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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市联合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

激发消费活力  优化消费环境

——临夏州、市联合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

3月15日上午,临夏州、市联合在临夏市红园文化广场举办以“激发消费活力”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州政府副秘书长周世泽主持活动。州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昌瑞宣布活动启动。州委宣传部、州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活动。临夏市政府副市长马继超参加活动并介绍消费维权工作情况。



今年的3月15日是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维权年主题是“激发消费活力”,其涵义一是提升消协组织维权能力,帮消费者解决后顾之忧,让消费者敢消费。二是协同共治优化消费环境,助消费者增强获得感,让消费者愿消费。三是释放消费升级潜能,助力高质量发展,让消费者乐享高品质消费。


活动指出,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实施30周年。各单位、各企业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增强大局意识、协作意识和服务意识。面对消费领域问题点多面广的现实状况,聚焦消费者反映集中、诉求迫切、危害性大、影响面广的消费维权问题和消费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中暴露出的消费维权新问题,汇聚各方面消费维权力量,把全心全意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作为立身方本、工作之源,不断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努力形成政府部门、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经营主体、广大消费者等共同参与的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全力推动我州消费维权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临夏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活动中,参加活动的领导为2023年度放心消费承诺单位代表进行了授牌。


活动启动后,州、市各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利用展板、条幅、真假商品对比、打假成果展示等方式,向消费者传播普及有关消费维权知识和识假辨假常识。现场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甘肃省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常识宣传材料5.6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60人次。同时,美团和饿了么外卖平台组织90名骑手,采取车载竖旗标语的形式,以走街串巷的方式进行了宣传,受教育群众达5万余人。各参加活动的企业也分别展示了各自的名优特色产品。




活动结束后,州、市市场监管局将查获的6个大类、15个品种、货值31.8万元的假冒伪劣商品集中进行了销毁。


州、市公安、工信、商务、教育、科技、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30多个部门干部职工和部分企业员工等共计800余人参加活动。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召开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激发消费活力”新闻发布会

3月14日,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召开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激发消费活力”主题新闻发布会。州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昌瑞主持新闻发布会并通报2023年全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和今年的主要任务。州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马建军、侍孝金、张健、马绍军分别围绕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安全、执法办案、化妆品安全介绍相关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州委宣传部有关负责同志指导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指出,2023年,全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协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管局的帮助指导下,以“三抓三促”行动为契机,聚焦“五个市场环境”、推进“五大体系建设”,切实增强消费维权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受理各类投诉举报咨询623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9.12万元;创建“放心消费承诺单位”422家;创建“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205家;查办案件1132起,罚没款303.5万元,销毁货值达23.77万元的假冒伪劣商品,消费维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发布会指出,2024年,全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协会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激发消费活力”消费维权年主题,采取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消保组织领导;深化放心消费创建,持续净化消费环境;强化消费投诉公示,促进企业商家自律;创新多元调处模式,降低消费维权成本;开展消费宣传引导,提升消费维权意识;举办消保技能比武,强化履职尽责能力;突出消费投诉处置,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实施效能评估评价,提高12315服务效能;提升ODR运行效能,促进线上纠纷化解;提升分类分析质量,发挥数据支撑作用十项举措,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提升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好的市场环境。

甘肃日报社驻临夏记者站、甘肃广播电视台驻临夏记者站、临夏州融媒体中心等3家媒体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

【走近3.15,放心消费市场监管在行动】临夏州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这样做

为隆重纪念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2024年“激发消费活力”消费维权年主题,在宣传活动中准备这样做:

一是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3月14日,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州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围绕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主旨发言,州市场监管局各分管负责人围绕社会关切、群众关心的“三品一特”等热点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二是开展一场现场宣传咨询服务。3月15日,在各县市设立宣传点,通过受理消费投诉、商品真假辨识、假冒商品展示和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商品价格、商标专利等常识宣传和媒体现场专访等方式,开展“3·15”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三是开展假冒伪劣商品现场销毁活动。3月15日,由临夏州、临夏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假冒伪劣商品现场销毁活动,震慑不法经营行为。

四是开展办事窗口“局长接待日”活动。“3·15”期间,州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在州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市场监管窗口接待办事群众,现场指导“一窗通办”等相关工作。

