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州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09-30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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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州办发〔2020〕81号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夏州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省属在临有关单位:

  现将《临夏州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夏州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83号)要求,确保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暨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的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全州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准确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权责清单为依托,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以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重点,促进政务信息管理和权力运行过程公开,主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服务推进全州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甘肃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州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和州政府廉政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准确把握全州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主动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全州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全面推进,公开平台建设规范发展,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推动州、县、乡三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三、工作任务

  (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

  1.推进权责清单公开。州县市政府部门要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后,2020年底前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新的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牵头单位:州委编办、州政府办公室,实施单位: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2.推进机构职能目录公开。严格落实新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要求,州县市政府部门要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写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利配置情况。(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实施单位: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3.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2020年10月底前,各县市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认真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和省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的标准目录,全面梳理细化政务公开事项,形成公开事项清单。(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实施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各乡镇(街道))

  4.编制完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020年11月底前,各县市、乡镇(街道)依据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汇总工作,经州政府审核把关后在县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布。(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实施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各乡镇(街道))

  5.构建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参与方式、参与渠道,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政策实施、项目推进中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牵头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实施单位:各乡镇(街道))

  6.推进重点信息集中统一发布。配合推行惠企政策“不来即享”,加强全州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点信息的管理,摸清底数,建立清单,推进重点信息集中统一发布。(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实施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州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政府要结合省上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系统梳理本部门、本县市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初步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司法局,实施单位: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7.整理形成文件汇编。各县市政府和州政府各部门要逐步整理形成本级政府和本系统制度文件汇编,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同时,开展好州政府制度文件汇编整理和公开工作。(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司法局,实施单位: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8.完善信息公开目录。2020年10月底前,州政府各部门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参照省直部门政务公开事项,完善本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做到本部门法定公开事项在州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全面公开。(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实施单位: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关切。

  9.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文件和《临夏州“六保”工作方案》等,全部作为重要政策文件,持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围绕落实“六稳”“六保”政策举措及成效,围绕全州稳企业保就业、增强发展新动能、扩内需促消费、脱贫攻坚、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工作任务,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充分阐释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长期向好态势,释放更多积极信号,有效提振市场信心。尤其要加大各类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规模性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让政策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实施单位:州政府有关部门、省属在临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10.强化重要政策全面解读。在全面做好“六稳”“六保”政策解读的同时,紧紧围绕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收官之战、打好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改革创新做强产业、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城市工作水平、构筑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加强社会治理等方面,突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十四五”规划编制、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振兴教育事业、建设“一带一路”食品和民族特需用品生产供应基地、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等重点工作任务,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推动政策公开、任务落实。(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实施单位: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11.丰富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形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应解读、尽解读”的原则,落实公文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要求,采用动漫、视频、直播、图解、问答、H5(手机动漫)等呈现方式,制作适合手持移动端传播的解读产品,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实施单位: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12.提高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州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和各县市要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窗口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实施单位:州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13.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全面优化办事流程,加快推进“不来即享”、“一网通办”、“数据资源共享”、大数据平台建设等工作进度,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实施单位:州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14.做好群众办事信息公开。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加强州县市政务服务网和政务服务APP等载体建设,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实施单位:州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15.提高便民利企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提升经济政策发布质量,持续完善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和“不来即享”服务系统,进一步加强“政策库”“企业库”两库建设。注重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重点政策解读和培训,确保减税降费、减免社保等费用、解决企业融资难题等重点经济政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不遗漏、不走样,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注重提升政策解读回应渠道的权威性、及时性,增强解读回应实际效果。(牵头单位:州工信局,实施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政府金融办、州税务局、州人行、州银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

  16.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发展,持续建立完善疫情信息收集、审核、发布等制度,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牵头单位:州卫健委,实施单位: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17.丰富信息发布渠道。有效运用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报纸、电视台等各类传统新闻媒体,全方位解读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和本县(市)、本部门重要工作举措,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卫健委,实施单位: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18.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实事求是、快速反应、正面回应。各县市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牵头单位:州委宣传部、州委网信办、州卫健委,实施单位: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19.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培训,同时加大应急预案演练的宣传公开力度,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应急预案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发挥应急预案实际效用。(牵头单位:州卫健委,实施单位: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20.做好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及时公开工作方案和办法措施,公布效果。大力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特别是对公众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养成的好习惯好做法,通过科普作品等形式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牵头单位:州卫健委,实施单位:州政府各部门、州级各医疗卫生机构,各县市人民政府)

  21.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不得泄露或向他人非法提供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保管与处理。(牵头单位: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实施单位:州政府各部门、州级各医疗卫生机构,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

  22.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公开后将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牵头单位:州卫健委,实施单位: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23.规范申请办理流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临夏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程序》(临州办发〔2020〕48号)规定要求,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从严从细做好受理、确认申请内容和时间、补正、依申请公开情形、办理方式、办理期限、答复、送达、存档九个环节的工作,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实施单位: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24.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实施单位: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加强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落实力度

