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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2023版)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务信息不予公开。

(一)公开范围

1.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主要职能及权责清单。

2.临夏州市场监管局领导介绍及工作分工。

3.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4.临夏州市场监管局有关执法依据及规范性文件。

5.有关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定。

6.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

7.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以“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网站”(网址:https://scjg.linxia.gov.cn)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公开专栏、电子显示屏、发放便民资料等方式进行公开,并积极运用“临夏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抖音等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务信息。

(三)公开渠道

网站: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网站 网址:https://scjg.linxia.gov.cn

微信公众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今日头条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抖音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政务信息公开查询点:

1.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甘肃省临夏市新华街政府统办楼2楼;

2.临夏州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 地址:甘肃省临夏市红园路彩陶馆安置楼一、二楼。

(四)公开时限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当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期答复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且延期的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一)受理机构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临夏市新华街政府统办楼2楼。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16381。

传真号码:0930-6287029。

邮政编码:731100。

电子邮箱:lxzscjgj@163.com。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scjg.linxia.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务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审查

收到《申请表》后,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要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4.转办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不能直接回复的,应根据职责分工,提出转办意见,分送相关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办理,需要两个以上科室、单位办理的,应明确主办科室、单位。

5.答复

承办科室、下属事业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经临夏州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同意,可将答复的期限最多延长20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

对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临夏州市场监管局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务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务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做出更改、补充;

(6)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经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答复期限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6.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3)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的咨询电话联系相关申请事宜。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1. 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文书示范文本.xls

2. 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5日

国务院和国务院办公厅文件
领导简介
简       历:
工作分工:
关闭
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公告(2023年第2号)

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公告

(2023年第2号)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国家药监局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62号)》的有关规定,积石山县鸿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资料,经我局形式审查,以下9个产品(医用护理垫、清洗液、棉卷、棉片、棉签、医用薄膜手套、医用退热贴、创口贴、绷带)备案资料符合备案要求,予以备案,现将产品备案信息进行公告。


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3年9月28日

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


积石山县鸿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供备案编号如下:

备案编号:甘临械备20230002号

产品名称(产品分类名称):医用护理垫

备案人住所: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吹麻摊镇银川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内

生产地址: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吹麻摊镇银川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内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8日


本告知书仅用于备案人获取备案编号。

备案人应当确保备案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已备案的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中登载内容及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发生变化,备案人应当向原备案部门变更备案。变更备案的,备案编号不变,不再重新发放备案编号告知书。


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

备案编号:甘临械备20230002号

备案人名称

积石山县鸿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2927MACTJPPG7A

备案人住所

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吹麻摊镇银川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内

生产地址

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吹麻摊镇银川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内

代理人

/

代理人住所

/

产品名称

医用护理垫

型号/规格

155mm×55mm,180mm×55mm,240mm×70mm,290mm×70mm,310mm×70mm,350mm×70mm,390mm×70mm,410mm×70mm,500mm×700mm,1100mm×700mm,2100mm×1800mm,600mm×900mm,900mm×750mm,800mm×650mm。

产品描述

由非织造布和塑料膜复合或缝制而成。非无菌提供,一次性使用。

预期用途

病床或检查床上用的卫生护理用品。

备注

/

备案部门

备案日期


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案日期:2023年9月18日

变更情况

/

境内备案人委托生产的,备注栏应当标注受托企业名称。

备案人应当确保提交的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备案人实际生产产品应当与备案信息一致。


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


积石山县鸿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供备案编号如下:

备案编号:甘临械备20230003号

产品名称(产品分类名称):清洗液

备案人住所: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吹麻摊镇银川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内

生产地址: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吹麻摊镇银川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内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8日


本告知书仅用于备案人获取备案编号。

备案人应当确保备案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已备案的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中登载内容及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发生变化,备案人应当向原备案部门变更备案。变更备案的,备案编号不变,不再重新发放备案编号告知书。


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备案信息表

备案编号:甘临械备20230003号

备案人名称

积石山县鸿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2927MACTJPPG7A

备案人住所

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吹麻摊镇银川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内

生产地址

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吹麻摊镇银川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内

代理人

/

代理人住所

/

产品分类名称(产品名称)

