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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三期)

为推动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走深走实,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严厉打击12类民生领域违法行为,查办了一批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违法案件。为进一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达到“查办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现将我州“铁拳”行动中查办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案例一:临夏县某餐饮店超范围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案

2023年2月21日,临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某餐饮店进行检查时,在餐厨后堂操作间发现已打开使用过的500克塑料瓶规格装柠檬色天福源牌复配食品添加剂1瓶、塑料袋散装柠檬黄约20克。经立案调查,该餐饮店餐厨后堂厨师在制作面点花卷馍时,添加了约40-50克的柠檬色天福源牌复配食品添加剂,共制作300个,获利30元。该品牌添加剂有柠檬黄成分,根据《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在面点制作中不能添加柠檬黄”的规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构成了超范围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临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使用的柠檬黄添加剂、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永靖县某有机开发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以不合格有机肥料冒充合格产品案

2023年4月,临夏州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委托处理通知单》及《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通知单》,对永靖县某有机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在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2022年工业产品省级监督抽查中,该公司生产的有机肥料(粉状),经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所检项目中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不符合NY/T525-2021标准及《甘肃省2023年废料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实施细则》GZJ/JX004-2023要求,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九条,构成了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不合格有机肥料50袋、没收违法所得24元、罚款1175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康乐县某烟酒商行销售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白酒案

2022年3月23日,临夏州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对康乐县某烟酒商行依法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商行售卖的12瓶“五粮液1618”、12瓶“五粮液8代”、18瓶经典装“国窖1573”、1瓶“剑南春”白酒的防伪标识与正品存在明显差异。经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系假冒注册商标之产品。当事人不能提进销货凭证和票据及相关证明材料。经进一步调查,这三种侵权白酒已销售货值金额33120元,未销售货值金额54904元,涉案货值总金额88024元。当事人的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构成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没收违法所得33120元、罚款264072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广河县某肉制品有限公司擅自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案

2023年5月18日,临夏州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匿名举报线索,对广河县某肉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产品展示柜摆放“广牧清源”产品包装盒6个、不干胶标签78张、小标签280张,上述包装盒、标签上均标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经进一步核查,当事人委托广告公司为其印制不干胶标签、小标签用于参加省、州农产品展销会宣传推广产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四项,构成了擅自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物品、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和政县某金管业店销售劣质燃气具案

2023年3月16日,临夏州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报告委托送达及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通知单》,对和政县某金管业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店销售的好太太牌家用燃气灶所检项目中热负荷、安全装置不符合GB 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标准及《临夏州2022年家用燃气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GZJ/JX218-2022要求,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构成了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不合格家用燃气灶及违法所得65元、罚款400元的行政处罚。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集中销毁一批侵权假冒伪劣商品

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质量月”活动期间开展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统一销毁活动的部署要求,9月14日,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开展2023年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统一销毁活动,集中销毁了市场监管部门今年以来查处没收的化肥、建材、食品、酒类等侵权假冒伪劣商品23.77吨,货值3.97万元。根据罚没物品的属性,按照绿色环保的原则分别通过焚烧、拆解或毁形后回收原材料等方式予以处理,严防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再次回流市场。州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建军带队参加销毁活动。


今年以来,全州市场监管系统以持续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为抓手,强化监管执法,加强侵犯商业秘密、商标恶意抢注、知识产权保护等专项执法检查,查办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虚假广告宣传案等一批典型案例,并在互联网上公开曝光,有力震慑了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共查办侵权假冒类案件189件,罚没款119.17万元。在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中,全州市场监管系统结合“3.15”“4.26”等宣传节点,宣传普及识假辨假常识,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侵权假冒宣传活动,提高了群众参与打击侵权假冒的意识。同时,全州市场监管系统不断加大打击侵权假冒领域部门协作力度,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持续拓展了部门联合打假成果。


