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苏莱曼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蛋黄味手工汉堡案
2024年10月15日 我局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信息系统领取《检验报告》(编号:SP- GC2024-2118),临夏州苏莱曼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蛋黄味手工汉堡,规格90g/袋,生产日期2024-08-01)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已查实,该公司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蛋黄味手工汉堡73件,每件60袋,规格90克/袋,出厂价每件64元,货值合计4672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给予临夏州苏莱曼食品有限公司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不合格蛋黄味手工汉堡72件(每件60袋);
2、没收违法所得64元;
3、罚款:20000元。 合计罚没款:20064元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