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中高考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6-04 20:08
字号:
收藏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规范中高考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全州各有关经营者和相关单位:

2024年中高考即将来临,为确保考试期间相关行业价格稳定,规范经营者明码标价行为,预防和制止价格欺诈,确保全州中考高考期间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保护考生、家长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不得违反自愿、平等、公平、合理、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依法合理制定价格,开展公平竞争,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宾馆、酒店、民宿等经营者提供住宿服务,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进行明码标价和服务收费公示。要标明商品的品名、单价、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计价单位、计费方法等信息,并做到内容完整、真实准确;要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相应标价,避免误导消费者。严禁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或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

三、餐饮经营者应当以标价签(含电子标价签)、标价牌、价目表(册)、展示板、商品实物、图片展示以及其他有效形式标示品名、计价单位和价格。实行先消费后结算的,除按照规定进行明码标价外,还应当在结算前向消费者出具结算清单,列明所消费的项目、价格以及总收费金额等信息。

四、出租车、停车场、道路收费站等经营者和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和优惠政策,不得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改变收费频次和计费方式收费。

五、利用网络平台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必须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取消订单或者擅自提高价格。不得违规捆绑销售、搭售其他商品。

自本提醒告诫之日起,各经营者及行业组织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全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强中高考期间的价格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予以公开曝光。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消费凭证,以便在发生消费纠纷时有据可依,遇到消费纠纷时,要及时联系商家协商处理,无法协商或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可拨打12315消费维权热线进行反映。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