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玉祥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冰糖案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9-29 17:03
字号:
收藏

2024年7月22日 我局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信息系统领取《检验报告》(编号:SP-GC2024-1236),临夏县玉祥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冰糖(规格20公斤/箱,生产日期2024-06-03)经抽样检验,柠檬黄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冰糖2箱,每箱20公斤,合计40公斤,销售单价8元/公斤,货值320元,抽样4.25公斤,违法所得34元。其他剩余冰糖未流向市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给于临夏县玉祥清真食品有限公司以下减轻行政处罚:

1、没收不合格冰糖35.75公斤 ;

2、没收违法所得34元

3、罚款:10000元。 合计罚没款10034元。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