五是通过电子大屏进行宣传。3月10日至15日,在商业区、车站、广场、商超等人员聚集场所,利用户外电子大屏播放相关消费维权宣传标语和微视频。

六是开展“3·15”宣传“六进”活动。3月10日至15日,精选消费维权宣传标语和制作海报,在大型市场、超市、企业、学校、社区、宗教场所进行宣传。

七是通过外卖骑手进行宣传。3月15日活动现场,组织50名美团和饿了么骑手采用竖旗的方式进行宣传。

八是在民族日报刊发“3·15”活动宣传专版。内容涉及典型案例、2023年度消费者投诉举报分析、消费提示、年主题解读等。

九是制作一期访谈节目。在临夏电视台《关注》栏目制作一期“激发消费活力”为主题的访谈节目。

十是发布“3·15”普法宣传。在相关媒体和单位网站、公众号、抖音开展发布“3·15”普法宣传、维权知识问答、典型案例等宣传活动。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8日

临夏州2023年度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数据分析报告

    一、整体情况

2023年度,临夏州在全国12315平台共接收各类投诉举报6236件,同比增长33.42%。其中,投诉4463件,同比增长39.73%,占投诉举报总量的71.57%;举报1773件,同比增长19.80%,占投诉举报总量的28.43%;全州市场监管部门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9.12万元。

二、投诉情况分析

2023年度,临夏州在全国12315平台共接收投诉4463件,其中商品类投诉2561件,占投诉总量的57.38%;服务类投诉1902件,占投诉总量的42.62%。

投诉量排名前十位的是:一般食品(773件)、餐饮和住宿服务(707件)、服装鞋帽(343件)、烟酒饮料(177件)、交通工具(146件)、销售服务(141件)、停车服务(116件)、教育培训服务(110件)、通讯产品(107件)、化妆品(98件)。

从投诉问题来看,投诉受理量较大的主要有:售后服务(990件)、食品安全(769件)、价格投诉(520件)、合同(513件)。

三、举报情况分析

2023年度,临夏州在全国12315平台共接收举报1773件,其中商品类举报936件,占举报总量的52.79%;服务类举报837件,占举报总量的47.21%。

举报量排名前十位的是:食品(239件)、化妆品(58件)、家居用品(34件)、餐饮和住宿服务(30件)、教育培训服务(28件)、服装鞋帽(21件)、销售服务(17件)、药品(13件)、卫生保健(10件)、通讯产品(9件)。

从举报问题来看,举报量较大的主要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491件)、价格违法行为(333件)、其他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202件)、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178件)。


文件下载:临夏州2023年度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数据分析报告.pdf

【“三抓三促”市场监管在行动】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举办全州消费者权益保护暨12315效能提升工作培训班

强化学习培训  提升维权效能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举办全州消费者权益保护暨12315效能提升工作培训班

为深入落实“三抓三促”行动要求,准确把握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定位,进一步加强全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升基层队伍专业化水平和履职能力,以消费维权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在消费领域的获得感,更好的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5月11日,州市场监管局举办了全州消费者权益保护暨12315效能提升工作培训班。

省市场监管局网监处处长梁志敏、12315指挥中心主任王胜利应邀参加培训班并讲话。州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昌瑞参加培训班并就消保维权工作提出要求。省市场监管局网监处二级调研员关振涛、12315指挥中心科长冉阳和张凤琼为参训人员授课。州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伟主持培训班。


梁志敏指出,一要适应时代新要求,更新消费维权理念。要正确处理政府主导和社会共治的关系,正确处理市场监管和企业自律的关系,正确处理事前预防和事后监管的关系,进一步明确政府、市场和社会的边界,通过创新体制机制,扩大维权覆盖面,把消费纠纷解决在企业、基层、源头。二要聚焦常态化工作,持续净化消费环境。持续推进“放心消费承诺活动”,深化“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活动”,开展消费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消费者自我防范意识和保护能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良好氛围。持续加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三要突出当前重点任务,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开展消费投诉举报处置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着力解决消费者的烦心事。举办消保技能比武,提升履职尽责能力,不断提高基层消保业务骨干能力素质,培养一支素质高、专业强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队伍。


李昌瑞指出,一要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履职使命。全州系统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思想,切实增强履职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坚持依法行政,全力以赴做好消费环境建设和消费维权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二要突出工作重点,提升维权效能。坚持人民至上,全力做好投诉举报工作,持续推动放心消费环境建设,助力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不断提高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全面提升队伍的监管能力水平,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要坚持学以致用,保证培训效果。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主动适应新的监管要求,创新监管模式,强化监管手段,切实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为营造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市场竞争环境和市场消费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培训班上,关振涛以《消费环境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为课题,结合工作实际和具体案例,就如何做好放心消费创建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了讲解;冉阳、张凤琼以《全国12315平台ODR机制效能提升》和《全国12315平台规范化运行》为课题,结合临夏实际,通过案例分析,就效能提升和规范运行工作进行了详实的讲解。