清洗液

包装规格

30mL/瓶、50mL/瓶、80ml/瓶、100mL/瓶、150ml/瓶、180ml/瓶、200mL/瓶、500mL/瓶、1L/桶、1.2L/桶、2L/桶、3L/桶、5L/桶

产品有效期

一年

主要组成成分

本产品为混合溶液,主要由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钾、氯化钠、吐温-20、防腐剂组成。

预期用途

用于检测过程中反应体系的清洗,以便于对待测物质进行体外检测,不包含单独用于仪器清洗的清洗液。

备注

/

备案部门

备案日期

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案日期:2023年9月18日

变更情况

/

境内备案人委托生产的,备注栏应当标注受托企业名称。

备案人应当确保提交的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备案人实际生产产品应当与备案信息一致。


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


积石山县鸿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供备案编号如下:

备案编号:甘临械备20230004号

产品名称(产品分类名称):棉卷

备案人住所: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吹麻摊镇银川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内

生产地址: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吹麻摊镇银川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内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8日


本告知书仅用于备案人获取备案编号。

备案人应当确保备案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已备案的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中登载内容及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发生变化,备案人应当向原备案部门变更备案。变更备案的,备案编号不变,不再重新发放备案编号告知书。


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

备案编号:甘临械备20230004号

备案人名称

积石山县鸿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人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91622927MACTJPPG7A

备案人住所

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吹麻摊镇银川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内

生产地址

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吹麻摊镇银川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内

代理人

/

代理人住所

/

产品名称

棉卷

型号/规格

产品型号:I型、II型、III型。产品规格:5 克、10 克、20 克、30克、50 克、80 克、100克、200克、300 克、400 克、500 克、600 克、700 克、800 克、900 克、1000 克、1100 克、1200 克、1300克、1400 克、1500 克、1600 克、1700克、1800 克、1900 克、2000克、2500 克、3000 克。

产品描述

棉卷为吸水性材料,其中I型吸水性材料为脱脂棉、II型吸水性材料为木纤维、III型吸水性材料为木浆纤维棉。不含消毒剂。非无菌提供,一次性使用。

预期用途

用于皮肤、创面进行清洁处理。

备注

/

备案部门

备案日期

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案日期:2023年9月18日

变更情况

/

境内备案人委托生产的,备注栏应当标注受托企业名称。

备案人应当确保提交的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备案人实际生产产品应当与备案信息一致。


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


积石山县鸿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供备案编号如下:

备案编号:甘临械备20230005号

产品名称(产品分类名称):棉片

备案人住所: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吹麻摊镇银川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内

生产地址: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吹麻摊镇银川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内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9日


本告知书仅用于备案人获取备案编号。

备案人应当确保备案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已备案的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中登载内容及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发生变化,备案人应当向原备案部门变更备案。变更备案的,备案编号不变,不再重新发放备案编号告知书。


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

备案编号:甘临械备20230005号

备案人名称

积石山县鸿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人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91622927MACTJPPG7A

备案人住所

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吹麻摊镇银川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内

生产地址

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吹麻摊镇银川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内

代理人

/

代理人住所

/

产品名称

棉片

型号/规格

产品型号:干型、湿型(I型、II型、III型);产品规格:1cm×1cm、2cm×2cm、2cm×3cm、3cm×3cm、4cm×4cm、4cm×5cm、5cm×5cm、6cm×6cm、7cm×7cm、8cm×8cm、9cm×9cm、10cm×10cm、11cm×11cm、12cm×12cm、13cm×13cm、14cm×14cm、15cm×15cm、15cm×18cm、18cm×19cm、19cm×20cm、20cm×21cm、21cm×22cm、22cm×23cm、24cm×25cm、29cm×30cm。

产品描述

包括吸水性材料,I型吸水性材料为脱脂棉、II型吸水性材料无纺布、III型吸水性材料为木纤维棉或竹纤维棉。不含消毒剂。非无菌提供,一次性使用。

预期用途

用于对皮肤、创面进行清洁处理。

备注

/

备案部门

备案日期

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案日期:2023年9月19日

变更情况

/

境内备案人委托生产的,备注栏应当标注受托企业名称。

备案人应当确保提交的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备案人实际生产产品应当与备案信息一致。


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


积石山县鸿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供备案编号如下:

备案编号:甘临械备20230006号

产品名称(产品分类名称):棉签

备案人住所: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吹麻摊镇银川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内

