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取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公开范围
依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
1.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的机构简介、机关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班子分工、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情况;
2.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需标注是否有效)以及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情况;
3.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等;
4.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5.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网站(网址:https://scjg.linxia.gov.cn)
2.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公开专栏、电子显示屏、发放便民资料等方式进行公开。
3.积极运用“临夏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抖音等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渠道
网站: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网站 网址:https://scjg.linxia.gov.cn
微信公众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今日头条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抖音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1.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甘肃省临夏市新华街政府统办楼2楼;
2.临夏州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 地址:甘肃省临夏市红园路彩陶馆安置楼一、二楼。
(四)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以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发布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期答复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且延期的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公众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临夏市新华街政府统办楼2楼。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16381。
传真号码:0930-6287029。
邮政编码:731100。
电子邮箱:lxzscjgj@163.com。
(二)申请方式
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scjg.linxia.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在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五)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本部门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六)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审计类信息,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我局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五一”劳动节将至,为切实营造节日期间人民群众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护航河州牡丹文化嘉年华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近日,临夏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组织人员开展了“五一”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工作。
为做好此次专项抽检,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提前谋划布局,精心制定抽检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增强抽检工作的靶向性,以超市、餐饮店、食杂店为重点,共抽检餐饮食品、特色食品、调味品、餐饮具等23批次。检验项目包含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真菌毒素、质量指标、微生物指标等多个方面。目前,检验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中。
下一步,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将继续认真履职尽责,强化节令食品抽样检验,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卫士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让大家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五一”假期。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充分发挥食品抽检的监督前哨作用,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近期,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按照州市场监管局的部署要求,认真研究,精心安排,组织人员扎实开展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本次抽检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以学校食堂、超市、大中型餐厅、食杂店等为重点,共抽取畜禽肉及副产品、蔬菜、水果、粮食加工品(大米、挂面)、食用植物油、方便食品(辣条)、速冻食品、粉丝粉条、豆腐、鸡蛋、生湿面制品、食醋、灭菌乳、凉皮(酿皮)、馒头花卷、包子、油饼油条、糕点、复用餐饮具等60批次。
抽检过程中,抽样人员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开展抽检工作,对抽样和封样过程进行现场拍照留档,并如实填写抽样单。抽样完成后,第一时间将样品送至实验室进行检验,检验项目涵盖重金属、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真菌毒素、质量指标、微生物指标等。目前,检验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中。
下一步,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将继续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紧盯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持续加大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力度,切实做好食品检验检测工作,助力营造满意、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春节临近,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放心年、安心年”,临夏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充分发挥食品抽检作用,积极组织开展了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工作,为筑牢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防线提供坚实保障。
为确保抽检工作扎实开展,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提前谋划,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抽检方案,突出抽检的问题导向性和靶向性,重点对八县市的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店、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随机抽检。
抽检过程中,抽样人员严格按照抽检程序开展抽检工作,认真核对食品的进货渠道、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对抽样、封样过程现场拍照留档,确保样品的真实性和代表性。本次共抽取民众节日餐桌密切相关的食用农产品、复用餐饮具、餐饮食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五大类32批次样品。检验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重金属、质量指标、微生物指标等。为尽快得出检测结果,让群众放心消费,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调配骨干力量,加班加点开展工作。经检验,32批次样品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通过此次专项抽检,有力保障了市场供应食品质量安全,维护了春节期间食品市场秩序,为广大群众营造了安全、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
10月12日,临夏州食品安全委员会、临夏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联合在临夏市红园广场组织举办2024年食品安全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进一步凝聚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合力。
2024年临夏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以“诚信尚俭 共享食安”为主题,旨在进一步引导食品从业者诚信经营,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营造食品安全共治氛围,推动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
活动现场,临夏州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接受咨询、设置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讲授辨假识假知识等方式,宣传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引导食品企业诚信自律,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社会风尚,推动树立文明理性消费观念,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发力、同心共护食品安全。
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企业代表等共计600余人参加集中宣传活动。食醋生产企业和餐饮服务主体代表分别作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公开承诺;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围绕宣传主题,从“筑牢安全意识、诚实守信经营”等方面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发出倡议,提出要求。 活动期间,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00余份,摆放展板64块,悬挂条幅31条,现场接受群众咨询1700余人次。宣传活动结束后,集中销毁了5000多公斤假冒伪劣食品,极大地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
下一步,州、县市将以此次宣传周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局长进校园”“所长进企业”“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媒体进企业”“检验检测开放日”等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持续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普及力度,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共治共享,共同夯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助力临夏美食产业高质量发展。
10月11日,省市场监管局检查组一行来我州,对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开展了2024年度食品安全抽检机构现场检查。
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的管理体系运行、抽检任务落实、仪器设备管理、检验报告记录等内容进行了现场检查。在现场检查结束后召开的反馈会上,检查组对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检测工作取得的成绩和亮点给予了充分肯定。检查组表示,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内部组织机构健全、人员岗位职责明确、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技术能力满足抽检工作需要。同时,指出了现场检查和资料查阅时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工作要求和建议。
反馈会结束后,检查组专家对我州一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技术帮扶,针对企业面临的难点及问题,检查组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分析梳理,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此次现场检查是对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日常管理水平、承检技术能力的一次全面检验。下一步,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将以这次现场检查为契机,强化责任意识,认真整改反馈问题,不断提升业务能力,规范食品抽检行为,确保食品抽检质量,为推动我州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保障全州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