培训采取现场授课和集体讨论的方式进行,大家对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了讨论交流,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通过培训,增强了监管人员对消费环境建设、消保维权执法和12315效能提升工作的深入把握,有效提升了履职能力和水平,提高了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和消费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州、县市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人,从事放心消费创建、消费者权益保护、12315平台系统操作等业务骨干,部分市场监管所所长,部分放心消费承诺单位、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ODR企业负责人等130余人参加培训。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购买保险商家不理 消协调解终获赔偿

2022年2月17日,消费者赵先生投诉称:2021年7月在积石山县吹麻滩镇某通讯店以7900元购买了一部苹果手机并购买了1000元手机保险。由于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不小心摔碎手机屏幕而导致无法使用。和商家协商无果。消费者无奈诉至消费者协会请求维权。

经查,投诉情况属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经消协工作人员先后3次调解,于2022年2月23日,经营者赔偿消费者损失2300元,消费者满意。


黄金首饰有问题 消协调解获退款

2022年3月3日,消费者投诉称:2月15日在永靖县小十字某金店购买的戒指回家后几天就发生了断裂,回到店里更换了另外一款戒指,但更换的戒指再一次发生断裂,消费者要求商家退货。

经查,消费者所述情况属实。工作人员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经营者退款2525元,消费者非常满意。


热水器无法正常使用 消保维权获全额退款

2022年10月6日,陈女士投诉称:在临夏县某电器销售部购买了一台价值2800元的热水器,使用一段时间后,热水器不能正常出热水。与商家多次协商无果,消费者诉求予以更换或退货。

经查,消费者投诉属实。工作人员经过多次调解,10月11日,经营者退还2800元货款,消费者表示满意。


手机质量有问题 消协维权获退款

2022年8月18日,消费者马先生投诉称:2022年7月6日在康乐县新治街某通讯专营店花费8800元购买了一部苹果手机,使用时发现手机频繁自动开关机,要求退货,商家不予解决,投诉帮助维权。

经查,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根据《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一条之规定,经多次沟通协调,经营者同意退货,消费者表示满意。


铁门质量有问题 消协调解获维修

2022年8月21日,消费者投诉称:2021年10月1日在积石山县一家制作门窗的店内购买了一铁门,但使用四个月后铁门连接处断裂,协商维修却遭拒绝,诉求维权。

经查,情况属实。工作人员经过调解,商家承诺十天之内将铁门维修完善,消费者表示满意。


新鞋质量有问题 消协调解获更换

2022年8月19日,消费者投诉称:2022年6月11日在积石山县一购物中心某品牌店购买了一双旅游鞋,使用未满一个月鞋出现开胶问题,消费者与商家沟通未果。诉求将鞋开胶处进行修理。

经查,投诉情况属实。工作人员经过调解,商家同意并负责把已开胶的鞋返送至厂家,并为消费者更换同款旅游鞋,消费者表示满意。


预付水费未履行 消协调解退余款

2022年6月5日,消费者来电投诉称:在临夏县某公司购买价值300元的预付水费,但公司未按照约定进行送水服务,消费者要求该公司退还剩余水费。

经查,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工作人员向该公司明确告知其责任,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该公司向消费者退还剩余费用270元,消费者十分满意。


防脱育发无效果 消保调解获赔偿

2022年4月26日,消费者投诉称:2022年1月通过快手平台从东乡县某化妆品店购买了两套价值550元防脱育发液,当时商家保证无效退款。使用3个月后,发现该防脱育发液无明显效果,要求商家退款,商家不予。

经查,消费者购买的防脱育发液生产厂家资质、票据等齐全,消费者也无法提供有效证据。经过多次调解,商家表示退还一半费用,并送一套防脱育发液,消费者表示满意。


订购蛋糕尺寸不符 消保调解获退款

2022年11月26日,消费者投诉称:当天在积石山县某蛋糕店订制了8寸蛋糕,实际收到的是6寸,与商家协商无果后,投诉商家退回多收费用。

经查,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经调解商家同意退还消费者多收的20元人民币,双方满意。


接受服务乱收费 消保调解获退款

2022年5月15日,消费者投诉称5月14日在永靖县某娱乐中心接受服务,结账时该娱乐中心收取160元开瓶费,消费者认为收费不合理,要求商家退还多收的开瓶费用。

经查,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经过工作人员对双方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退还160元开瓶费,消费者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