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莲城湖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标识标签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黄酒案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1-30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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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30日 我局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信息系统领取《检验报告》(编号:SP-GC2023-2981),临夏县莲城湖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临夏黄酒(规格2250ml/瓶,生产日期2023-01-01)经抽样检验,酒精度(20℃)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临夏黄酒5件(30瓶),销售量5件(30瓶),每件单价55元,合计货值金额275元,已全部销售完,违法所得275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给予临夏县莲城湖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275元;

2、罚款:5000元。 合计罚没款:5275元。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