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双十一”购物节来临,商家陆续推出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对消费者展开了猛烈的攻势。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临夏州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规避购物陷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选择正规平台和商家
优先选择有资质、口碑好、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健全的电商平台,避免在无备案、无联系方式的“小众网站”或“朋友圈店铺”下单。购买食品、化妆品等特殊品类时,要主动查看商家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
警惕价格欺诈
警惕商家“先涨价后打折”“虚构原价”等价格欺诈行为,仔细对比商品促销前后的价格,避免被虚标折扣误导。同时,要注意满减门槛、退换货政策等促销细则,避免因规则模糊引发纠纷。
理性看待宣传
参与直播带货等新型购物模式时,要警惕主播利用“全网最低价”“限量秒杀”等话术营造的紧迫氛围,保持冷静,按需购买。切勿通过私人链接、二维码或其他方式进行线下交易或直接转账,确保资金安全。
仔细查验商品
收到商品时,建议当场查验,核对商品型号、规格、数量等是否与订单一致,外观有无破损。如发现问题,应拒收商品或拍照留存证据,并及时与商家、平台沟通。
保留消费凭证
妥善保存订单截图、支付记录、聊天记录、商品详情页截图等凭证,至少留存3个月,这些是维权的重要依据。主动索要发票或电子收据,以便在需要时作为维权凭证。
知晓退换规定
了解并熟悉“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及适用范围。注意商家是否有设置“定金不退”等不合理条款,警惕“特价商品不退不换”等霸王条款。
分清“定金”与“订金”
定金:有担保作用,支付后如果消费者不履约,无权要求返还(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订金:属于预付款,合同没有履行时,如无特别约定,应当返还。
依法维护权益
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先与商家、平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网络交易平台或通过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临夏州消费者协会提醒全州广大网络交易经营者,务必履行法定义务,依法诚信经营。对于售后服务,应坚决执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三包义务”等规定,切实将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临夏州消费者协会
2025年10月31日
2024年10月30日,临夏州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一起投诉,当事人张某称临夏市某装修公司装修一处房屋时,由于装修工人失误,导致电钻打入隔壁邻居家中。张某称装修公司在后期处理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存在装修延时、让当事人垫付资金等情况,要求装修公司赔偿其装修延时款、垫付款和其在误工期间租住宾馆的费用。
接到投诉后,州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调查处置。执法人员多次对当事人和装修公司进行约谈以及实地走访,查明事实,明确责任,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涉事装修公司向当事人支付已垫付资金及租住宾馆的费用,当事人也同意不再要求装修延时赔款,调解结果双方均表示满意。涉事装修公司为州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送来了一面“监管护商民,公正解纠纷”的锦旗。
在处理此次投诉过程中,执法人员本着公平公正的态度,耐心向投诉人张某和涉事装修公司讲解相关法律法规,以事实为准绳、法律为尺度,成功调节了该投诉,维护了涉事主体和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有效发挥了市场监管部门用心用情服务企业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得到了涉事装修公司和当事人的好评。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解决个体工商户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个体工商户创新发展活力,促进个体私营经济高质量发展,9月26日,省个私协会秘书长刘晓霞一行来临夏市开展了“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暨个私协会系统“问情服务”活动。州、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一同参加活动。
开展活动期间,召开了由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代表、网约配送员、律师代表等40余人参加的座谈会,宣讲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解读了国家和省上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政策主要内容,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规定与解读》《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掌上手册》《优化营商环境法规政策文件汇编》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资料。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代表就“小个专”党建工作、自身发展情况、经营状况及困难诉求等畅所欲言,省个私协会和州、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就其反映的问题困难进行了现场答疑。
会后,刘晓霞一行前往临夏桃源二手车交易市场等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开展“问情服务”活动,倾听经营主体的意见建议,现场解决经营主体的急难愁盼问题,指导经营主体了解政策,用好政策,守法诚信经营,助力个体私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宣传活动精彩纷呈发出“好声音”
服务发展全民齐心奏响“主旋律”
——临夏州、临夏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质量月”“个体工商户服务月”“药品安全宣传周”“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现场宣传服务活动
金风送爽是九月,秋意渐浓在九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质量、个体工商户发展、药品安全、公平竞争工作的部署要求,开展送法下乡,解读相关政策,普及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接受群众咨询服务,展示查处的假冒伪劣产品,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和整体质量水平,营造质量发展、用药安全、公平竞争、服务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9月11日,临夏州、临夏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在中天健广场举办了丰富多彩的“质量月”“个体工商户服务月”“药品安全宣传周”“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现场宣传服务活动。
活动中,州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昌瑞致辞,指出质量、个体工商户发展、药品安全、公平竞争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呼吁广大经营主体和群众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理念,发挥社会力量,加强群众监督,在全社会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为打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幸福美好新临夏贡献力量。州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建军、马绍军分别宣读《质量安全状况书》和《公平竞争倡议书》;党组成员、副局长侍孝金主持活动。州市场监管局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市市场监管局班子成员参加活动。
