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取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公开范围
依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
1.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的机构简介、机关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班子分工、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情况;
2.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需标注是否有效)以及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情况;
3.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等;
4.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5.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网站(网址:https://scjg.linxia.gov.cn)
2.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公开专栏、电子显示屏、发放便民资料等方式进行公开。
3.积极运用“临夏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抖音等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渠道
网站: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网站 网址:https://scjg.linxia.gov.cn
微信公众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今日头条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抖音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1.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甘肃省临夏市新华街政府统办楼2楼;
2.临夏州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 地址:甘肃省临夏市红园路彩陶馆安置楼一、二楼。
(四)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以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发布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期答复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且延期的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公众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临夏市新华街政府统办楼2楼。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16381。
传真号码:0930-6287029。
邮政编码:731100。
电子邮箱:lxzscjgj@163.com。
(二)申请方式
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scjg.linxia.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在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五)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本部门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六)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审计类信息,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我局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为进一步压实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消除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更好保障食品消费安全,11月28日,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以视频形式召开了全州食品经营主体约谈培训会议。
会议通报了省市场监管局“市话实说”栏目关于4家食品经营主体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和近期全州流通领域食品经营主体专项排查工作情况,指出了排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上,州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聚焦食品经营采购、贮存、销售等关键环节的规范要求开展专题授课,进一步提升经营主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能力和监管人员的执法监管水平,为“两个责任”落地见效提供专业支撑。
会议强调,食品安全存在问题反映出食品流通领域经营主体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监管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各食品经营主体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严守法律底线,对照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强化内部管理,主动接受监督,坚决守住主体责任底线。全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以“四个最严”要求,持续深化全覆盖的排查整治,加强问题台账动态管理,强化执法办案力度,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底线。
此次会议既是经营主体专题培训会,也是责任再压实、工作再部署的约谈会,有效凝聚了协同共治共识。下一步,全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跟踪经营主体整改成效,常态化开展监管执法和督导检查,推动食品经营主体的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州、县(市)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人、食品流通科(股)室全体人员、基层监管所所长和重点食品经营企业法人、食品总监等655人参加会议。
为深入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切实加强全州高速公路服务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过往司乘人员、旅客等群体的饮食安全与合法权益,维护高速公路服务区食品市场经营秩序,近日,州市场监管局对全州高速公路服务区食品安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筑牢服务区食品安全防线。
明确检查范围,聚焦重点环节。此次检查聚焦全州5个高速公路服务区(乌玛高速临夏服务区、乌玛高速买家巷服务区、双达高速韩集服务区、安临一级公路果园服务区、临大高速积石山服务区),覆盖服务区各类食品经营业态,重点对经营者资质、索证索票、明码标价、环境卫生、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或药品等进行检查,切实加强服务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督促食品经营者加强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精准排查问题,建立闭环管理。检查组通过现场查看、查阅台账、询问从业人员等方式,发现各类食品安全问题线索15条,主要涉及经营范围、索证索票、保健食品管理、环境卫生等。针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督导组现场向相关县市局反馈检查情况,要求县市局在整改期限内指导督促经营主体完成整改,形成“问题发现—线索移交—督促整改—跟踪核查—结果反馈”的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确保每一条问题线索都得到有效处置,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风险。
总结检查成效,部署后续工作。通过此次高速公路服务区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实了县市辖区内高速公路服务区食品安全监管职责。通过现场反馈问题、宣讲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促使食品经营主体深刻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增强了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为后续规范经营打好了基础。下一步的工作中,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常态化监管,在节假日等交通高峰期前,增加专项检查频次,及时排查风险。同时,畅通12315投诉举报热线,鼓励过往群众参与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接诉即办、快查快处”,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为深入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切实加强全州高速公路服务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过往司乘人员、旅客等群体的饮食安全与合法权益,维护高速公路服务区食品市场经营秩序,近日,州市场监管局对全州高速公路服务区食品安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筑牢服务区食品安全防线。
明确检查范围,聚焦重点环节。此次检查聚焦全州5个高速公路服务区(乌玛高速临夏服务区、乌玛高速买家巷服务区、双达高速韩集服务区、安临一级公路果园服务区、临大高速积石山服务区),覆盖服务区各类食品经营业态,重点对经营者资质、索证索票、明码标价、环境卫生、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或药品等进行检查,切实加强服务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督促食品经营者加强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精准排查问题,建立闭环管理。检查组通过现场查看、查阅台账、询问从业人员等方式,发现各类食品安全问题线索15条,主要涉及经营范围、索证索票、保健食品管理、环境卫生等。针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督导组现场向相关县市局反馈检查情况,要求县市局在整改期限内指导督促经营主体完成整改,形成“问题发现—线索移交—督促整改—跟踪核查—结果反馈”的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确保每一条问题线索都得到有效处置,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风险。
总结检查成效,部署后续工作。通过此次高速公路服务区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实了县市辖区内高速公路服务区食品安全监管职责。通过现场反馈问题、宣讲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促使食品经营主体深刻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增强了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为后续规范经营打好了基础。下一步的工作中,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常态化监管,在节假日等交通高峰期前,增加专项检查频次,及时排查风险。同时,畅通12315投诉举报热线,鼓励过往群众参与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接诉即办、快查快处”,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强化食品监督检查 保障考生饮食安全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开展2025年高考、中考期间食品流通环节安全专项检查
2025年高考、中考即将来临,近日,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积极组织开展高考、中考期间食品流通环节安全专项检查,保障广大考生饮食安全,营造良好考试环境,为高考、中考学子“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
专项检查以各考点及周边食品经营门店、文化用品销售店为重点区域,以索证索票,食品标识标签、进货渠道、许可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采购、储存管理等为重点检查内容,督促经营主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同时,持续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加强高考、中考期间食品安全知识和食物中毒防范常识的宣传,增强广大考生和家长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引导广大考生科学健康饮食,不食用生冷食品、不洁食品、过期食品,不在无证摊店、路边摊点购买食品。此次共检查考点及周边食品经营主体39户次,对个别经营主体存在的索证索票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向属地市场监管局和辖区市场监管所进行现场反馈,并要求限期整改落实。
高考、中考期间,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将继续强化属地监管责任,持续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解决和消除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不断净化考点周边食品消费环境,确保广大考生饮食安全。
加强节日市场检查 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开展端午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端午节将至,近日,州市场监管局食品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开展端午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切实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检查组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食品经营门店、小吃店为重点场所,严格检查所销售的粽子等节令食品索证索票是否规范,是否超过保质期,食品标识标签、进货渠道、贮存条件等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同时,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健全进销货台账,加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常态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严禁销售来源不明、过期变质的节令食品,并指导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自查整改等制度,实现销售的食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确保端午节食品市场规范有序。同步发布“2025年端午节期间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合理消费、安全消费。
此次专项检查,共检查商场超市等食品经营主体69户次,对6户经营主体存在的进货查验制度落实不严格、索证索票不齐全等问题,向属地市场监管局和辖区市场监管所进行反馈,并要求限期整改落实。
端午节期间,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将继续强化属地监管责任,紧盯重要节点、重点业态、重点品种、重点问题,持续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解决和消除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不断净化节日市场食品消费环境,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端午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