生产地址: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吹麻摊镇银川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内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9日


本告知书仅用于备案人获取备案编号。

备案人应当确保备案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已备案的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中登载内容及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发生变化,备案人应当向原备案部门变更备案。变更备案的,备案编号不变,不再重新发放备案编号告知书。


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

备案编号:甘临械备20230006号

备案人名称

积石山县鸿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人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91622927MACTJPPG7A

备案人住所

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吹麻摊镇银川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内

生产地址

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吹麻摊镇银川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内

代理人

/

代理人住所

/

产品名称

棉签

型号/规格

型号:木杆单头棉签、木杆双头棉签、聚丙烯(pp)杆单头棉签、聚丙烯(pp)杆双头棉签、聚苯乙烯(ps)杆单头棉签、聚苯乙烯(ps)杆双头棉签。规格:6cm,7cm,7.5cm,8cm,10cm,12cm,15cm,18cm,20cm,25cm。

产品描述

由棉头和棉杆组成,棉头由脱脂棉组成,棉杆由木杆、聚丙烯(pp)杆或聚苯乙烯(ps)杆组成。不含消毒剂。非无菌提供,一次性使用。

预期用途

用于对皮肤、创面进行清洁处理。

备注

/

备案部门

备案日期

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案日期:2023年9月19日

变更情况

/

境内备案人委托生产的,备注栏应当标注受托企业名称。

备案人应当确保提交的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备案人实际生产产品应当与备案信息一致。


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


积石山县鸿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供备案编号如下:

备案编号:甘临械备20230007号

产品名称(产品分类名称):医用薄膜手套

备案人住所: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吹麻摊镇银川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内

生产地址: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吹麻摊镇银川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内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9日


本告知书仅用于备案人获取备案编号。

备案人应当确保备案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已备案的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中登载内容及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发生变化,备案人应当向原备案部门变更备案。变更备案的,备案编号不变,不再重新发放备案编号告知书。


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

备案编号:甘临械备20230007号

备案人名称

积石山县鸿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人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91622927MACTJPPG7A

备案人住所

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吹麻摊镇银川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内

生产地址

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吹麻摊镇银川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内

代理人

/

代理人住所

/

产品名称

医用薄膜手套

型号/规格

特小号(XS)、小号(S)、中号( M)、

大号(L)、特大号(XL)

产品描述

采用聚乙烯(PE)材料制造。有足够的强度和阻隔性能。非无菌提供,一次性使用。

预期用途

用于戴在医生手上对患者病情进行检查或触检。

备注

/

备案部门

备案日期

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案日期:2023年9月19日

变更情况

/

境内备案人委托生产的,备注栏应当标注受托企业名称。

备案人应当确保提交的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备案人实际生产产品应当与备案信息一致。


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


积石山县鸿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供备案编号如下:

备案编号:甘临械备20230008号

产品名称(产品分类名称):医用退热贴

备案人住所: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吹麻摊镇银川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内

生产地址: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吹麻摊镇银川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内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9日


本告知书仅用于备案人获取备案编号。

备案人应当确保备案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已备案的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中登载内容及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发生变化,备案人应当向原备案部门变更备案。变更备案的,备案编号不变,不再重新发放备案编号告知书。


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

备案编号:甘临械备20230008号

备案人名称

积石山县鸿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人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91622927MACTJPPG7A

备案人住所

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吹麻摊镇银川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内

生产地址

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吹麻摊镇银川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内

代理人

/

代理人住所

/

产品名称

医用退热贴

型号/规格

10mm×40mm、110mm×50mm、120mm×50mm、

135mm×48mm、120mm×80mm、160mm×65mm、

90mm×60mm、70mm×40mm

产品描述

由降温物质(凝胶层)和各种形式的外套(无纺布背衬层、聚乙烯薄膜覆盖层)及固定器具组成。降温物质不含有发挥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作用的成分。

预期用途

用于发热患者的局部降温。仅用于体表完整皮肤。

备注

/

备案部门

备案日期

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案日期:2023年9月19日

变更情况

/

境内备案人委托生产的,备注栏应当标注受托企业名称。

备案人应当确保提交的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备案人实际生产产品应当与备案信息一致。


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


积石山县鸿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供备案编号如下:

