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务信息不予公开。
(一)公开范围
1.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主要职能及权责清单。
2.临夏州市场监管局领导介绍及工作分工。
3.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4.临夏州市场监管局有关执法依据及规范性文件。
5.有关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定。
6.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
7.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以“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网站”(网址:https://scjg.linxia.gov.cn)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公开专栏、电子显示屏、发放便民资料等方式进行公开,并积极运用“临夏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抖音等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务信息。
(三)公开渠道
网站: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网站 网址:https://scjg.linxia.gov.cn
微信公众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今日头条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抖音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政务信息公开查询点:
1.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甘肃省临夏市新华街政府统办楼2楼;
2.临夏州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 地址:甘肃省临夏市红园路彩陶馆安置楼一、二楼。
(四)公开时限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当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期答复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且延期的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一)受理机构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临夏市新华街政府统办楼2楼。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16381。
传真号码:0930-6287029。
邮政编码:731100。
电子邮箱:lxzscjgj@163.com。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scjg.linxia.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务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审查
收到《申请表》后,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要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4.转办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不能直接回复的,应根据职责分工,提出转办意见,分送相关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办理,需要两个以上科室、单位办理的,应明确主办科室、单位。
5.答复
承办科室、下属事业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经临夏州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同意,可将答复的期限最多延长20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
对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临夏州市场监管局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务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务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做出更改、补充;
(6)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经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答复期限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6.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3)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的咨询电话联系相关申请事宜。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5日
为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有效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10月14日,州市场监管局召开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州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建军主持会议,并就进一步抓好市场监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会上,传达学习了前三季度全省环境质量调度会暨大气污染“冬防”动员部署会精神、甘肃研究部署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问题整改工作精神、临夏州2024年上半年生态环境重点任务落实及重点问题整改工作调度会精神,通报了全州市场监管系统生态环境工作进展情况,并安排部署了下一步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要聚焦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及关键性考核指标,全面细致梳理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正视差距不足和短板弱项,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污染防治攻坚、环保督察整改和大气污染冬防等重点任务,强化责任担当、突出重点领域,积极主动作为,持续加强统筹调度和跟踪督办,以更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确保各项年度考核目标如期实现、重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会议要求,相关科室要加强与县市局的沟通协调,按照《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全州市场监管系统202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所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切实担负起市场监管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中的生态环保职责,督促县市局按时梳理汇总工作推进情况,主动报送工作进展。要高度重视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强督导督办、强化汇报衔接、压实整改责任,坚持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清单化、台账式推进问题有效整改,持续在堵塞漏洞、补齐短板上下功夫,全力推动问题整改清零。
宣传活动精彩纷呈发出“好声音”
服务发展全民齐心奏响“主旋律”
——临夏州、临夏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质量月”“个体工商户服务月”“药品安全宣传周”“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现场宣传服务活动
金风送爽是九月,秋意渐浓在九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质量、个体工商户发展、药品安全、公平竞争工作的部署要求,开展送法下乡,解读相关政策,普及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接受群众咨询服务,展示查处的假冒伪劣产品,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和整体质量水平,营造质量发展、用药安全、公平竞争、服务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9月11日,临夏州、临夏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在中天健广场举办了丰富多彩的“质量月”“个体工商户服务月”“药品安全宣传周”“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现场宣传服务活动。
活动中,州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昌瑞致辞,指出质量、个体工商户发展、药品安全、公平竞争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呼吁广大经营主体和群众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理念,发挥社会力量,加强群众监督,在全社会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为打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幸福美好新临夏贡献力量。州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建军、马绍军分别宣读《质量安全状况书》和《公平竞争倡议书》;党组成员、副局长侍孝金主持活动。州市场监管局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市市场监管局班子成员参加活动。
为了让质量、个体工商户发展、药品安全、公平竞争政策深入人心,州、市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悬挂横幅、主题展板展示、发放宣传资料、解读政策措施、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大宣传”活动。重点向经营主体和群众宣传普及《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安全法》等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通过展示查处的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燃气灶具、劣质中草药材、医疗器械等关系民生的重点产品,向群众解读相关标准,普及质量安全知识,掌握识假辨假常识,提高质量安全意识,提醒和引导消费者拒绝购买假冒伪劣、非法改装、超标等不合格产品,积极投诉举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活动现场,设立图文展板30块,悬挂横条幅15条,向周边群众散发宣传材料5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同时,利用电视、报纸、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质量、个体工商户发展、药品安全、公平竞争方面取得的成效,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