下一步,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将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聚焦民生关切,深挖案源线索,持续加大对重点领域和重点产品的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召开主动创稳行动推进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主动创稳推进会议精神,切实推动全州市场监管系统主动创稳平安建设行动走深走实,8月8日,州市场监管局召开主动创稳行动推进会,传达近期全州主动创稳平安建设推进会精神和州委政法委《关于对主动创稳行动平安建设工作开展督查考评的通知》,对下一步全州市场监管系统主动创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州局党组各成员、县级干部、直属各单位和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全州市场监管系统要紧跟省、州主动创稳工作步伐,创新思路理念,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紧盯市场监管领域突出矛盾风险隐患,积极开展摸排行动,全力将市场监管领域各类隐患消除于萌芽、将风险消弭于无形、将矛盾消解于未发。建立健全常态化维护稳定工作机制,因势而动、精准施策,动态掌握情况、研判形势、调整策略,抓在平常、融入日常、做到经常,实现被动“维稳”向主动“创稳”转变。

会议强调,全州市场监管系统要切实强化思想认识和政治担当,牢固梳理主动创稳理念,将主动创稳意识贯穿到每一次履职行为,把具体工作与主动创稳有机融合、互相促进、整体推进,在“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上持续发力,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确保全州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会议要求,全州市场监管系统要突出工作重点,全力深入开展主动创稳行动。一要以矛盾纠纷化解、“四大安全”等为抓手,积极排查整改风险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二要明确任务分工,梳理主动创稳督查清单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查漏补缺,统筹开展主动创稳平安建设各项工作。三要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聚焦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切实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作用,及时处置网络舆情维稳等工作,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市场监管环境。

临夏州召开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推进暨培训视频会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推进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深入开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6月26日,州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全州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推进暨培训视频会议,州双打办副主任、州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彦平主持会议,通报今年以来的双打工作进展情况,并就《2023年全州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要点》《2023年全州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评议考核方案及评分细则》进行了解读培训。


会议指出,今年上半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州、县市双打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密切配合,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全州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各行政执法机关共立案217件,结案210件;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件7件,涉及人员11人;审判机关受理14件,审结11件。销毁侵权假冒伪劣商品8个大类,202个品种,涉及食品、药品、化妆品、酒、日用品、儿童玩具、易燃易爆品、农资产品等,涉案货值10.35万元,有效规范了市场秩序,有力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会议强调,全州各级双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双打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国家和省州双打工作的部署要求,以“抓学习促提升、抓执行促落实、抓效能促发展”行动为动力,把握双打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措施办法,加强监管执法,积极主动作为,扎实推进双打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双打工作能力水平,为服务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会上,州农业农村局、州林草局,永靖县双打办、和政县双打办负责人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州双打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业务骨干在州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双打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市场监管局业务骨干和市场监管所所长在各自分会场收听收看会议。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召开2023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安排部署会议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暨2023民生领域“铁拳”行动部署会议精神,4月4日,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召开2023年民生领域“铁拳”行动部署会议,传达学习全省会议精神和省局《行动方案》,总结我州2022年度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取得的成效,对2023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州局班子成员、县级干部、直属各单位和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2023年“铁拳”行动要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聚焦总局“8类”规定动作、省局“3类”自选动作、州局“1类”自选动作,加大执法稽查工作力度,重点查处食品中非法添加降糖降压降脂等物质、假冒伪劣化肥、刷单炒信等虚假宣传、“神医”“神药”虚假违法广告、生产销售劣质燃气具、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和使用未登记电梯、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假冒知名品牌及“傍名人”“搭便车”行为、油品质量违法和加油站计量作弊、环境监测碳核查领域认证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行为、伪造或者擅自使用地理标志生产销售违法违规、酒类市场假冒伪劣等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确保“铁拳”精准发力,打出声威,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要全面落实“三抓三促”行动部署要求,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执法力度,为全州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一要坚持政治引领,强化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执法稽查工作的思想自觉,牢牢把握为民思维、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始终坚持法治思维,学深吃透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执法稽查工作的生动实践。二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靶向治理,切实履行执法稽查工作职责使命,持之以恒将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抓紧抓实。深入开展制止餐饮浪费等食品、药化械、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等专项执法,统筹做好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知识产权、扫黑除恶等其他领域执法,深度推进执法协作。三要坚持固本强基,推动自身建设,切实提高执法稽查工作能力水平,提升主动学习能力、提升线索发现能力、提升案件办理能力、提升统筹发展能力,确保“铁拳”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三抓三促”市场监管在行动】临夏州市场监管局联合酒类企业扎实开展酒类专项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