  25.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定和发布机制。建立并完善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定和发布制度,遵循“依法、及时、高效、准确”原则,在公文类政府信息产生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含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3种)。严格执行公文类政府信息“先确定公开属性、再运转呈签”的办文程序,把准政策界线,从源头上杜绝“应公开未公开、不应公开的随意公开”的问题。(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实施单位: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26.加强主动公开文件上网发布。建立主动公开文件工作台账,定期核对、通报上网发布情况,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严格执行“主动公开文件印发实施后20个工作日内上网发布”的时限要求。(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实施单位: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27.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2020年8月底前,州人民政府网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9月底前,州人社局网、州公安局网、州教育局网、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网和各县市政府门户网站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州财政局网站下线后,要及时完成公开内容迁移工作,新开设的州文旅局网站同步做好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各级行政机关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实施单位:州人社局、州公安局、州教育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财政局、州文旅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8.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严格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规范设置栏目,加强内容审核,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发布权威准确、及时高效、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府信息和政策解读产品。大力推进全州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打造集约化管理平台。全州各级政府网站于2020年底前完成IPv6改造。(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实施单位:州人社局、州公安局、州教育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文旅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9.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监管。持续加大重要政策文件和解读文章的转载发布,及时转发热点信息和专题宣传产品,推动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事项向政务新媒体延伸,推动更多事项“掌上办”。要进一步明确主管主办职责,对不符合运营规范、难以继续运营的政务新媒体尽快清理整合。各县市、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管理人员和管理职责,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加强账号和信息发布动态管理,依托全省统一的政务新媒体监测分析、协同宣传管理系统和矩阵平台,强化日常监测,实行月通报制度,确保全州政务新媒体规范运行。(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实施单位:州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30.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融通发展。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提升大数据分析能力、辅助决策能力、整体发声能力和服务公众水平。(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实施单位:州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31.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持续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建设完善网络安全硬件、软件设施,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开展检测评估和安全建设,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不断完善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安全防护措施,加强日常巡检和监测,发现问题或出现突发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实施单位:州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32.加快政府公报体制机制创新。高质量完成公报编辑出版和电子公报上网运行工作,建成并及时更新公报数据库系统,更好发挥政府公报所刊登政策文件的标准文本作用,调整优化赠阅结构,着力将政府公报打造成权威、规范、便民的政务公开平台。(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实施单位:州政府研究室,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33.强化脱贫攻坚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的目标,紧盯脱贫成效巩固、脱贫质量提升,有效衔接乡村振兴,重点公开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扶贫贷款、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东西部扶贫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等信息。(牵头单位:州扶贫办、州财政局、州银监局,实施单位:州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县市政府)

  34.强化项目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围绕稳增长的目标,依托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加大重点项目前期公开征求意见工作,确保项目精准谋划、科学谋划。加大正在实施的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开,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的期盼。(牵头单位:州发改委,实施单位:州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县市政府)

  35.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信息公开。按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围绕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生态自然资源保护,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等方面,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实施单位:州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县市政府)

  36.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以2020年为民办实事落实情况为重点,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和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信息、奖助学金政策的公开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牵头单位:州民政局、州教育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实施单位:州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县市政府)

  37.强化其他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提升我州“观山水美景、赏河州牡丹、游八坊民居、享冰雪激情、溯化石秘境、御风云滑翔、听临夏花儿、品民族美食”的特色内涵、独特魅力和对外形象,加大旅游产业发展相关信息公开的力度,同时,围绕城乡融合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加强社会治理等方面,宣传、公开政策措施和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宣传“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山川秀美”的新时代临夏形象。(牵头单位:州文旅局,实施单位:州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县市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领导责任。各级政府部门要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报同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指导监督,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纠正不当行为。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全面依法履职。(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实施单位: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加强队伍建设。要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政府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各行政机关明确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机构和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实施单位: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强化学习培训。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稳步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改进培训工作,科学设置培训课程,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提升培训效果。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州上和县市年内至少组织1次集中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实施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规范考核评估。州上每年对各县市、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调整完善考核指标,各县市也要建立对部门和乡镇(街道)的考核机制,通报工作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并注重运用考核评估结果提升工作。(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实施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高标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着力解决好数据不准、概念理解有偏差、发布不及时等问题,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按时发布。实行半年工作总结报送制度,掌握半年报涉及数据及工作进展,进一步提高年报编制质量,确保报告数据准确真实、内容全面客观。(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实施单位: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加强督促检查。加大日常检查督促力度,定期不定期检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不全面、政策解读不到位、回应关切不及时等情况进行通报。州政府办公室对全州政务公开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县市政府办公室对本县市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各县市、各部门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的主要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实施单位: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附件:      临州办发〔2020〕81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