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南洋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冰糖案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03-02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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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临夏南洋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冰糖,经国家抽样检验,色值项目不符合GB/T35883-2018《冰糖》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公司2021年10月20日生产了该批次冰糖共计60公斤,已全部销售给青海西宁城东毓明销售部,该批次产品已全部销售完,违法所得是210元。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第十三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210元 ;2、罚款人民币:10000元;3、合计罚没款:102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