为了让质量、个体工商户发展、药品安全、公平竞争政策深入人心,州、市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悬挂横幅、主题展板展示、发放宣传资料、解读政策措施、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大宣传”活动。重点向经营主体和群众宣传普及《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安全法》等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通过展示查处的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燃气灶具、劣质中草药材、医疗器械等关系民生的重点产品,向群众解读相关标准,普及质量安全知识,掌握识假辨假常识,提高质量安全意识,提醒和引导消费者拒绝购买假冒伪劣、非法改装、超标等不合格产品,积极投诉举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活动现场,设立图文展板30块,悬挂横条幅15条,向周边群众散发宣传材料5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同时,利用电视、报纸、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质量、个体工商户发展、药品安全、公平竞争方面取得的成效,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
活动期间,甘肃德生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代表全州药品经营企业做了承诺发言。药品经营主体代表现场设置过期药品回收箱,向群众讲解过期药品的危害,为群众开展免费测量血压、血糖活动,并介绍安全用药常识,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下一步,全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落实服务发展政策,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不断提升质量水平,做足做细服务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筑牢群众安全用药防线,促进经营主体公平有序竞争,为规范市场秩序、保障群众权益,助力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市场监管力量。
州、市市场监管局干部职工,部分企业负责人和员工代表等参加现场宣传服务活动。
加大宣贯力度 强化消保维权
——临夏州、康乐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宣贯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为迎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公布实施,5月15日,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临夏州消费者协会结合“世界计量日”宣传活动,联合康乐县市场监管局,在康乐县良恒商业广场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集中宣贯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展出宣传展板、解答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融媒体宣传报道、受理消费者投诉等接地气的方式,拉人气聚正气,收到了良好效果。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适应了消费场景、消费方式、消费维权需求等新变化,对部分消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明确和具体规定,主要包括细化和补充经营者义务相关规定、完善网络消费相关规定、强化预付式消费经营者义务、规范消费索赔行为、明确政府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等内容,对今后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州市场监管局、州消费者协会将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出台与实施为契机,通过广播电视、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媒体和集中宣传的时机,加大宣贯工作力度,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不断增强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激发消费活力 优化消费环境
——临夏州、市联合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
3月15日上午,临夏州、市联合在临夏市红园文化广场举办以“激发消费活力”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州政府副秘书长周世泽主持活动。州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昌瑞宣布活动启动。州委宣传部、州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活动。临夏市政府副市长马继超参加活动并介绍消费维权工作情况。
今年的3月15日是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维权年主题是“激发消费活力”,其涵义一是提升消协组织维权能力,帮消费者解决后顾之忧,让消费者敢消费。二是协同共治优化消费环境,助消费者增强获得感,让消费者愿消费。三是释放消费升级潜能,助力高质量发展,让消费者乐享高品质消费。
活动指出,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实施30周年。各单位、各企业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增强大局意识、协作意识和服务意识。面对消费领域问题点多面广的现实状况,聚焦消费者反映集中、诉求迫切、危害性大、影响面广的消费维权问题和消费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中暴露出的消费维权新问题,汇聚各方面消费维权力量,把全心全意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作为立身方本、工作之源,不断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努力形成政府部门、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经营主体、广大消费者等共同参与的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全力推动我州消费维权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临夏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活动中,参加活动的领导为2023年度放心消费承诺单位代表进行了授牌。
活动启动后,州、市各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利用展板、条幅、真假商品对比、打假成果展示等方式,向消费者传播普及有关消费维权知识和识假辨假常识。现场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甘肃省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常识宣传材料5.6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60人次。同时,美团和饿了么外卖平台组织90名骑手,采取车载竖旗标语的形式,以走街串巷的方式进行了宣传,受教育群众达5万余人。各参加活动的企业也分别展示了各自的名优特色产品。
活动结束后,州、市市场监管局将查获的6个大类、15个品种、货值31.8万元的假冒伪劣商品集中进行了销毁。
州、市公安、工信、商务、教育、科技、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30多个部门干部职工和部分企业员工等共计800余人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