 | 和政县城关镇西街5号 | 2025-04-10 | 临夏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 购进日期 |
2 | 大米(梗米) | DBJ25622900791230012 | 2024-12-16 | 25kg/袋 | 鱼台樊氏米业有限公司 | 鱼台县王鲁镇陈堂村中段、济徐路南 | 和政县第一中学 | 和政县城关镇西街5号 | 2025-04-10 | 临夏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 生产日期 |
3 | 粉条 | DBJ25622900791230013 | 2025-01-03 | 计量称重 | 秦皇岛鹏发食品有限公司 | 昌黎县安山镇后所营村村北 | 和政县第一中学 | 和政县城关镇西街5号 | 2025-04-10 | 临夏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 生产日期 |
4 | 苹果 | DBJ25622900791230014 | 2025-04-02 | 计量称重 | / | / | 和政县好又多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政县城关镇聚兴时代购物中心负一层(外设仓库地址:杜家河) | 2025-04-10 | 临夏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 购进日期 |
5 | 韭菜 | DBJ25622900791230015 | 2025-04-04 | 计量称重 | / | / | 和政县好又多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政县城关镇聚兴时代购物中心负一层(外设仓库地址:杜家河) | 2025-04-10 | 临夏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 购进日期 |
6 | 菜籽油 | DBJ25622900791230016 | 2024-05-26 | 1.8L/桶 | 和政县星月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甘肃省和政县城关镇南关村经济园区内 | 和政县好又多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政县城关镇聚兴时代购物中心负一层(外设仓库地址:杜家河) | 2025-04-10 | 临夏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 生产日期 |
7 | 羊肉青萝卜(速冻面米生制品) | DBJ25622900791230017 | 2024-12-11 | 500g/袋 | 甘肃省临夏市伊临清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红园新村统征区 | 甘肃陇豫盛世联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政县城关镇富强食代广场负一楼 | 2025-04-10 | 临夏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 生产日期 |
8 | 菠菜 | DBJ25622900791230018 | 2025-04-10 | 计量称重 | / | / | 甘肃陇豫盛世联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政县城关镇富强食代广场负一楼 | 2025-04-10 | 临夏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 购进日期 |
9 | 萝卜 | DBJ25622900791230019 | 2025-04-10 | 计量称重 | / | / | 甘肃陇豫盛世联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政县城关镇富强食代广场负一楼 | 2025-04-10 | 临夏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 购进日期 |
10 | 油饼 | DBJ25622900791230020 | 2025-04-10 | 计量称重 | / | / | 和政县育才初级中学 |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政县城关镇前川巷区 | 2025-04-10 | 临夏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 加工日期 |
11 | 馒头 | DBJ25622900791230021 | 2025-04-10 | 计量称重 | / | / | 和政县育才初级中学 |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政县城关镇前川巷区 | 2025-04-10 | 临夏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 加工日期 |
12 | 甜醋 | DBJ25622900791230022 | 2025-01-02 | 4.25L/桶 | 临夏县法利德清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甘肃省临夏县黄泥湾乡十五里铺村(高速出口南600米) | 和政县育才初级中学 |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政县城关镇前川巷区 | 2025-04-10 | 临夏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 生产日期 |
13 | 鸡肉 | DBJ25622900791230023 | 2025-02-25 | 计量称重 | 山东三兴禽业有限公司 | 山东省日照市莒县 碁山镇 棋山社区居委会山东省日照市莒县棋山镇东陈家尚庄村 | 和政县荣发肉业店(个体工商户) |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政县城关镇西关村前川南巷52号-101 | 2025-04-10 | 临夏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 检疫日期 |
14 | 猪肉 | DBJ25622900791230024 | 2025-04-05 | 计量称重 | 临夏县黄泥湾生猪定点屠宰场 |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县黄泥湾镇振华村 | 和政县占华鲜肉经销部 | 甘肃省临夏州和政县城关镇东街十字路口南侧铺面 | 2025-04-10 | 临夏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 检疫日期 |
15 | 猪肝 | DBJ25622900791230025 | 2025-04-09 | 计量称重 | 临夏市四海生猪屠宰有限责任公司 |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南龙镇南龙西路94号 | 临夏市韩来有熟食店(个体工商户) |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东区街道文昌路兴华锦绣城2号楼1号商铺 | 2025-04-11 | 临夏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 检疫日期 |
16 | 高筋粉挂面 | DBJ25622900791230026 | 2024-10-09 | 350克/袋 | 武威红太阳挂面有限责任公司 |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谢河镇 | 和政县马成虎百货连锁超市(个体工商户) |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政县城关镇御景苑小区S3-1-103,S3-1-104号商铺 | 2025-04-11 | 临夏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 生产日期 |
17 | 红烧牛肉面(油炸方便面) | DBJ25622900791230027 | 2025-02-19 | 102克(面饼85克+配料17克)/袋 | 甘肃临夏哈俩里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县尹集镇临夏经济开发区食品加工区纬三路4号 | 和政县马成虎百货连锁超市(个体工商户) |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政县城关镇御景苑小区S3-1-103,S3-1-104号商铺 | 2025-04-11 | 临夏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 生产日期 |
18 | 豆腐 | DBJ25622900791230028 | 2025-04-11 | 计量称重 | 和政县艾布水产品经销店 |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政县城关镇循环经济园区党氏商贸公司物流园内 | 和政县马成虎百货连锁超市(个体工商户) |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政县城关镇御景苑小区S3-1-103,S3-1-104号商铺 | 2025-04-11 | 临夏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 购进日期 |
19 | 花卷 | DBJ25622900791230029 | 2025-04-11 | 计量称重 | / | / | 临夏州真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折桥镇北滨河东路43号(临夏现代学院大学生服务中心)1号楼101号室 | 2025-04-11 | 临夏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 加工日期 |
