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市恒祥生态餐饮店加工销售黄曲霉毒素B1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油炸花生米案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2-28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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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3日,我局收到省抽《检验报告(SP-SZ2023-1288)1份,报告结论:临夏市恒祥生态餐饮店于2023年11月27日加工的油炸花生米经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检验,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符合GB2761-2017《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店2023年11月27日共加工油炸花生米3公斤,被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抽样2公斤(该2公斤未收取样品费,应收108元);其余1公斤分3份已销售,每份销售价为18元(以该店销售单为证),合计54元,货值总额162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54元;

2、罚款1万元,合计罚没款10054元。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