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2023版)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务信息不予公开。

(一)公开范围

1.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主要职能及权责清单。

2.临夏州市场监管局领导介绍及工作分工。

3.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4.临夏州市场监管局有关执法依据及规范性文件。

5.有关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定。

6.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

7.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以“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网站”(网址:https://scjg.linxia.gov.cn)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公开专栏、电子显示屏、发放便民资料等方式进行公开,并积极运用“临夏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抖音等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务信息。

(三)公开渠道

网站: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网站 网址:https://scjg.linxia.gov.cn

微信公众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今日头条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抖音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政务信息公开查询点:

1.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甘肃省临夏市新华街政府统办楼2楼;

2.临夏州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 地址:甘肃省临夏市红园路彩陶馆安置楼一、二楼。

(四)公开时限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当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期答复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且延期的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一)受理机构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临夏市新华街政府统办楼2楼。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16381。

传真号码:0930-6287029。

邮政编码:731100。

电子邮箱:lxzscjgj@163.com。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scjg.linxia.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务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审查

收到《申请表》后,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要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4.转办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不能直接回复的,应根据职责分工,提出转办意见,分送相关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办理,需要两个以上科室、单位办理的,应明确主办科室、单位。

5.答复

承办科室、下属事业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经临夏州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同意,可将答复的期限最多延长20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

对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临夏州市场监管局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务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务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做出更改、补充;

(6)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经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答复期限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6.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3)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的咨询电话联系相关申请事宜。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1. 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文书示范文本.xls

2. 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5日

国务院和国务院办公厅文件
领导简介
简       历:
工作分工:
关闭
临夏州、康乐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第25个“5·20世界计量日”主题宣传活动

计量筑基新质生产力  促进可持续发展

——临夏州、康乐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第25个“5·20世界计量日”主题宣传活动

在第25个“世界计量日”来临之际,5月15日,临夏州、康乐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在康乐县良恒商业广场组织开展了第25个“世界计量日”宣传活动。州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建军和康乐县副县长杜翠芳参加活动。


今年“世界计量日”中国特别主题为“计量筑基新质生产力,促进可持续发展”。宣传活动中,马建军指出,一要围绕宣传主题,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全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广泛深入开展“5·20世界计量日”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计量工作在服务市场监管和质量提升中的重要作用,着力宣传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计量工作的新举措、新办法、新成效,使社会各界更加了解计量、关注计量、宣传计量。二要围绕民生计量,抓好计量监管工作。结合民生计量专项行动,全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计量使用单位强制检定主体责任,加大对加油站、“民用四表”、眼镜店、医疗机构等涉及人身健康领域的计量监管,积极引导各行业各单位诚信计量和自我承诺。三要围绕助企纾困,深入开展服务活动。全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通过深入推进“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组织专家结对帮扶辖区内的中小企业,认真调研企业现状和问题需求,落实计量惠企政策,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计量难题。要重视计量工作,弘扬计量文化,优化计量环境,构建共治共享格局,让全社会共享计量的信息资源和工作成果。


杜翠芳在致辞中指出,希望广大计量工作者以此次活动为新的起点,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计量发展规划和具体要求,严格执法,精准计量,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计量、企业遵守计量、社会关注计量”的浓厚氛围,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计量力量。


启动仪式现场,通过设立宣传咨询服务台,现场解答群众咨询、悬挂横幅标语等方式,积极宣传计量法律法规,科普计量知识,传播计量文化,全方位展示了计量在保障服务民生中的重要作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解答现场咨询120余人次,有效提高了群众对计量工作的认知度、参与度和满意度。


州、县市场监管局、国网临夏供电公司、临夏市供排水中心、康乐县计量管理重点单位和部分企业代表等160余人参加启动仪式。



临夏州、康乐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宣贯活动

加大宣贯力度  强化消保维权

——临夏州、康乐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宣贯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为迎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公布实施,5月15日,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临夏州消费者协会结合“世界计量日”宣传活动,联合康乐县市场监管局,在康乐县良恒商业广场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集中宣贯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展出宣传展板、解答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融媒体宣传报道、受理消费者投诉等接地气的方式,拉人气聚正气,收到了良好效果。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适应了消费场景、消费方式、消费维权需求等新变化,对部分消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明确和具体规定,主要包括细化和补充经营者义务相关规定、完善网络消费相关规定、强化预付式消费经营者义务、规范消费索赔行为、明确政府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等内容,对今后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州市场监管局、州消费者协会将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出台与实施为契机,通过广播电视、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媒体和集中宣传的时机,加大宣贯工作力度,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不断增强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五一”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一”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2024年“五一”将至,为营造安全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的饮食安全,度过一个健康、祥和、平安的节日,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大消费者提示如下:

