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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2024版)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取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公开范围

依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

1.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的机构简介、机关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班子分工、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情况;

2.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需标注是否有效)以及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情况;

3.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等

4.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5.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

1.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网站(网址:https://scjg.linxia.gov.cn)

2.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公开专栏、电子显示屏、发放便民资料等方式进行公开。

3.积极运用“临夏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抖音等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渠道

网站: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网站 网址:https://scjg.linxia.gov.cn

微信公众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今日头条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抖音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1.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甘肃省临夏市新华街政府统办楼2楼;

2.临夏州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 地址:甘肃省临夏市红园路彩陶馆安置楼一、二楼。

(四)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以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发布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期答复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且延期的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公众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临夏市新华街政府统办楼2楼。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16381。

传真号码:0930-6287029。

邮政编码:731100。

电子邮箱:lxzscjgj@163.com。

(二)申请方式

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scjg.linxia.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在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五)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本部门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六)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审计类信息,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我局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国务院和国务院办公厅文件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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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市联合举办“走近3·15,优化消费环境市场监管在行动”现场宣传活动

优化消费环境  共筑满意消费

——临夏州、市联合举办“走近3·15,优化消费环境市场监管在行动”现场宣传活动

3月13日上午,临夏州、市联合在临夏市红园文化广场举办以“共筑满意消费”为主题的“走近3·15,优化消费环境市场监管在行动”现场宣传活动。州委宣传部、州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活动。州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昌瑞宣布活动启动。临夏市政府副市长马旭凯介绍消费维权工作情况。



今年是第43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维权年主题是“共筑满意消费”,其涵义一是促进高品质消费,让消费者对消费内容更满意。二是促进高质量维权,让消费者对消费过程更满意。三是促进高水平共治,让消费者对消费环境更满意。


活动指出,2025年是“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开局之年。各单位、各企业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增强大局意识、协作意识和服务意识,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添加、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计量作弊、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网购、装修、维修、电信、家政、托育、养老、美容美发、文化旅游、公用事业等民生重点行业,集中同向发力,放大治理效果。要以消费供给提质、消费秩序优化、消费维权提效、消费环境共治、消费环境引领五大行动为牵引,统筹宏观机制和微观措施、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正向激励和负面约束、源头预防和末端治理,建立消费环境建设四梁八柱,实现“1+N”叠加效应。要进一步完善质量标准、信用约束、综合治理、消费维权等制度,构建“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良性循环,全面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全力推动我州消费维权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临夏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活动中,参加活动的州直部门负责人为2024年度放心消费承诺单位代表进行了授牌。


活动启动后,州、市各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利用展板、条幅、真假商品对比、打假成果展示、你点我检等方式,向消费者传播普及有关消费维权知识和识假辨假常识。


现场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甘肃省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常识宣传材料6.3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60余人次,快检蔬菜、水果等23批次。各参加活动的企业也分别展示了各自的名优特色产品。


活动结束后,州、市市场监管局将查获的9个大类、18个品种、货值5.9万元的假冒伪劣商品集中进行了销毁。


州、市公安、工信、商务、教育、科技、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30多个部门干部职工和部分企业员工等共计800余人参加活动。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召开2025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共筑满意消费”新闻发布会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稳步推进第二批“高效办成一件事”

聚力高效办成一件事  打造群众办事便利店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稳步推进第二批“高效办成一件事”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第二批“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在州、县(市)共同努力下,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的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和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目前已经全部上线进入试运行阶段。

在推进措施上,采用“四个机制”形成合力,即一把手抓总,一个专班联动,一支队伍代办,一个方案宣传。在工作做法上,实现“六个一”精简措施,即一表申请,一口申报,一窗受理,一站服务,一网办理,一次办好。目前,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已完成该事项8个要素联合办理,联合办理时限从过去的10个工作日压减至2个工作日,跑动次数从6次压减至零跑腿,递交材料从13份压减至6份,办理环节从6个压减至1个。自1月1日至3月20日,企业迁移登记办结44户,其中迁出省外1户,省外迁入1户,省内迁移(迁出)26户,省内迁移(迁入)16户。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已完成该事项7个要素联合办理,其中市场监管年报、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年报、社保信息、统计信息、海关管理企业年报、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年报填报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税务年度财务报表填报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5月31日,联合办理“一事一流程”精简为“多事一流程”。自1月1日至3月20日,企业数据填报已完成企业年报41958户,其中企业填报8274户,个体工商户填报3269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填报991户。

