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违法行为线索公告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04-29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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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州市场监管领域关于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安排要求,切实维护广大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方面的违法行为,守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升晚年生活品质,避免陷入消费陷阱,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方面的违法问题线索,共同提升监管效能。

一、征集时间

2025年4月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违法行为收集范围

1.夸大药品、保健品功效,宣称“包治百病”“根治慢性病”等虚假或误导性内容。

2.借专家义诊、健康咨询等名义夸大普通商品或者服务功效,以假患者证言误导消费者以及向老年人推销售卖虚假宣传的高科技概念产品。

3.利用学术机构、专家名义或形象作虚假证明。

4.通过健康讲座、免费体检、赠送礼品等方式,以及利用电商平台、视频直播引流等方式,诱导老年人高价购买产品的“坑老”行为。

5.食品和保健食品广告的内容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保健食品的广告、宣传册、音频视频、会议讲座的内容,都不得偏离标签、说明书标示的内容,严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6.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行为,以及其他其他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违法行为。

三、受理方式

(一)举报电话:12315、12345

(二)邮寄地址:甘肃省临夏市新华街统办楼二楼

四、举报要求

(一)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提供尽可能详细的违法线索,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单位或个人、具体违法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

(二)如实反映情况。举报人应如实反映情况,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格依法处置。对征集到的问题线索,我局将认真核实、依法查办,并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提供问题线索,参与监督。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9日


温 馨 提 示

1.普通食品不是保健食品更不是药品,一切声称具有保健作用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普通食品宣传都不可信。

2.选购保健品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单位购买,并索要购买凭据。

3.谨防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凡是声称保健品有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保健品未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以销售为目的的知识讲座和专家义诊等活动请谨慎对待。

4.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欺诈销售等违法行为,呼吁广大老年朋友增强防范意识,科学理性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