餐饮消费需谨慎

外出就餐时,选择证照齐全、场所环境整洁卫生的餐饮单位。注意查看餐饮单位悬挂或摆放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的情况。查看食物感官性状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慎重选择生食海产品、凉菜冷食、四季豆、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

网络订餐莫大意

网络订餐时尽量选取近距离的餐馆,查看商家证照信息、菜品原材料、店铺评价,谨慎下单。收取外卖时要及时检查有无食品安全封签、外卖包装是否完整、是否被污染等问题,并及时加工或食用,勿长时间存放。

农村聚餐重安全

农村(社区)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者对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负主体责任。农村(社区)居民在非经营性场所举办50人以上宴席,应主动向村(社区)申报备案。承办者和举办者要积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指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集体聚餐食品安全。

节约环保讲美德

外出就餐时按需合理点餐,杜绝餐饮浪费,倡导剩菜打包,践行“光盘行动”。提倡合理膳食,切忌暴饮暴食、过量饮酒。多人共同就餐尽量选择分餐方式就餐,提倡使用公筷、公勺,减少交叉污染风险。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践行环保、文明餐桌好风尚。

消费纠纷依法诉

不论是线上线下餐饮消费,都要注意索取并保留消费凭证。一旦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不适反应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妥善留存可疑食品,并尽快就近就医检查治疗。

节日期间,全州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大食品安全检查力度,消费者若发现食品安全、消费欺诈、服务质量等违法行为或发生疑似食源性疾病情况,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我们将第一时间核查处置,坚决维护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和消费权益。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30日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临夏州消费者协会 2024年“五一”消费提示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临夏州消费者协会

2024年“五一”消费提示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旅游、聚餐、购物等将成为消费热点,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临夏州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谨防消费陷阱、规避消费风险、减少消费纠纷,做到安全消费、科学消费、理性消费,过一个安全、放心、舒心的假期。

外出旅行,要谨防旅游陷阱

选择一日游、两日游时不要贪图便宜而让商家钻了空子,应该选择具备运营资质齐全的旅行社或平台,同时慎防超低价的旅游陷阱,签订正式合同协议,明确注明具体行程、价格、服务以及相关违约责任等事项。警惕以“赠送”“低价”“特价”等为诱惑的不实虚假广告宣传,不轻信“包治百病”类等价格昂贵的特效药物或保健品。理性看待产品推销,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节日就餐,要注意饮食安全

外出就餐时须选择清洁卫生、有合法资质的场所,拒绝贪食“新、奇、特”和“野味”食品。做到按需点餐,合理搭配食物;使用公勺公筷,安全文明用餐;自觉践行“光盘行动”,切实防止“舌尖上的浪费”。通过网络平台订购餐饮食品时,应选择可短时间送达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并保留相关消费凭证。严禁随意采摘和食用野菜野果,避免发生食物中毒。

游玩购物,要做到理性消费

长假期间,商家的打折促销活动非常普遍,购物前要明确商家打折、买赠等促销活动规则,购物时要克服低价诱惑,理性消费;做到货比三家、按需购买,一定要看清商品的价格、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谨防买到“三无”或假冒产品。在购买线上旅游商品时,注重与网络电商交易平台及产品供应商就旅游品质保障和维权环节等事项进行详细约定。

自驾旅行,要注重旅途安全

自驾旅行要合理规划路线和时间,提前了解天气变化、景区开放、门票预约等情况,并结合个人年龄、健康状况谨慎参加高空、高速、探险等高风险游乐项目,确保人身财产安全。选择省内游、短途游、乡村游、自驾游的,尽量错峰旅游,要留意高速路的交通状况,错峰出行、文明出行。户外露营要注意用火、用电安全。

