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1-12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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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一、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

(一)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一是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落实逢会必学制度,在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每周工作例会时,将法律法规的学习内容列入议题。先后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习近平法制思想学习纲要》《宪法》《民法典》《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临夏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临夏州2023年依法治州工作要点》等法治工作内容。二是坚持领导干部多渠道学习制度。通过“学习强国”、“甘肃党建”等媒体完成学习任务,增强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类复杂问题的能力。每年制定《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依法行政及“八五”普法宣传培训工作计划》《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协调、考核等工作。

(二)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全年人均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对全州1500多名执法人员进行了执法文书和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对全部执法人员进行了执法证件考试,保证持证上岗规定的有效落实。举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邀请省局法规处处长张其利授课,全州市场监管系统6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

(三)规范执法办案和执法督查。参加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和全州行政执法部门案卷评查会议,组织开展全州市场监管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组织召开案审会,审核23起5万元以上行政处罚案件。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市市场监管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广使用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情况、执法证件管理及法制队伍建设情况等重点内容进行督查。

(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度普法责任清单》,与各科室签订普法责任书。深入开展市场监管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活动。结合“开学第一课”,组织了“食品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受教育师生达1.2万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20世界计量日”、“6·9世界认证认可日”、“标准化日”、知识产权宣传周、化妆品宣传周、宪法宣传周、质量月、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通过现场法律咨询,悬挂宣传标语,分发宣传材料,举行座谈研讨等方式,开展了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一年来,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3万余份,在各类媒体发布信息和报道178条次,悬挂宣传横幅15条,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432条,制作宣传展板82块。

(五)推进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主要负责人专门就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年终述职,领导班子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专门就学法守法用法等情况进行年终述职。

(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清单管理制度改革。编制认领218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在行政许可事项中,州级保留9项,县(市)级保留7项,下放县(市)级8项。逐步与有关科室交接行政审批事项,编制和完善各类行政许可事项内部审批操作规程。梳理28项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31项企业变更、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279项后置审批事项。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严格落实“非禁即入”。

(七)完善了法制审核程序。严格执行《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文件备案工作,及时公示规范性文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完成2起行政诉讼案件,结果全部维持。

(八)加强法治能力教育培训。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局务会集体学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成为常态。深入落实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机制,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每月组织州局职工开展“一月一法一考试”的出题阅卷考试工作,目前,已组织考试11次。

(九)完善执法监督。落实《临夏州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强化政府法制工作考核制度和执法证件管理制度,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坚决落实政府法制考核内容,努力完成考核指标,将年终考核与日常考核、考核结果与州政府目标责任考核有机结合,增强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合法性,不断提高市场监管法制整体工作水平。

(十)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贯彻执行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移送标准,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开展涉嫌犯罪移送案件评比活动,加强“两法衔接”工作的考核。共向司法部门移送案件11起。

(十一)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制度,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严格落实《甘肃省市场监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予处罚清单(2020版)》《甘肃省市场监管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清单(2020版)》和《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建立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对因适用裁量基准将导致个案处罚明显不当,拟变通适用上级或本级已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基准的案件全部提交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截至目前,全州市场监管系统查办违法违规案件1132起(其中简易案件428起、一般案件704起),罚没款303.53万元,其中州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查办案件127件,罚没款140.88万元。落实办理“两轻一免”从轻处罚案件232件,减轻处罚案件199件,免于处罚13件,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十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决定实时推送、执法信息统一公示、执法信息网上查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与单位考取公职律师的同志签定协议。

(十三)突出工作重点,保障市场安全。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进“食安临夏”十大攻坚行动,以节日市场、学校周边、农村地区、小作坊、批发行业、农家乐、外卖平台、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等为重点,扎实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最大限度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今年以来,共查处违法违规案件347件(市场监管部门305件,农业农村部门42件),收缴罚没款117.38万元(市场监管部门89.24万元,农业农村部门28.14万元);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涉及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11件,移送起诉30人。

(十四)加强药械化安全监管。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经营主体12471家,查办药械化案件204起,其中药品案件67起(其中罚款案件22起、警告案件45起),罚没款15.14万元,案件数已超出去年全年的案件总数(2022年度查办药品案件56起)。落实药品刑事司法衔接案件11起,有效震慑了药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医疗器械违法违规案件61件(其中罚款案件31件、警告案件30件),罚没款22.84万元;化妆品案件76件,罚没款14.18万元。

二、亮点特色工作

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得到州委依法治州办的高度肯定,一名同志被推荐为“八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候选人。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2022年度州直部门法治建设绩效考核结果中,我局获评优秀等次。被州委依法治州办推荐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我局执法队报送的“临夏州查处某店虚假宣传销售食品案”入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电子数据取证典型案例》。省局和省药监局法治建设和“八五”普法工作情况中期评估督查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三、存在的问题

就目前全州现状来看,市场监管法治政府建设仍存在许多现实矛盾和问题,需要高度重视:

(一)执法人员对现有法律法规还要不断学习和提高。

机构改革后,共涉及国家级法律129部,行政法规199部,省级行政规章近100部。执法人员处置一些现实存在问题没有学会运用相应的法律法规。

(二)“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时有发生。

从实际情况来看,“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时有发生。执法时不出示执法证件,不表明执法身份;应当直接送达的文书不送达当事人或送达后没有送达依据;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的文书让其他人代收转交;文书能够送达却以公告的方式送达;遇当事人拒收,留置送达不规范等。

(三)执法观念错位,服务意识淡薄。

不按法定的程序办事,使得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利益化。服务意识淡薄,在行政执法特别是行政处罚中违反告知制度、申辩制度、听证制度和案件会审制度等法定程序制度,强调自己的管理职权,漠视管理相对人的权利,造成查处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或不当。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普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州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以这次考核工作为新起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深入开展法治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市场监管工作的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