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取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公开范围
依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
1.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的机构简介、机关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班子分工、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情况;
2.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需标注是否有效)以及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情况;
3.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等;
4.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5.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网站(网址:https://scjg.linxia.gov.cn)
2.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公开专栏、电子显示屏、发放便民资料等方式进行公开。
3.积极运用“临夏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抖音等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渠道
网站: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网站 网址:https://scjg.linxia.gov.cn
微信公众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今日头条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抖音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1.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甘肃省临夏市新华街政府统办楼2楼;
2.临夏州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 地址:甘肃省临夏市红园路彩陶馆安置楼一、二楼。
(四)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以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发布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期答复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且延期的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公众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临夏市新华街政府统办楼2楼。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16381。
传真号码:0930-6287029。
邮政编码:731100。
电子邮箱:lxzscjgj@163.com。
(二)申请方式
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scjg.linxia.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在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五)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本部门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六)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审计类信息,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我局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医疗器械质量关乎公众健康安全。2025年以来,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省药品监管局2025年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检计划,以“防风险、保安全、强监管”为核心,聚焦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高效推进医疗器械监督抽检工作,目前已圆满完成年度抽样任务,为全州公众用械安全筑牢防线。
一是精准统筹,明确任务压实责任。为确保抽样工作有序高效,州局第一时间研究省局抽检计划,结合本地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实际,制定2025年医疗器械质量抽检任务和抽检计划,明确“县市局为主、州局为辅”的抽样模式,聚焦医疗机构、经营企业两类重点单位,避免抽样盲区。在任务分配上,州局精准筛选高风险、高频使用器械,分解下达36个批次省级抽检任务,涵盖一次性使用无菌牙科注射针、静脉留置针等关键医疗耗材。同步安排20个批次州级抽检任务,覆盖医用外科口罩、静脉采血针等民生类产品。为保障进度,将所有批次按月平均分配,实行“按月推进、动态跟踪”,确保各业态环节全覆盖,充分释放监督抽样效能。
二是严抓流程,确保结果真实可溯。抽样流程的规范性是保障抽检质量的关键。州局严格遵循《医疗器械监督抽样程序》,全程把控“取样、封样、送样”三大环节。现场抽样时,逐一核实被抽样单位资质,核对产品名称、批号等关键信息;封样采用统一标识,防止样品调换污染;同步完成监管系统线上录入与纸质文书签字确认,实现“双线溯源”。送样环节明确时限要求,确保密封样品及时送达指定检验机构。截至目前,全州100%完成36批次省级、20批次州级抽样送检任务。已收到的20份省级检验报告、15份州级检验报告结果均为合格,既体现了全州医疗器械质量稳定,也验证了抽样工作的严谨性。
三是监检联动,提升监管整体效能。州局打破“抽样即结束”的传统模式,推行“边抽样、边检查”工作机制,在抽样过程中同步核查被抽样单位的质量管理情况,对经营企业,重点检查进货查验、销售记录制度落实情况;对医疗机构,聚焦器械储存条件、不良事件监测进行监督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轻微问题,现场指导整改,对潜在风险单位建立台账跟踪复查。同时,以抽样为契机,向企业宣贯《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现“以抽检促监管、以监管促规范”的良性循环。
下一步,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动态跟踪检验报告,发现不合格产品,立即启动快速处置预案,查清流向、依法召回,严肃追责。同时,加强线上线下法规宣传,提升企业合规意识与公众自我保护能力,全力守护群众用械安全。
药品安全 监管为民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开展“药品安全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