旅游购物,要留存维权证据

购物凭证是消费者与商家发生消费纠纷后,依法维权的重要条件。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保留购物发票、小票等有效购物凭证;网络购物要保留好聊天记录、购物记录、购物页面截屏、购物票据、快递单等凭证。发生消费纠纷时,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倡议广大经营者:诚信经营、明码标价,重视消费者诉求,自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高消费者幸福指数,激发消费活力。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临夏州消费者协会

2024年4月26日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特供酒”消费提示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特供酒”消费提示

近年来,市场上频繁出现各种所谓的“特供酒”,它们打着“专供”“特制”“特供”“内供”“军”等字号进行标签制售的假冒知名酒类产品,往往声称有着独特的口感、稀有的原料或是特殊的酿造工艺。然而,这些“特供酒”背后隐藏着不少消费陷阱。为此,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向广大消费者发出如下消费提示,引导大家理性消费,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

认清“特供酒”的真面目

“特供酒”是不法分子冒用国家机关、军队名义在商品、包装冠以“特供”“专供”“特需”党政机关及军事单位名称、部队番号或者代号等类似内容的;利用国宴、国宾等内容宣传“特供”“专供”的;假借“特供”“专供”“部队”“军队特制”“军品代销”等涉军特定含义字样等类似名义推销商品或服务的;利用与中央和国家机关、军队等有密切关联的特定名称“部队”“PLA”“CAPF”“PAP”或者标志性图案、建筑物名称、地点名称的。

警惕“特供酒”的宣传陷阱

不法商贩往往利用消费者对“特供酒”的误解和好奇心理,进行虚假宣传,可能通过广告、社交媒体等途径,宣称自己的产品具有某种特殊身份或背景,以此吸引消费者购买。消费者在面对这类宣传时,应保持警惕,不轻信、不盲从。同时,呼吁广告发布者及相关生产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特供酒”广告和信息。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广大消费者选购酒类商品时应选择正规商家,仔细查看标签内容是否齐全,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原料、生产商等信息,如发现标签内容不全或模糊不清等情形,请谨慎选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另外,消费者应索取购买票据,并在票据上记录下所购酒类商品的批号或编号,以便在出现问题或发生纠纷时有据可查。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倡导广大消费者不买、拒卖“特供”酒类产品。如发现可能存在“特供酒”问题时,请及时向就近的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投诉举报,或者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到“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中来,共同打击制售“特供酒”的违法行为。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4日


2024年清明节消费提示

2024年清明节消费提示

清明节即将到来,又到扫墓与踏青时节。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临夏州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在寄托亲人哀思的同时,注重文明祭奠、理性消费、安全出行,实现文明、节俭、安全、有序祭扫。

绿色出行,品质旅游

科学合理安排祭扫时间、路线,错峰祭扫,主动选择绿色低碳出行方式,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减少意外发生。消费者在选择旅游线路时,一定要选择资质、信誉好的旅行社,在签旅行合同时,仔细阅读相关条款,明确收费信息,确认是否有需要自费的项目或要求。遇到导游推荐的商品,购买时一定要谨慎,同时要对“零元团”坚决说不。

理性消费,保障健康

在外就餐要选择清洁卫生、有合法资质的场所,不要贪食“新、奇、特”和“野味”食品。在购买土特产食品时,要仔细查验食品质量和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大部分消费者缺少植物学专业知识,对野菜野果的认识程度有限,不要随意采摘和食用,避免发生食物中毒。

文明祭奠,注意安全

春季气候干燥而多风,为避免引起火灾,自觉做到不在墓园山林草地明火祭祀、燃放鞭炮,实现“无烟祭扫”。选择祭奠用品时要到正规殡葬用品店购买,拒绝购买与人民币相似的祭祀用品和塑料祭品,祭奠结束时应及时处理好垃圾。倡导采用网络点烛、鲜花祭扫、祈福寄语、家庭追思等绿色低碳的祭祀方式表达哀思。

留存凭证,依法维权

无论何种消费,碰到何种突发情况,消费者都要注意保存好购物消费发票或其他有效凭证。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向当地消协组织、有关部门或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呼吁经营者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做到明码标价,依法合规经营,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临夏州消费者协会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