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取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公开范围
依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
1.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的机构简介、机关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班子分工、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情况;
2.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需标注是否有效)以及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情况;
3.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等;
4.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5.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网站(网址:https://scjg.linxia.gov.cn)
2.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公开专栏、电子显示屏、发放便民资料等方式进行公开。
3.积极运用“临夏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抖音等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渠道
网站: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网站 网址:https://scjg.linxia.gov.cn
微信公众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今日头条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抖音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1.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甘肃省临夏市新华街政府统办楼2楼;
2.临夏州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 地址:甘肃省临夏市红园路彩陶馆安置楼一、二楼。
(四)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以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发布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期答复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且延期的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公众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临夏市新华街政府统办楼2楼。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16381。
传真号码:0930-6287029。
邮政编码:731100。
电子邮箱:lxzscjgj@163.com。
(二)申请方式
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scjg.linxia.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在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五)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本部门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六)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审计类信息,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我局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上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要求、在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局全面完成了《临夏回族自治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州级规划》)编制工作,现将征求意见建议情况作如下说明:
州自然资源局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高起点编制规划,高标准绘好蓝图,以科学规划引领临夏乡村振兴的高质量发展”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多次规委会议研究,反复征求意见,不断的充实优化我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内容,突出总体规划的引领作用。《州级规划》成果在2023年1月至3月完成了提交规委会审议、在临夏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州级组织的专家审查工作等工作,从2023年4月开始向兰州市、定西市、甘南州、青海省海东市4个相邻地州(市)及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等32个省直单位征集意见建议;并征求了州发改委、州交通局、州住建局等28州直部门意见建议,征求了临夏市、临夏县等8县(市)人民政府意见建议。共计收集相邻地州(市)、省直部门、州直部门、县市政府意见228条,共采纳188条,其中,相邻地州(市)和省直部门反馈意见107条,共采纳73条,未采纳34条;州直部门和县市政府反馈意见65条,共采纳59条,未采纳6条;专家评审意见56条,采纳56条。同时,经十三届州委第67次常委会会议和十六届州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研究,州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定后上报甘肃省人民政府审批。2024年3月21日甘肃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临夏回族自治州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4年6月6日《州级规划》由州人民政府正式印发。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临夏州发展改革委于2024年3月26日发布《贯彻落实甘肃省打好高质量发展“六场战役”临夏州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向州委州直相关部门、各县市政府等44个单位征求了意见建议,并做了修改完善。经汇总整理,《临夏州贯彻落实甘肃省打好高质量发展“六场战役”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有效意见可归纳为9条,现就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予以说明。
无意见单位:38个
已采纳意见:8条
关于“聚焦聚力打好稳增长阵地战”部分
1.第三节“致力农业产业大提效......”中,删除“牛羊菜果署药菌花”、“宣传推介东乡贡羊、广河羊肉、康乐牛肉等公共区域品牌”和“畜牧产值占农业产值比重达到63%”。责任单位中加入州乡村振兴局。
关于“聚焦聚力打好调结构突围战”部分
2.帽段中,将“力争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修改为:“力争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
3.第六节“全面推进新型工业化‘六大行动’”中,将“实施数实融合提质增效行动,新建5G基站***个以上,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个”修改为:“实施数实融合提质增效行动,新建5G基站1000个以上,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1个”。
关于“聚焦聚力打好促改革攻坚战”部分
4.第11节“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中,删除“持续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统筹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住宅类房屋问题专项整治试点”。
关于“聚焦聚力打好扩大开放主动战”部分
5.第15节“提升招商引资质效”中,将“力争签约招商引资项目260个、签约资金500亿元以上”修改为“力争招商引资项目签约资金600 亿元以上,其中省外项目签约资金 425 亿元以上”。
关于“聚焦聚力打好惠民生持久战”部分
6.第17节“加快积石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将“确保9月1日前维修结构类学校投入使用”修改为:“确保秋季开学前新建类项目全部建成投入使用”。
7.第20节“兜牢民生保障底线”中,将“稳步推进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完成搬迁5614户2.8万人”修改为:“稳步推进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完成搬迁1615户7287人”
关于“聚焦聚力打好防风险保卫战”部分
8.第21节“持续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中,去除“实施国家储备林、林业碳汇项目”,修改为:“持续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完成营造林35万亩,公路沿线绿化500公里以上”
特此说明。
2024年1月29日-2月13日,临夏州水务局通过“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临夏水务”公众号和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网就《临夏回族自治州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向有关单位征求了意见,现将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意见征集采纳情况
截止2024年3月12日,收到有关单位反馈意见共计25条,其中:无意见建议类24条,有修改意见建议类1条,已采纳。
二、公众意见反馈情况
截止2024年3月12日,未收到社会各界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提出的修改意见建议。
临夏州水务局
2024年3月12日
2024年1月29日-2月13日,临夏州水务局通过“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临夏水务”公众号和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网就《临夏回族自治州地下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向有关单位征求了意见,现将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意见征集采纳情况
截止2024年3月12日,收到有关单位反馈意见共计25条,均为无修改意见建议类。
二、公众意见反馈情况
截止2024年3月12日,未收到社会各界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提出的修改意见建议。
临夏州水务局
2024年3月12日
临夏州卫健委于2023年1月29日发布《临夏州医疗卫生保障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向州直12个部门和8县市卫健局、州直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征求了意见建议,并做了修改完善。经汇总整理,《临夏州医疗卫生保障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有效意见可归纳为2项,现就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予以说明。
无意见单位:25个。
已采纳意见:
1.在方案3.3指挥组日常管理机构及职责中“(4)物资保障组:由州工信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应急物资的储备、调度和后续供应以及经费保障”;5.5物资储备中“发展改革部门、工信部门负责组织卫生应急物资的生产、采购、储备、统配、调运及保障工作……”。根据部门职能划分,该项职能由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承担,建议将州发改委删除。
2.在方案5.4血液储备中,将“州内各临床用血机构分别贮备各血型至少一周常用量的悬浮红细胞……”修改为“州内各临床用血机构分别贮备各血型至少3天常用量的悬浮红细胞……”;将“采取州中心血站统一调配和动员部队官兵、大专院校学生、机关干部等无偿献血方式保障应急用血”修改为“采取州中心血站统一调配和动员部队、大专院校、企业、医院、机关干部等无偿献血方式保障应急用血”。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委工作的支持。
临夏州民政局与2023年9月10日发布《在全州范围内开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州农业农村局、州财政局、州市场监管局、州乡村振兴局4部门征求了意见建议,现就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予以说明。
无意见单位:4个。
临夏州回族自治州民政局
202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