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族自治县南园啤特果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南园茶先生百香果乌龙茶案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1-30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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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6日 我局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信息系统领取《检验报告》(编号:SP-GC2023-2561),东乡族自治县南园啤特果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南园茶先生百香果乌龙茶(规格380ml/瓶,生产日期2023-09-05)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71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南园茶先生百香果乌龙茶240件(4800瓶),销售量7件(140瓶),召回来230件(4600瓶),每件单价14元,合计货值金额3360元,违法所得98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给予东乡族自治县南园啤特果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不合格南园茶先生百香果乌龙茶233件(4660瓶);

2、没收违法所得98元;

3、罚款:50000元。 合计罚没款:50098元。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