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规范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9-12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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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引导全州相关经营者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和节日消费环境,现就有关事项向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经营者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价格政策,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做到合法经营、诚信经营。

二、经营者不得以虚构原价、先提价后打折、不履行价格承诺、虚假降价、虚假折扣等价格欺诈行为进行促销;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价格过高过快上涨;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等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

三、经营者要严格依法明码标价,切实做到价签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完整、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违规捆绑销售、搭售其他商品。

四、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违规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哄抬价格,推动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五、从事月饼生产、销售活动的经营者,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2022年第5号)要求,依法诚信经营,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产品。

六、自本次提醒告诫发出之日起,经营者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对经提醒告诫仍然不整改的违法行为,依法从重从快处罚,情节严重的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中秋、国庆期间,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将持续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密切关注群众反映问题,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商品的价格监管,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若发现上述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