为加强公众的安全用药知识宣传,提高公众药品安全科学素养,营造人人重视药品安全、人人参与药品安全的浓厚氛围,9月5日,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开展了以“药品安全、监管为民”为主题的2025年“药品安全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放置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发放用药安全宣传册等方式,广泛宣传药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现场解答群众药品购买、储存、安全使用、有效期方面的问题和困惑。展示假劣中药饮片标本,向群众讲解假劣药品鉴别常识和技巧,引导群众树立安全意识、质量意识、诚信意识,倡导群众从正规渠道购买药品,合理使用药品。同时,现场设置过期药品回收箱,向群众讲解过期药品的危害,鼓励群众关注并清理家庭过期药品。活动现场共设置展板10块,悬挂横幅7条,发放宣传手册资料8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30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达1100人次,受到公众的一致好评。
下一步,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将结合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积极、持续、广泛宣传药品安全用药常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对药品安全知识的参与度,将科普宣传工作融入日常监督工作中,督促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全面筑牢“两品一械”安全防线。
强化技术帮扶指导 提高基层能力水平
——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组织专家对临夏州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开展技术帮扶指导
8月13日-14日,由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赵端玮任组长的技术帮扶专家组一行4人来我州,对州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进行了技术帮扶指导。
专家组通过召开首次会议、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方法,对州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机构建设、专业人员、质量体系、仪器设备、试剂耗材、实验环境、检测方法、检验报告等情况进行了指导检查,对州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也从“人、机、料、法、环”五个方面提出了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对存在的问题现场开展了耐心细致地帮扶指导。
科研项目显成果 中药产业有支撑
——临夏州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两个科研项目通过省上科技成果登记
近日,州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实施的《临夏州地产中药材金银花质量研究》《临夏州栽培黄芪的质量评价及规格等级研究》两项科研项目,顺利通过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资料验收审核批准,圆满完成了项目科技成果登记工作。
2022年8月、10月,州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分别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功争取两个科研项目。在为期两年的项目实施期限内,认真按照科研项目实施方案和《中国药典》2020年版,顺利完成了临夏州地产金银花、黄芪药材规格等级划分及水分、灰分、重金属及有害元素、农药残留量、浸出物、含量测定等研究项目。根据多次实验数据研究分析,临夏州地产中药材金银花水分、灰分、重金属及有害元素、农药残留量限度均符合《中国药典》之规定,且主成分酚酸类、木犀草苷等含量均高于《中国药典》,我州种植的金银花主成分比省内中药材主产区的还要高,创新实验方法多组分含量测定法对临夏州地产中药材金银花中绿原酸、当药苷、马钱苷、断氧化马钱子苷、木犀草苷等7种含量进行测定,更加全面地反映其质量问题。
临夏州地产中药材黄芪主成分黄芪甲苷、毛蕊异黄酮葡萄糖苷含量均高于《中国药典》,且部分药材黄芪甲苷含量达到药典规定近2倍,毛蕊异黄酮葡萄糖苷含量高者达药典规定5倍之多。
中药材种植产业是临夏州大力发展的富民产业,种植面积常年稳定在25万亩左右,市场前景好,经济社会效益逐年凸显。州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积极发挥设备人才优势,帮助指导州内药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中药材GAP种植、加工、生产、销售,取得了比较好的经济效益,以实际行动助力乡村振兴,以药检力量助力临夏州中药材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丰富文化软实力 扛牢安全硬责任
——临夏州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书香药检”纪实
近年来,临夏州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把中华传统文化与药品安全知识普及结合起来、与干部职工品格塑造和情操培养结合起来,围绕临夏药检事业发展和干部职工实际,扎实开展“临夏书香药检”建设,坚持以文化人、实干笃行,采取建平台、创载体、抓落实、强能力等多种有效举措,形成书香润心田、事业谱新篇的有益探索和实践。通过几年来的坚持和实践,干部职工文化素养、道德情操、文字水平、专业能力、检验报告等均显著提升,“临夏书香药检”已成为临夏药检事业发展的一张靓丽名片。主要做法是:
以学习伴书香,不断深化引领力
书山有路勤为径,在建设“临夏书香药检”过程中,州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把学习作为书香“催化剂”,坚持每周一次集体学习制度,内容紧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党的建设、党史学习、党纪学习教育、意识形态、法律法规、安全教育、业务知识等专题,做到领导带头、深学细照,结合心得体会交流、专题研讨、党课教育工作,每年集中学习30次以上,每人撰写心得体会4篇以上,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把理想信念建立在对科学理论的理性认同上,建立在对历史规律的正确认识上,建立在对基本国情的准确把握上,体现在正确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部署要求上,体现在忠诚担当和实干敬业上,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持拧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引领党员干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厚植家国情怀,始终保持了迎难而上、锐意进取的精神状态,焕发出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气质。
