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玉祥清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冰糖案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03-02 15:41
字号:
收藏

当事人临夏县玉祥清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冰糖,经国家抽样检验蔗糖分项目不符合GB/T35883-2018《冰糖》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该公司2021年10月10日生产了该批次冰糖共计60公斤,已全部销售给临夏市老洋糖副食经销店,下达召回通知时,已全部销售完,违法所得是420元。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第十三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420元;2、罚款人民币:10000元;3、合计罚没款:104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