备案编号:甘临械备20230009号

产品名称(产品分类名称):创口帖

备案人住所: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吹麻摊镇银川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内

生产地址: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吹麻摊镇银川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内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9日


本告知书仅用于备案人获取备案编号。

备案人应当确保备案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已备案的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中登载内容及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发生变化,备案人应当向原备案部门变更备案。变更备案的,备案编号不变,不再重新发放备案编号告知书。


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

备案编号:甘临械备20230009号

备案人名称

积石山县鸿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人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91622927MACTJPPG7A

备案人住所

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吹麻摊镇银川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内

生产地址

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吹麻摊镇银川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内

代理人

/

代理人住所

/

产品名称

创口帖

型号/规格

65mm×25mm,70mm×18mm,72m×19mm,80mm×25mm,90mm×65mm

产品描述

由涂胶基材、吸收性敷垫、防粘连层和可剥离的保护层组成的片状创口贴。其中吸收性敷垫采用可吸收渗出液的材料制成。所含成分不具有药理学作用。所含成分不可被人体吸收。非无菌提供,一次性使用。

预期用途

用于小创口、擦伤、切割伤等浅表性创面的急救及临时性包扎。

备注

/

备案部门

备案日期

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案日期:2023年9月19日

变更情况

/

境内备案人委托生产的,备注栏应当标注受托企业名称。

备案人应当确保提交的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备案人实际生产产品应当与备案信息一致。


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


积石山县鸿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供备案编号如下:

备案编号:甘临械备20230010号

产品名称(产品分类名称):绷带

备案人住所: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吹麻摊镇银川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内

生产地址: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吹麻摊镇银川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内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9日


本告知书仅用于备案人获取备案编号。

备案人应当确保备案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已备案的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中登载内容及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发生变化,备案人应当向原备案部门变更备案。变更备案的,备案编号不变,不再重新发放备案编号告知书。


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

备案编号:甘临械备20230010号

备案人名称

积石山县鸿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人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91622927MACTJPPG7A

备案人住所

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吹麻摊镇银川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内

生产地址

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吹麻摊镇银川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内

代理人

/

代理人住所

/

产品名称

绷带

型号/规格

2.5cm×50cm、5cm×50cm、7.5cm×50cm、10cm×50cm、15cm×50cm、2.5cm×60cm、5cm×60cm、7.5cm×60cm、10cm×60cm、15cm×60cm、2.5cm×80cm、5cm×80cm、7.5cm×80cm、10cm×80cm、15cm×80cm、2.5cm×450cm、5cm×450cm、7.5cm×450cm、10cm×450cm、15cm×450cm

产品描述

为纺织加工而成的卷状材料。其形状可以通过绑扎的形式对创面敷料进行固定或限制肢体活动,以对创面愈合起到间接的辅助作用。具有弹力特性。非无菌提供,一次性使用。不与创面直接接触。粘贴部位为完好皮肤。

预期用途

用于对创面敷料或肢体提供约束力,以起到包扎、固定作用。

备注

/

备案部门

备案日期

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案日期:2023年9月19日

变更情况

/

境内备案人委托生产的,备注栏应当标注受托企业名称。

备案人应当确保提交的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备案人实际生产产品应当与备案信息一致。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公告(2023 第4号)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2023 第4号)

根据甘肃华圣康达商贸有限公司等企业提交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现予以注销该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自注销之起,该企业无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资格。

附件: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7日


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企业名称

经营许可证号

经营许可证有效期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甘肃华圣康达商贸有限公司

甘临食药监械经营许20180108

2023-11-05

甘肃省临夏市锦绣嘉园13#-048号商铺

张淼涵

 

永靖县新视野眼镜行新区福门店

 

甘临食药监械经营许20180105

 

2023-09-24

临夏州永靖县古城新区春明路福门城市广场A7-A8商铺

刘旭发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中秋节月饼专项抽检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6期)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中秋节月饼专项抽检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6期) 

为保证中秋期间食品安全,让群众吃上安全放心的月饼,近期,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中秋节月饼专项抽检工作。本次抽检范围涵盖临夏市、临夏县内蛋糕店、超市等,抽取市场销售量较高的月饼5批次,重点对食品添加剂、酸价、过氧化值等项目进行检测,经检测,5批次月饼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现将检验结果公示如下:

