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取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公开范围
依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
1.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的机构简介、机关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班子分工、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情况;
2.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需标注是否有效)以及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情况;
3.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等;
4.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5.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网站(网址:https://scjg.linxia.gov.cn)
2.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公开专栏、电子显示屏、发放便民资料等方式进行公开。
3.积极运用“临夏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抖音等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渠道
网站: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网站 网址:https://scjg.linxia.gov.cn
微信公众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今日头条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抖音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1.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甘肃省临夏市新华街政府统办楼2楼;
2.临夏州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 地址:甘肃省临夏市红园路彩陶馆安置楼一、二楼。
(四)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以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发布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期答复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且延期的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公众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临夏市新华街政府统办楼2楼。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16381。
传真号码:0930-6287029。
邮政编码:731100。
电子邮箱:lxzscjgj@163.com。
(二)申请方式
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scjg.linxia.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在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五)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本部门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六)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审计类信息,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我局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2019年,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建以来,根据国家和省、州关于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州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加强信息公开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健全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现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政务公开是党和政府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本质要求,是法治政府建设的现实需要,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政府应急管理能力的重要抓手。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自查政务公开落实情况,进一步落实公开责任,加强监督检查,通过建立督查落实制度、引进外部监督力量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和公开水平。
一是加大局内公开情况监督检查的力度。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公开信息的数量、更新的时效进行监督检查,对不作为或违反规定的追究其责任,并进行通报;
二是让群众参与对政务公开的监督。采取邀请服务对象和相对人对我局政务公开内容、公开形式等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的方式,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三是落实各项政务公开制度。在建立健全相关政务公开制度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建设管理制度》,扎实做好制度的落实工作,细化信息公开范围,优化公开程序,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严谨、及时、准确;
四是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要求,对政策公开的操作流程、公开范围和渠道以及各科(室)和直属单位的工作职责进行规范和明确。统筹和梳理政务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发布工作部署通知、政务动态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质量分析报告,产品抽检信息等信息,及时统计上报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分析说明》,制定发布了《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在我局网站和州政府网站公示了质量状况分析、食品抽检、医疗器械监管、煤炭质量抽查等通告报告62条;
五是健全政务宣传工作制度。为形成高效畅通的信息发布渠道,确保本部门信息发布的准确及时。我局健全宣传工作制度、宣传和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等制度,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及舆情工作机制,用制度规范政务宣传工作,全年公开发布公示机构概况、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工作计划、通知文件、行政执法等重点政务信息373条;
六是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及时在州政府网站和州局门户网站发布相关政务信息,严格按照《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做好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1417 | 141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20 | 20 |
行政强制 | 0 | 5 | 5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6 | 18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概念混淆,对政务公开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的范围不广,实效性不够强,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不够及时,对动态性的内容及时更新不够;三是结合政务公开与互联网+政务服务,服务群众和企业的创新举措不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四是网站管理工作存在短板弱项,运行维护工作能力不足,在管理制度建设、人员教育培训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强化。
2020年,我们将认真总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认真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与不足,从严从实,把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一是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全州政务公开工作暨政府系统网站管理与政务信息工作培训会议精神,严格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全州政府系统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及评分办法(试行)》等文件部署要求,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加大行业宣传和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促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三是虚心接受社会及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正工作的中的不足,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基层、企业产品质量提升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指导作用。积极研究和探索公开的新形式、新方法和新路子,使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时间、管理、监督等不断达到统一和规范;四是继续发挥督查和群众监督作用。不断摸索内部制约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热情、改善机关形象,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完善和延伸,带动和促进市场监管部门的形象建设,扎实有效地做好今后的市场监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统计数据时限为2019年1月3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规划与应急宣传科联系(联系人:司文斌;地址:临夏市新华街统办楼2楼201室;邮编:731100;电话0930-6287031;传真:0930-6216381;电子信箱:lxzscjgj@163.com;网址:scjg.linxia.gov.cn)。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7日
2019年,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建以来,根据国家和省、州关于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州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加强信息公开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健全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现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政务公开是党和政府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本质要求,是法治政府建设的现实需要,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政府应急管理能力的重要抓手。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自查政务公开落实情况,进一步落实公开责任,加强监督检查,通过建立督查落实制度、引进外部监督力量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和公开水平。
