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消费者协会2024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三)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03-11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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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消费者协会

2024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三)

案例一:电热水器有问题 投诉调解获赔偿

【案情简介】2024年11月2日,临夏县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刘先生电话投诉,称在临夏县某电器专卖店购买的电热水器水管破裂,造成经济损失,跟商家沟通后,商家不予处理。现消费者要求商家尽快维修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处理过程及结果】经查,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造成电热水器水管破裂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气候过冷,且消费者未按照产品使用说明按时对室外水管进行排水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经消协工作人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商家向消费者一次性退赔损失费2200元,消费者对处理结果表示十分满意,对临夏县消协工作人员依法依规、高效负责的工作态度给予高度评价。

案例二:缴纳押金不退款 消费权益受保护

【案情简介】2023年12月27日,永靖县消费者协会接到一起投诉,投诉人何先生反映2023年11月15日,永靖县某婚纱摄影名店旗舰店在永靖县关山乡以家电下乡的名义搞活动,承诺缴纳500元可以拍婚纱照,如不在本店拍照可如数退还,现因个人原因无法拍摄婚纱照要求退还押金,商家不予。

【处理过程及结果】经查,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经消协工作人员现场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经营者按照收款凭证给消费者退款。

案例三:送水服务不保障 消费维权得保护

【案情简介】2024年2月28日,永靖县消费者协会接到一起投诉,投诉人张先生2023年12月20日在永靖县某饮业有限公司处订购纯净水送水服务,同时缴纳两个水桶押金合计80元,近期拨打送水热线,商家一直拖延不予送水,现要求商家按时送水。

【处理过程及结果】经查,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经消协工作人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经营者给消费者立即配送纯净水并给消费者做了诚恳道歉,挽回了消费者的经济损失,消费者非常满意。

案例四:洗衣染色闹纠纷 消协调解获补偿

【案情简介】2024年1月15日,临夏市消费者协会接到一起投诉,投诉人李女士在临夏市某干洗店接受干洗服务时,干洗店将投诉人羽绒服洗至染色,与商家沟通后商家承诺赔偿200元,但投诉人认为不合理,要求商家按衣服原价进行赔偿。

【处理过程及结果】经查,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经消协工作人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干洗店给消费者赔偿300元,消费者表示满意。

案例五:瓷砖质量有争议 消保调解获解决

【案情简介】2024年3月10日,和政县消费者协会接到一起投诉,投诉人马先生2023年10月30日在和政县某建材瓷砖店购买了价值3807元的瓷砖,找匠人进行施工,时隔六个月后,铺的地板砖颜色由原来的白色逐渐变成青灰色,投诉人认为瓷砖存在质量问题,要求给予处理。

【处理过程及结果】经查,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瓷砖变色情况没有很严重,由原来的白色变得稍微暗了一点,商家提供了有关票据、瓷砖出厂质量鉴定报告等资料,证明瓷砖不存在质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消协工作人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商家补偿消费者2000元。

案例六:连衣裙有破洞 消保调解获解决

【案情简介】2024年5月10日,康乐县消费者协会接到一起投诉,投诉人石先生5月3日在康乐县某服装店购买连衣裙,后发现连衣裙有破洞,衣服已退还商家,但商家一直拖延不予退款,现要求商家尽快退款。

【处理过程及结果】经查,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消协工作人员向商家耐心地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释明商家应承担的责任,经消协工作人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商家给投诉人更换新裙子,消费者表示满意。


临夏州消费者协会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