20 | 胡萝卜 | DBJ25622900791230030 | 2025-04-10 | 计量称重 | / | / | 临夏市银星餐厅 |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东区街道前河沿东路银星怡景苑1-4号楼商铺(外设仓库地址: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东区街道前河沿东路银星怡景苑1-4号楼商铺) | 2025-04-11 | 临夏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 购进日期 |
21 | 包子 | DBJ25622900791230031 | 2025-04-11 | 计量称重 | / | / | 临夏市银星餐厅 |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东区街道前河沿东路银星怡景苑1-4号楼商铺(外设仓库地址: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东区街道前河沿东路银星怡景苑1-4号楼商铺) | 2025-04-11 | 临夏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 加工日期 |
22 | 包子 | DBJ25622900791230032 | 2025-04-11 | 计量称重 | / | / | 临夏市百花家园祥火锅鑫夏公馆店 |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前河沿东路鑫夏公馆1栋2层商铺 | 2025-04-11 | 临夏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 加工日期 |
23 | 馒头 | DBJ25622900791230033 | 2025-04-11 | 计量称重 | / | / | 临夏市百花家园祥火锅鑫夏公馆店 |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前河沿东路鑫夏公馆1栋2层商铺 | 2025-04-11 | 临夏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 加工日期 |
24 | 油饼 | DBJ25622900791230034 | 2025-04-11 | 计量称重 | / | / | 临夏市百花家园祥火锅鑫夏公馆店 |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前河沿东路鑫夏公馆1栋2层商铺 | 2025-04-11 | 临夏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 加工日期 |
25 | 包子 | DBJ25622900791230035 | 2025-04-11 | 计量称重 | / | / | 临夏市腾顺祥鑫夏公馆餐厅 |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前河沿鑫夏公馆4栋201号商铺 | 2025-04-11 | 临夏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 加工日期 |
26 | 草莓 | DBJ25622900791230036 | 2025-04-11 | 计量称重 | / | / | 临夏庆胜路攀果地水果店(个体工商户) |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东区街道庆胜路延伸段和谐园12号楼103-2号商铺(外设仓库地址:无) | 2025-04-11 | 临夏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 购进日期 |
为落实省、州纪委监委关于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有关要求,严厉打击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制售假劣肉制品方面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利益,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制售假劣肉制品方面的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5年4月至2025年12月
二、征集范围
(一)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线索:
1.未配备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和未明确其职责,未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未完成《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记录》等违法违规线索。
2.未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制度,未提供供应商资质,不符合运输条件,不符合原料、半成品、成品贮存条件,食品添加剂管理、使用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
3.食品交叉污染、未烧熟煮透、加工制作高风险食品、复用餐饮具未清洗消毒、未进行食品留样及食品留样不规范、校外供餐不规范等违法违规线索。
4.重点整治后厨卫生脏乱差,未对加工、贮存、用餐场所和设施设备定期清洗维护,未配备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病媒生物防治设施和设备,未设置防止食品浪费提示等违法违规线索。
5.未配备包保干部,未建立和执行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未签订责任与任务承诺书等违法违规线索。
(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线索:
1.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擅自从事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违法线索。
2.生产经营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家的食品,仿冒知名品牌食品的名称、包装、装潢,误导消费者的违法线索。
3.生产经营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或擅自更改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的违法线索。
4.用低质量、劣质原料生产食品,或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的违法线索。
5.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或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料生产加工食品的“黑窝点”“黑作坊”等违法线索。
6.无法提供食品合法进货凭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销售来源渠道不明食品的违法线索。
7.对食品的性能、功效、成分等进行虚假、夸大宣传,欺骗消费者,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等信息的违法线索。
8.其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线索。
(三)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违规线索:
1.未按规定索取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和进口肉类产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非法买卖、伪造检疫合格证明等违法线索。
2.生产经营者在加工、销售、运输、贮存中使用来历不明或未经检验检疫及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水产品及肉制品违法线索。
3.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线索。
4.生产经营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违规使用鸡、鸭等其他肉类冒充(掺入)牛羊驴肉及其制品,以低价肉制品冒充高价肉制品等违法线索。
5.未经许可或备案从事肉制品生产加工的黑窝点、黑作坊,以及销售来源不明的熟食、卤味等肉制品的违法行为。
6.走私冷冻肉类产品、“黑冷库”等违法线索。
7.肉制品其他违法违规线索。
三、受理方式
(一)举报电话:12315,12345
(二)邮寄地址:甘肃省临夏市新华街统办楼二楼
四、举报要求
(一)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提供尽可能详细的违法线索,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单位或个人、具体违法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
(二)如实反映情况。举报人应如实反映情况,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格依法处置。对征集到的问题线索,市场监管部门将认真核实、依法查办,并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提供问题线索,参与监督。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9日
