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2900MB180545XD/2022-00004 | 主题分类 | 临州市监 |
发文字号 | 临州市监[2022]103号 | 制发机构 |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4-06 | 发布日期 | 2022-04-08 |
标 题 |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大整治行动 的通知》的通知 |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大整治行动 的通知》的通知
临州市监发〔2022〕103号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转发《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大整治行动
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州特种设备检验所:
现将《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甘市监明电〔2022〕18号)转发你们,请按照省局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整治,以实际举措推动大检查大整治取得实效,迎接省局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督导检查,确保全州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各县(市)局要督促企业迅速行动,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并对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普查。州局将在县(市)局普查的基础上开展复查,确保隐患排查不留死角、不存盲区。州特种设备检验所要科学合理调度检验力量,切实提升检验质量和效率,做到主动催检、报检立检、应检尽检,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客观、公正地出具检验报告,对于检验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反馈使用单位并督促整改落实,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积极主动配合监察机构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各县(市)局要结合近期州局印发的《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特种设备超期未检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黑气瓶”整治巩固提升行动方案》要求,对辖区内所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所有特种设备实施全面摸排。突出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化工园区、商场、医院、养老机构、学校、体育场馆等重点场所。注重发挥市场监管部门整体优势,综合应用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信用监管等职能手段综合施策,运用通报、约谈、典型案例曝光、失信约束和法律惩戒等措施,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督促整改,严厉打击各类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三、严格抓好应急值守工作。各县(市)局要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健全应急保障队伍,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保障能力。严格落实领导到岗带班,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督促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要在岗在位,遇到突发情况要果断处理,及时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
请各县(市)局自4月11日起,每周一上午十二点前将上一周工作情况按照附件要求报州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联系人:成仲娟 0930-6210409
附件:《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甘市监明电〔2022〕18号)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pdf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