附件: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5日

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样品名称抽样单编号生产日期规格型号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标称生产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抽样日期检测机构备注
1月饼DBJ23622900791230365ZX2023-09-01计量称重甘肃家祥源食品有限公司广河县分公司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广河县齐家电商五中心临夏县伊兴塬百货超市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县北塬镇街道中心小学斜对面2023-09-08临夏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2月饼(豆沙)DBJ23622900791230368ZX2023-09-08计量称重临夏市园口福来蛋糕店临夏市西关街道红园新村32栋建行住宅楼1-1号临夏市园口福来蛋糕店临夏市西关街道红园新村32栋建行住宅楼1-1号2023-09-08临夏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3月饼DBJ23622900791230369ZX2023-09-07计量称重临夏市聚利来蛋糕店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华寺街42号临夏市聚利来蛋糕店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华寺街42号2023-09-08临夏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4水果月饼DBJ23622900791230370ZX2023-09-07计量称重民族商场欧曼儿蛋糕面包下二社11号临夏市欧曼儿蛋糕店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城南街道民族商场楼下南门口2023-09-08临夏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5广式月饼(草莓味)DBJ23622900791230371ZX2023-09-02计量称重陕西京城食品有限公司陕西省咸阳市礼泉县阡东镇街道临夏州临夏县永鑫源批发零售超市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县北塬镇朱潘街道2023-09-08临夏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企业名单的公示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企业名单的公示

为深入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我承诺制度,督促落实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要点》,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经县(市)市场监管局推荐上报,现将2023年度第三季度“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企业名单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及消费者进行监督。

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附件:“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企业公示名单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2日


附件:

“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企业公示名单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餐饮服务提醒告诫书

各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证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提出以下提醒告诫:

一、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

1.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平台管理制度,强化对入网餐饮经营单位的规范引导。

2.要加强对入网餐饮经营单位的日常管理和监测,强化平台主体审查责任,保证许可信息真实,对线上餐饮经营单位公示的证照等信息确保齐全、清晰,便于查看。食品经营许可等信息发生变更的要及时更新。严禁未经许可或证照不全、店面卫生差的餐饮经营单位及非实体店开展网络供餐服务。

3.要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送餐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培训和考核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4.要对入网餐饮经营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登记入网餐饮经营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保证入网餐饮经营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等许可信息真实。

5.要与入网餐饮经营单位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并执行入网餐饮经营单位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制度,并在网络平台上公开相关制度。

6.要对入网餐饮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及信息进行日常检查,发现入网餐饮经营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和存在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并立即报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二、入网餐饮经营单位

1.要使用安全、无害的食品容器、餐具、包装材料和配送容器,保持容器清洁,对配送食品使用“食安封签”,确保送餐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

2.要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含小餐饮登记证、小摊点备案卡,下同),并按照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3.要在网上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餐饮单位名称、地址、食品经营许可证、量化分级信息、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公示的信息应当真实。

4.要选择资质合法、保证原料质量安全的供货商,做好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原料。严禁经营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定期维护食品贮存、加工、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保证保温、冷藏和冷冻等设施设备运转正常。

5.要在自己的加工操作区内加工食品,不得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应当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保持一致。

6.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不以营销手段诱导消费者购买不需要的食品,不强行设置起送额度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

对违反上述内容的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经营单位,将被停止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或行政处罚,请各单位积极配合、自查自纠,自觉维护网络餐饮食品安全。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2日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规范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全州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引导全州相关经营者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和节日消费环境,现就有关事项向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经营者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价格政策,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做到合法经营、诚信经营。

二、经营者不得以虚构原价、先提价后打折、不履行价格承诺、虚假降价、虚假折扣等价格欺诈行为进行促销;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价格过高过快上涨;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等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

三、经营者要严格依法明码标价,切实做到价签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完整、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违规捆绑销售、搭售其他商品。

四、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违规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哄抬价格,推动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五、从事月饼生产、销售活动的经营者,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2022年第5号)要求,依法诚信经营,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产品。

六、自本次提醒告诫发出之日起,经营者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对经提醒告诫仍然不整改的违法行为,依法从重从快处罚,情节严重的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中秋、国庆期间,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将持续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密切关注群众反映问题,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商品的价格监管,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若发现上述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