根据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为深入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违法行为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征集线索范围
(一)执业药师“挂证”问题线索。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不在岗销售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未审核处方销售处方药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
(二)无处方或伪造处方销售处方药问题线索。定点零售药店存在的无处方或伪造处方、在未取得执业药师审方或处方凭证的情况下违规销售处方药的情况,网络销售未履行审方程序,执业药师不在岗时违规售药等问题。
(三)扰乱医药领域市场秩序问题线索。医药企业、医疗机构与经销商之间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违法行为,医疗领域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扰乱市场公平的问题。
(四)价格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存在的不执行政府定价、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问题。
(五)医疗服务收费问题线索。医疗机构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超标准收费等不按规定收费问题。
(六)进销存管理不规范问题线索。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货环节不规范、进货渠道不正规、进货验收不严格、销售环节不规范、库存记录不准确或不完整、库存过期药品未及时处理等问题。
(七)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问题线索。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存在的从不具有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资格或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违规购销“回流药”等问题。
(八)其他问题线索。
三、受理线索途径
(一)举报电话:12315、12345
(二)邮寄地址:甘肃省临夏市新华街统办楼二楼
四、举报线索须知
1.举报投诉内容应与市场监管领域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相关。
2.反映内容不属于医保基金监管管理范围的,没有明确的反映对象或者诉求的,正在或已经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程序的,以及反映问题已经医保部门依法依规处理的均不在受理范围之内。
3.举报人应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进行举报,并如实提供举报事项详细情况和已掌握的相关证据材料(如文字材料、图片、录音、视频等),以便执法人员及时对举报线索进行调查处理。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9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州市场监管领域关于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安排要求,切实维护广大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方面的违法行为,守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升晚年生活品质,避免陷入消费陷阱,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方面的违法问题线索,共同提升监管效能。
一、征集时间
2025年4月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违法行为收集范围
1.夸大药品、保健品功效,宣称“包治百病”“根治慢性病”等虚假或误导性内容。
2.借专家义诊、健康咨询等名义夸大普通商品或者服务功效,以假患者证言误导消费者以及向老年人推销售卖虚假宣传的高科技概念产品。
3.利用学术机构、专家名义或形象作虚假证明。
4.通过健康讲座、免费体检、赠送礼品等方式,以及利用电商平台、视频直播引流等方式,诱导老年人高价购买产品的“坑老”行为。
5.食品和保健食品广告的内容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保健食品的广告、宣传册、音频视频、会议讲座的内容,都不得偏离标签、说明书标示的内容,严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6.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行为,以及其他其他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违法行为。
三、受理方式
(一)举报电话:12315、12345
(二)邮寄地址:甘肃省临夏市新华街统办楼二楼
四、举报要求
(一)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提供尽可能详细的违法线索,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单位或个人、具体违法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
(二)如实反映情况。举报人应如实反映情况,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格依法处置。对征集到的问题线索,我局将认真核实、依法查办,并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提供问题线索,参与监督。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9日
温 馨 提 示
1.普通食品不是保健食品更不是药品,一切声称具有保健作用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普通食品宣传都不可信。
2.选购保健品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单位购买,并索要购买凭据。
3.谨防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凡是声称保健品有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保健品未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以销售为目的的知识讲座和专家义诊等活动请谨慎对待。
4.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欺诈销售等违法行为,呼吁广大老年朋友增强防范意识,科学理性消费。
共筑食安防线,临夏州“你点我检”问卷开启
食品安全关系你我,食品安全抽检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一环,为监管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和监管方向。2025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为提高食品安全抽检的靶向性,在食品安全抽检系统专门开发设立“你点我检”调查问卷模块,积极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让消费者不再是食品安全监管的旁观者,而是真正成为深度的参与者。您只需拿出手机通过微信轻轻一扫,便可以通过调查问卷自主选择你平日里最为关心的食品品类、检验项目及抽检场所,您的意见建议将成为我们制定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开展检验工作的重要依据。
“五一”假期即将到来,为保障食品安全,我们精心制作了2025年第四期临夏州食品安全抽检“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五一专项调查问卷,设置了参与活动的二维码,通过广泛征集群众关注的食品品种和检验项目,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认真收集汇总群众对食品抽检的调查问卷结果,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让你买的安心、吃得放心,共护食品安全。
操作说明
1.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首次使用会索取定位权限,参加活动请点击【允许】
2.定位在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的居民朋友选择【2025年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第4期)】
3.点击【参加】,即可参与本次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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