一是加大局内公开情况监督检查的力度。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公开信息的数量、更新的时效进行监督检查,对不作为或违反规定的追究其责任,并进行通报;
二是让群众参与对政务公开的监督。采取邀请服务对象和相对人对我局政务公开内容、公开形式等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的方式,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三是落实各项政务公开制度。在建立健全相关政务公开制度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建设管理制度》,扎实做好制度的落实工作,细化信息公开范围,优化公开程序,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严谨、及时、准确;
四是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要求,对政策公开的操作流程、公开范围和渠道以及各科(室)和直属单位的工作职责进行规范和明确。统筹和梳理政务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发布工作部署通知、政务动态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质量分析报告,产品抽检信息等信息,及时统计上报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分析说明》,制定发布了《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在我局网站和州政府网站公示了质量状况分析、食品抽检、医疗器械监管、煤炭质量抽查等通告报告62条;
五是健全政务宣传工作制度。为形成高效畅通的信息发布渠道,确保本部门信息发布的准确及时。我局健全宣传工作制度、宣传和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等制度,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及舆情工作机制,用制度规范政务宣传工作,全年公开发布公示机构概况、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工作计划、通知文件、行政执法等重点政务信息373条;
六是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及时在州政府网站和州局门户网站发布相关政务信息,严格按照《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做好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回应解读情况
2019年,网民通过州政府网站“书记信箱”、“州长信箱”和临夏政务服务网等政民互动渠道,对我局监管职责范围内的投诉、咨询问题较多,主要涉及食品安全、价格、二手车、医疗器械等方面。我局积极办理网民留言,直面投诉、咨询问题,深入开展调查,及时落实解决相关问题并给予确切回复,全年回复办理网民留言15件,没有接到对回复内容不满意的反馈。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19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
五、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本局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1个,兼职工作人员3名。
六、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2019年,参加州政府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2次,参加人员10人次。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概念混淆,对政务公开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的范围不广,实效性不够强,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不够及时,对动态性的内容及时更新不够;三是结合政务公开与互联网+政务服务,服务群众和企业的创新举措不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四是网站管理工作存在短板弱项,运行维护工作能力不足,在管理制度建设、人员教育培训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强化。
2020年,我们将认真总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认真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与不足,从严从实,把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一是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全州政务公开工作暨政府系统网站管理与政务信息工作培训会议精神,严格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全州政府系统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及评分办法(试行)》等文件部署要求,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加大行业宣传和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促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三是虚心接受社会及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正工作的中的不足,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基层、企业产品质量提升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指导作用。积极研究和探索公开的新形式、新方法和新路子,使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时间、管理、监督等不断达到统一和规范;四是继续发挥督查和群众监督作用。不断摸索内部制约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热情、改善机关形象,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完善和延伸,带动和促进市场监管部门的形象建设,扎实有效地做好今后的市场监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本报告中统计数据时限为2019年1月3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规划与应急宣传科联系(联系人:司文斌;地址:临夏市新华街统办楼2楼201室;邮编:731100;电话0930-6287031;传真:0930-6216381;电子信箱:lxzscjgj@163.com;网址:scjg.linxia.gov.cn)。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1日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并强化监督检查,根据《条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系统各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通过本系统网站公布本单位上一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第三条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的报告和受理工作。
第四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下述几个方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本单位全年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所开展的工作、采取的措施等;
2、本单位所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工作情况;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各分类政府信息数量;
4、全年通过各种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渠道分别公布政府信息的数量;
5、公开查阅场所查阅政府信息的人数。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年度内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开展情况,包括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2、年度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数;
3、年度内不予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件数;
4、年度内已答复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件数。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费用减免情况。
1、年度内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收取的费用总额;
2、年度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相关费用减免数额;
3、年度内是否存在违规收费情况。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1、年度内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的件数,其中包括:
(1)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件数;
(2)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件数。
2、年度内共引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的件数,其中包括:
(1)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的件数;
(2)判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件数;
(3)判决变更的件数。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上级行政机关工作考核和日常管理中指出的工作不足,说明原因及改进措施;
2、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民主监督和社会评议中发现和反映的问题,说明原因及改进措施;
3、如本单位年度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行政诉讼的,除复议决定维持、判决维持的以外,其他引起行政诉讼的行为要说明原因及整改措施;
4、如本机关年度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公民投诉的,说明造成投诉的原因及整改措施;
5、本机关自身发现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所采取的具体改进措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五条 对不执行本制度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对于逾期不报告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补报;
(二)对拒不整改的,建议其同级党委、政府、主管部门取消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主管人员年度评先、授奖资格。
第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