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伊客势坤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鸡肉扒(速冻食品)案
甘肃伊客势坤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鸡肉扒(速冻食品)案
2026年5月11日我局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信息系统收到《检验报告》(编号:A26SB00360)。甘肃伊客势坤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肉扒(速冻食品)(规格型号1.0公斤/袋,生产日期2026年4月8日)经抽样检验,诱惑红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鸡肉扒(速冻食品)共50箱,每箱10袋,规格为1.0公斤/袋, 每箱单价160元,合计货值8000元,库存40箱,销售10箱,召回9箱零6袋,国抽4袋,每袋36.9元,合计违法所得147.6元。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给予甘肃伊客势坤食品有限公司从轻行政处罚:
1.没收不合格鸡肉扒(速冻食品)49件零6袋;
2.没收违法所得元147.6元;
3.罚款50000元,合计罚没款50147.6元。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