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吉巴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调味面制品案
2025年5月19日我局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领取任务,临夏州吉巴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220克/袋、生产日期为2025-03-22、保质期为6个月调味面制品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抽样检验,柠檬黄、日落黄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公司共生产经营该批次不合格调味面制品共2件(50袋/件),规格为220克/袋,总计100袋,每件售价150元,2件货值金额是300元,违法所得是300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临夏州吉巴巴食品有限公司以下减轻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300元;
2、罚款30000元,合计罚没款30300元。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