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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2024版)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取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公开范围

依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

1.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的机构简介、机关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班子分工、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情况;

2.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需标注是否有效)以及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情况;

3.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等

4.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5.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

1.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网站(网址:https://scjg.linxia.gov.cn)

2.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公开专栏、电子显示屏、发放便民资料等方式进行公开。

3.积极运用“临夏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抖音等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渠道

网站: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网站 网址:https://scjg.linxia.gov.cn

微信公众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今日头条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抖音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1.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甘肃省临夏市新华街政府统办楼2楼;

2.临夏州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 地址:甘肃省临夏市红园路彩陶馆安置楼一、二楼。

(四)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以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发布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期答复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且延期的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公众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临夏市新华街政府统办楼2楼。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16381。

传真号码:0930-6287029。

邮政编码:731100。

电子邮箱:lxzscjgj@163.com。

(二)申请方式

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scjg.linxia.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在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五)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本部门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六)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审计类信息,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我局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国务院和国务院办公厅文件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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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市联合举办“走近3·15,优化消费环境市场监管在行动”现场宣传活动

优化消费环境  共筑满意消费

——临夏州、市联合举办“走近3·15,优化消费环境市场监管在行动”现场宣传活动

3月13日上午,临夏州、市联合在临夏市红园文化广场举办以“共筑满意消费”为主题的“走近3·15,优化消费环境市场监管在行动”现场宣传活动。州委宣传部、州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活动。州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昌瑞宣布活动启动。临夏市政府副市长马旭凯介绍消费维权工作情况。



今年是第43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维权年主题是“共筑满意消费”,其涵义一是促进高品质消费,让消费者对消费内容更满意。二是促进高质量维权,让消费者对消费过程更满意。三是促进高水平共治,让消费者对消费环境更满意。


活动指出,2025年是“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开局之年。各单位、各企业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增强大局意识、协作意识和服务意识,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添加、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计量作弊、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网购、装修、维修、电信、家政、托育、养老、美容美发、文化旅游、公用事业等民生重点行业,集中同向发力,放大治理效果。要以消费供给提质、消费秩序优化、消费维权提效、消费环境共治、消费环境引领五大行动为牵引,统筹宏观机制和微观措施、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正向激励和负面约束、源头预防和末端治理,建立消费环境建设四梁八柱,实现“1+N”叠加效应。要进一步完善质量标准、信用约束、综合治理、消费维权等制度,构建“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良性循环,全面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全力推动我州消费维权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临夏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活动中,参加活动的州直部门负责人为2024年度放心消费承诺单位代表进行了授牌。


活动启动后,州、市各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利用展板、条幅、真假商品对比、打假成果展示、你点我检等方式,向消费者传播普及有关消费维权知识和识假辨假常识。


现场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甘肃省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常识宣传材料6.3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60余人次,快检蔬菜、水果等23批次。各参加活动的企业也分别展示了各自的名优特色产品。


活动结束后,州、市市场监管局将查获的9个大类、18个品种、货值5.9万元的假冒伪劣商品集中进行了销毁。


州、市公安、工信、商务、教育、科技、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30多个部门干部职工和部分企业员工等共计800余人参加活动。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召开2025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共筑满意消费”新闻发布会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临夏州消费者协会2025年“双11”消费提示

2025年“双十一”购物节来临,商家陆续推出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对消费者展开了猛烈的攻势。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临夏州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规避购物陷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选择正规平台和商家

优先选择有资质、口碑好、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健全的电商平台,避免在无备案、无联系方式的“小众网站”或“朋友圈店铺”下单。购买食品、化妆品等特殊品类时,要主动查看商家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

警惕价格欺诈

警惕商家“先涨价后打折”“虚构原价”等价格欺诈行为,仔细对比商品促销前后的价格,避免被虚标折扣误导。同时,要注意满减门槛、退换货政策等促销细则,避免因规则模糊引发纠纷。

理性看待宣传

参与直播带货等新型购物模式时,要警惕主播利用“全网最低价”“限量秒杀”等话术营造的紧迫氛围,保持冷静,按需购买。切勿通过私人链接、二维码或其他方式进行线下交易或直接转账,确保资金安全。

仔细查验商品

收到商品时,建议当场查验,核对商品型号、规格、数量等是否与订单一致,外观有无破损。如发现问题,应拒收商品或拍照留存证据,并及时与商家、平台沟通。

保留消费凭证

妥善保存订单截图、支付记录、聊天记录、商品详情页截图等凭证,至少留存3个月,这些是维权的重要依据。主动索要发票或电子收据,以便在需要时作为维权凭证。

知晓退换规定

了解并熟悉“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及适用范围。注意商家是否有设置“定金不退”等不合理条款,警惕“特价商品不退不换”等霸王条款。

分清“定金”与“订金”

定金:有担保作用,支付后如果消费者不履约,无权要求返还(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订金:属于预付款,合同没有履行时,如无特别约定,应当返还。