以平台融书香,不断增强运用力
为了体现开卷有益,州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立“临夏书香药检”微信工作群,实行“111”建设要求,即:每一位干部职工在个人认真学习领会的基础上,每天至少转发一篇文章,内容包含政治理论、学习心得、药检知识、试验规范、中医药知识、生活感悟、人生思考等,利用微信平台交流互动、互相学习,一方面督促干部职工每天学习掌握相关文化知识,努力提升自身素养。另一方面分享学习收获,共同促进提高,达到《礼记·大学》中所说的“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要求。每年平台学习转发文章2.5万条以上,日积月累,以每日书香微醺彰显文化软实力的拓展应用。
以载体添书香,不断提升宣传力
为了提高“临夏书香药检”的带动效应,州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以“安全用药、健康为民”为主题,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同药品知识普及结合起来,要求每周编辑一期美篇,每个业务科室轮流编写,美篇既宣传二十四节气、春节等传统节日知识,又宣传每一个时段中药知识、养生要求、疾病防治等科普知识,既有趣味性、又有知识性,利用工作群、个人微信群广泛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同时,系统整理和编辑中药材资料,编发《临夏书香药检》《临夏地产中药材科普宣传》《临夏家种中药材科普知识手册》等资料和《临夏州药检中心宣传彩页》,在科普宣传活动和下基层指导时进行发放,扩大了药检知识的宣传力,提高了药检工作的知名度。美篇和宣传资料的编辑,显著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写作能力、文字驾驭能力,也为提高《检验报告》水平和质量夯实了基础。
以服务润书香,不断扩大感召力
作为全州唯一的药检单位,州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把职责使命同贯彻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在做好服务中彰显“临夏书香药检”魅力。致力中药材产业发展需求,扎实开展“帮企业办实事”活动,通过建立领导包抓机制、用足用活“实训基地”和“培训基地”,走下去一线指导、请上来业务培训,免费为企业或合作社检定药品等工作,每年为州内药企和中药材农民合作社破解技术难题60个以上,并且把主题党日活动放到田间地头或加工车间去开,使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有机融合起来,彰显“临夏书香药检”的活力。扎实开展“岗位大练兵”和“实战大演练”活动,精心准备PDF格式课件和演练内容,同步锻炼了专业技术人员的写作、演讲能力,用新的方式方法赋能“临夏书香药检”。
以氛围映书香,不断提高战斗力
为营造浓厚“临夏书香药检”氛围,州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把外塑形象与内聚合力有机结合起来,在楼道和办公室悬挂党的二十大精神、伟大建党精神、脱贫攻坚精神以及党务公开栏、中药材发展简介、学习园地等统一规范的宣传标牌,时刻用党的号召明方向、谋落实。集中力量打造中药标本室,展示各种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标本共计787余份,药用植物标本600余份以及中药材标本制作、各类荣誉奖牌展览、临夏州18种道地药材等,成为对外宣传展示临夏药检的窗口。根据单位职能和大家的表现,总结提炼了“团结进取、奉献拼搏、科学严谨、争创一流”的临夏药检精神,不断凝聚干部职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工作合力,有效提升了党员干部的战斗力,每年高质量完成省、州抽检任务,能力比对均取得满意结果,首次实施的两个科研项目全部顺利通过验收,抽调干部积极参与灾后恢复重建等急难险重任务,踊跃参加州市场监管局组织的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各类活动,均取得优异成绩,努力彰显了“临夏书香药检”的发酵效应和带动作用。
2025年2月1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印发《关于表扬2024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单位的通知》,对2024年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要求、履职尽责方面表现突出的63家基层监测机构进行通报表扬。临夏州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受到通报表扬,这是继2022年后,该中心第二次获此殊荣。
2024年,临夏州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在甘肃省药物警戒中心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州市场监管重点工作,以保障公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为核心,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的工作思路,始终坚持“科学评价为基础、风险管理为主线、服务患者为中心”的工作理念,秉持高标准、严要求以及高度负责的工作准则,有效提升了全州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效率和质量。全年共收集、分析、评价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2996例,较2023年度增加596例,同比增长25%,其中严重病例报告383例,占比13%,新的病例报告472例,占比16%,每百万人口报告数达到1420例;化妆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330例,每百万人口报告数达到156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1810例,较2023年度增加335例,同比增长23%,其中严重报告180例,占比10%,有源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718例,占比40%,每百万人口报告数达858例。高质量、高效率完成了全年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任务,为药品监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数据支持和技术支撑。
此次受到国家通报表扬,既是对过去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未来工作的鞭策。下一步,临夏州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将以此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持续创新工作思路举措,不断提升监测能力水平,充分发挥不良反应监测的风险防范作用,为保障公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