下一步,全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与相关责任单位及大数据中心强化协同联动,进一步创新服务举措,畅通办理环节,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措施落地见效,真正实现从“分头办”向“协同办”、从“多次办”到“一次办”、从“多头跑”到“零跑动”的转变,让政务服务更便捷、更高效、更贴心。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迅速彻查央视3·15晚会曝光问题产品

针对中央广播电视总台3·15晚会曝光的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违法行为,临夏州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连夜召开问题产品清查整治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全州市场监管系统立即开展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同时,成立以州局局长为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检查组,立即赴各县市,联合县市局开展问题产品排查整治,确保清查工作全面、高效开展。


全州市场监管系统执法人员以商超、农(集)贸市场、五金经营店、建材市场等为重点区域,以“3·15”晚会曝光的翻新卫生巾、纸尿裤、一次性内裤、“保水虾仁”、非标电线电缆等为重点产品,检查市场经营主体是否销售相关问题产品,是否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是否规范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所经营产品资质、标识标签是否完整等,并要求商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立即开展全面自查。同时,积极向经营主体和消费者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提升法治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督促经营主体落实主体责任。


清查整治工作中,出动人员380人,检查卫生用品、一次性内裤等经营门店378户、检查冷冻虾仁等水产品经营门店202户、大型餐饮单位6家,检查电线电缆经营门店163户,下架米菲好之纸尿裤33包、苏菲系列卫生巾1512包。目前,清查整治工作还在持续之中。


下一步,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将加强与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持续加大对各类市场主体的日常巡查力度,以超市、酒店、水产和建材市场等为重点,增加检查频次,扩大检查范围,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防止问题商品流入市场,坚决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临夏州强化措施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多措并举抓监管  全力整治保安全

——临夏州强化措施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为认真落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校园食品安全及膳食经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全力推进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做好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临夏州聚焦目标、突出重点,采取市场监管、教育等相关部门联动方式,扎实开展了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升校园食堂硬基础和软实力,织密织牢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网。

一是领导重视,高位推动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深入校园食堂及校园周边开展食品安全督导检查,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促进了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力有序开展。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州、县(市)分别组织召开食药安委全体会议7场次,召开食品安全风险会商会议9场次,逐级靠实责任,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加强督查,全面压实经营主体责任。坚持把督查作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的根本抓手,着力破解经营主体落实责任不到位、不落实的问题。采取部门联合“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州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重点检查了学校食堂和承包企业经营资质、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加工场所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留样、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加工操作流程、“互联网+明厨亮灶”运行、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情况。


三是督促整改,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州市场监管局加强督查检查和跟踪问效力度,及时通报省级交叉互查、州级督查和县市交叉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县市市场监管部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高度重视反馈问题,加强督促整改,实行闭环管理。


四是宣传引导,形成齐抓共管共治合力。各级各部门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宣传解读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结合执法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经营主体提高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和消费维权意识。实行学校食品安全“红黑榜”管理制度,累计发布学校食品安全“红黑榜”34期,开展“随机查餐厅进校园”9期,发布预警、提示、公告8期,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对辖区学校食堂、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和校外供餐单位开展了全覆盖监督检查。截至目前,提升改造学校食堂98家,查办校园食品安全违法案件50起,责令整改176家,有效防范了学校食品安全风险,全力筑牢了师生的饮食安全防线。

临夏州计量测试检定所开展农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集中检定工作

加强农贸市场计量检定工作

让百姓“菜篮子”拎得更准

——临夏州计量测试检定所开展农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集中检定工作

为保障农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的准确性,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消费环境,充分发挥计量服务民生作用,11月13日,临夏州计量测试检定所组织检定人员对消费量大、经营户多的临夏富临农贸市场在用的计量器具开展了上门检定服务,严厉打击计量作弊行为,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菜篮子”的准确性。

本着“应检尽检”的原则,检定人员严格按照JJG539-2016《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要求,对市场内所有摊位在用的电子计价秤、电子台秤的外观检查、示值误差、偏载、重复性等项目进行了检定,对检验合格的计量器具在显著位置张贴计量检定合格证。同时,向经营户详细讲解了电子秤的正确使用和日常维护等计量常识,向消费者宣传了维权常识。此次检定电子计价秤和电子台秤416台件,其中不合格38台,检定合格率91%,对不合格的电子计价秤和电子台秤责令经营户暂停使用。

通过此次检定,确保了农贸市场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了经营户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营造了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交易环境。下一步,州计量测试检定所将继续以民生需求为导向,持续开展计量惠民活动,不断提高计量服务水平,提升计量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参与度,营造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