依法维护权益

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先与商家、平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网络交易平台或通过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临夏州消费者协会提醒全州广大网络交易经营者,务必履行法定义务,依法诚信经营。对于售后服务,应坚决执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三包义务”等规定,切实将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临夏州消费者协会

2025年10月31日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召开“陇上e企查”涉企行政检查系统培训交流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州市场监管领域涉企检查行为,10月30日,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召开了“陇上e企查”涉企行政检查系统培训交流会议。


会议紧扣“推动落实上级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解决系统推广重难点”这一任务,由州局法规科负责同志对“陇上e企查”系统操作进行解读培训,涵盖系统运用讲解、实际操作展示,并现场解答疑问,交流探讨了常见问题。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靠实工作责任。充分认识“陇上e企查”系统是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智慧监督平台,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克服畏难情绪,加快推进“陇上e企查”系统应用。二要强化培训宣传,规范熟练操作。要以点带面,全面推广带动执法人员熟悉运用“陇上e企查”系统,严格规范执行各项程序,特别要做好突发检查的请示汇报,检查结束后及时补录系统信息。三要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工作质效。切实落实“谁使用、谁负责”原则,规范数据录入与管理,确保检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严防泄露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要强化与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衔接,及时解决系统运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系统在全州市场监管领域顺利运行、发挥实效,为优化我州营商环境、推动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州局班子成员、调研员,机关及州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执法人员参加会议。

强化培训夯基础 助力产业促发展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强化中药材种植加工企业业务技能培训助力中药材种植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

中药材企业作为中医药产业的基础,其质量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进一步规范中药材加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全面落实省、州关于大力发展中药材产业、助力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10月24日,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组织举办了全州中药材GAP监督实施及产地现切加工遴选工作培训班。州内4家中药材种植加工企业、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人员以及州、县市市场监管部门监管人员等参加培训。

培训班邀请省药监局科技产业处副处长赵伟进行授课。培训从中药材种植、采收、加工、储存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以及发展趋势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详细介绍了不同中药材的特性和加工要点以及如何通过科学加工工艺提高中药材的品质和药效。培训结束后,针对企业代表提出的问题,现场进行了答疑解惑,并给予了针对性的建议和指导。

通过此次培训,参会企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中药材加工的质量标准和知识产权保护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进一步增强了中药材品牌建设意识。大家纷纷表示,要把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生产经营中,不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为全州中药材产业发展贡献力量。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2025年“中秋节、国庆节”消费提示

2025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是亲朋相聚、或外出就餐、或短途旅行的好时机,也是购物的高峰期,为确保放心消费、开心过节,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临夏州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做到理性消费、合理消费、安全消费、绿色出行。

选购月饼要细心

优先选择预包装月饼,应查看外包装是否规范完整,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信息等是否清晰齐全;不要购买标签信息不全、篡改标识内容的月饼;谨慎选择“网红”直播带货等形式销售的月饼和“微信朋友圈”月饼;对于“自制月饼”,尽量选择信誉良好的商家购买。

外出用餐多留心

应选择证照齐全、经营规范、卫生状况良好、实施“明厨亮灶”且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场所;要仔细查看菜单,留意收费标准,注意按需点餐,避免铺张浪费,积极践行“光盘行动”;结账时,要仔细核对账单明细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防止出现“低价高收”、“阴阳菜单”等情况;拒绝食用“野味”,聚餐建议使用公勺公筷,确保饮食卫生安全。

线上购物需谨慎

消费者应选择正规购物平台,了解商家资质、商品质量、售后保障等信息后下单;理性看待直播测评和优惠促销宣传,按实际需求选购,不追求奢华包装;不随意进入不明“带货”链接或二维码,要使用平台提供的正规支付渠道;购物前应了解商家的退换货政策,保存好购物凭证,如聊天记录、订单信息、支付凭证等。

旅游出行早准备

自驾出行期间,要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密切关注天气信息,合理规划路线并错峰出行,选择正规酒店住宿;跟团出游时,应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较高、口碑较好的旅行机构,仔细确认合同内容,明确交通工具、住宿标准、购物次数、具体景点、路线、餐饮标准等内容;在景区遵守规定注意安全,住宿时确认价格并保留凭证。

价格权益需知晓

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经营者不得虚假标价、虚假折价、虚假减价、低价诱骗高价结算、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价格承诺;酒店宾馆不得单方面毁约或擅自提高已预订的房间价格,不得有价格欺诈行为,时令商品标价要清晰明确。

过度包装要抵制

拒绝购买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包装的商品礼盒,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选购商品以实用为原则,购买简约包装产品,自觉抵制过度包装产品,拒绝为华而不实的包装买单;购物时尽量自带购物袋,减少包装物的消耗及其造成的污染,用实际行动践行低碳、绿色、简约的理念。

不论是购物、旅游还是就餐,消费者一定要向商家索要消费凭证并妥善保管,发现质量、服务等问题,可先行与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或12345民情服务热线,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此,我们也呼吁商家守法诚信经营,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临夏州消费者协会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