活动期间,甘肃德生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代表全州药品经营企业做了承诺发言。药品经营主体代表现场设置过期药品回收箱,向群众讲解过期药品的危害,为群众开展免费测量血压、血糖活动,并介绍安全用药常识,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下一步,全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落实服务发展政策,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不断提升质量水平,做足做细服务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筑牢群众安全用药防线,促进经营主体公平有序竞争,为规范市场秩序、保障群众权益,助力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市场监管力量。
州、市市场监管局干部职工,部分企业负责人和员工代表等参加现场宣传服务活动。
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为进一步推动非公经济组织(小个专)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走深走实,落实2024年“个体工商户服务月”部署要求,9月5日至6日,省市场监管局在临夏州开展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非公企业专题宣讲和个体工商户服务月“三送一解”走访活动。
宣讲活动中,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赵慧教授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召开的时代背景、深刻领会和把握《决定》的主要内容、甘肃省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主要举措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全面的阐释。宣讲以敏锐独特的视角解读全会精神,理论联系非公企业发展实际,引经据典,深入浅出,为非公经济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供了理论指导和实践指南。
与会人员一致表示,要以这次专题宣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做到学思悟贯通,知信行合一,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持续推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非公经济组织落地生根,形成新的生动实践。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谋划推动企业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坚持笃信笃行,增强前进定力,强化担当作为,在打造“五个地”功能定位和落实“六个全力”重点任务中发挥积极作用,为建设幸福美好新临夏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临夏市外卖小哥卡哈麦德会后表示:“赵教授的讲课通俗易懂,让我进一步理解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深了对《决定》重大意义的认识”。临夏县戴宗坊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戴占忠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再次重申两个毫不动摇,让我们非公企业吃了定心丸,我们将认真落实全会精神,提振发展信心”。临夏县明园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赵学林会后表示:“通过此次宣讲,充分认识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意义,下一步公司将认真贯彻落实,为家乡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个体工商户服务月“三送一解”走访活动中,省市场监管局小个专党建工作处、登记注册局、广告监管处、餐饮食品监管处相关同志先后深入临夏市桃源车辆服务有限公司、百盛超市、天元酒店、百益亿农国际鲜花港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送政策、送法律、送服务、解难题活动,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与个体户、企业经营者深入交流,听取意见建议,解读政策规定,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增强经营主体的发展信心,激发了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全州非公经济组织及外卖配送员群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党务工作者和部分非公企业出资人等共130余人参加宣讲活动。
近年来,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管局积极贯彻落实省州信用监管工作相关要求,立足部门职能,深化思想认识,细化责任分工,强化任务落实,全面推进信用监管与业务监管深度融合,推动全州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提认识、建机制,强化组织领导
州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信用监管作为贯穿市场监管各业务领域和业务环节的基础性工作、系统性工程和重要着力点”要求,坚持“管行业就要管信用、管业务就要管信用”的原则,以州局各业务科室为主导,各县(市)市场监管局为主体,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全面推进信用监管与业务监管深度融合,确保各业务领域双随机抽查、监管信息录入、信息归集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无证无照经营、信用承诺、信用修复、联合惩戒等信用监管方面工作共同推进,形成州县所上下联动、科股组齐抓共管、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的信用监管工作机制,推动全州市场监管系统信用监管工作高质量开展。
二是明目标、细分工,提升工作效能
全州市场监管系统树牢“一盘棋”思想,认真学习《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规定,深入领会信用监管的基本含义、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将经营主体登记事项、风险分类结果、年度报告、异常名录等信息贯穿到各项业务工作中,不断提高监管的及时性、精准性和有效性。围绕省州关于“互联网+监管”工作总体部署,进一步确立“双随机、一公开”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普遍方式,杜绝随意检查和任性执法,以完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为切入点,持续健全监管对象和监管人员,加大监管行为信息采集力度,及时发布监管动态信息和曝光台信息,全量归集涉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小微企业扶持等信息,深入推进多层级、多领域、跨地区联合抽查、综合监管,实现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
三是强保障、抓落实,营造良好氛围
在州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各科室强化思想认识,主动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全州业务领域主管作用,加强向省局处室的请示,加大对县(市)局股室的督导,扎实做好本领域信用监管工作。信用监管科强化大局意识,深入领会政策,统筹谋划工作,认真处理好成员单位之间、科室之间关系,加大培训指导和督促通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顺利完成;各相关科室加强学习研究,强化责任担当,对分内信用监管方面工作不推、不靠、不拖、不压,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县(市)市场监管局结合本地实际,理顺思路,完善机制,进一步细化各股室、市场监管所任务分工,形成信用监管工作主要领导知晓、分管领导掌握、牵头股室熟悉、落实股室和市场监管所会干的良好氛围,助推进全州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州市场监管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创新监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相关要求,以法治监管为根本、信用监管为基础、智慧监管为手段,着力补齐市场监管能力短板,持续深化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发挥信用赋能增效作用,加大数字市场监管建设力度,提高监管体系与市场体系的适配水平,提升市场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推动市场监管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8月22日至23日,省市场监管局调研员李富民一行来临夏州,开展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州、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人一同开展监督检查。
检查组严格按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听、看、查、问相结合,采用听取汇报、现场查看、专业技术人员面谈询问、查阅技术资料等方式,对州计量测试检定所和临夏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技术机构从管理体系运行、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立维护运行、实验室环境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原始记录和检定证书、检定校准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
下一步,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常态化推进计量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努力提升能力水平,更好地为高质量发展提供计量技术保障。
近日,省市场监管局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管处处长詹久斌带领专家组来我州,开展省级自愿性认证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对甘肃五山池黄酒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州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建军一同开展检查。
检查组重点围绕企业认证机构认证人员是否按时到达现场、冒名顶替、伪造认证档案,认证实施过程中是否对关键过程和场所进行审核、是否随意减少审核时间、审核组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和技术专业能力等方面开展了监督检查;同时对获证企业是否存在伪造、变造、冒用、买卖和转让认证证书等行为进行了检查。
此次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检查企业的认证工作操作流程,增强了获证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质量诚信意识。下一步,州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加强认证认可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证机构的主体责任意识,规范认证市场秩序,切实增强认证的公信力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