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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2023版)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务信息不予公开。

(一)公开范围

1.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主要职能及权责清单。

2.临夏州市场监管局领导介绍及工作分工。

3.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4.临夏州市场监管局有关执法依据及规范性文件。

5.有关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定。

6.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

7.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以“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网站”(网址:https://scjg.linxia.gov.cn)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公开专栏、电子显示屏、发放便民资料等方式进行公开,并积极运用“临夏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抖音等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务信息。

(三)公开渠道

网站: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网站 网址:https://scjg.linxia.gov.cn

微信公众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今日头条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抖音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政务信息公开查询点:

1.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甘肃省临夏市新华街政府统办楼2楼;

2.临夏州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 地址:甘肃省临夏市红园路彩陶馆安置楼一、二楼。

(四)公开时限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当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期答复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且延期的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一)受理机构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临夏市新华街政府统办楼2楼。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16381。

传真号码:0930-6287029。

邮政编码:731100。

电子邮箱:lxzscjgj@163.com。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scjg.linxia.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务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审查

收到《申请表》后,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要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4.转办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不能直接回复的,应根据职责分工,提出转办意见,分送相关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办理,需要两个以上科室、单位办理的,应明确主办科室、单位。

5.答复

承办科室、下属事业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经临夏州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同意,可将答复的期限最多延长20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

对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临夏州市场监管局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务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务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做出更改、补充;

(6)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经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答复期限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6.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3)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的咨询电话联系相关申请事宜。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1. 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文书示范文本.xls

2. 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5日

国务院和国务院办公厅文件
领导简介
简       历:
工作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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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组织参加强制性国家标准线上宣贯解读会议

强化国家标准宣贯  规范产品包装行为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组织参加强制性国家标准线上宣贯解读会议

3月21日,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组织强制性国家标准线上宣贯解读会议,此次宣贯解读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是将于2024年4月1日起实施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GB 43284-2023),标准明确了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水产品和蛋等五大类生鲜食用农产品是否过度包装的技术指标和判定方法。州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建军参加宣贯会议并就标准实施工作做出安排。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标准化监管和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重点超市、大型农贸市场、食品生产企业相关人员等40人集中观看线上宣贯解读,各县局采取多种形式同步组织开展宣贯活动。

会议要求,各类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强制性国家标准,通过国家标准实施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减少资源浪费、减少环境污染、降低生产成本,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通过强标宣贯解读,将为全州强化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引导生鲜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适度合理包装、规范市场监管起到积极的宣传教育作用。同时,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蔬菜(包含食用菌)和蛋不超过3层包装,水果、畜禽肉、水产品不超过4层的包装层数、包装空隙率等强制性要求,引导消费者在购物时留心监督,选择使用更健康更环保包装的生鲜食用农产品。

下一步,州市场监管局将联合相关部门,针对生产经营环节过于华丽、过于复杂,超出实际需要的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问题,继续加强标准宣传和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标准科普“五进”活动,积极宣传培训普及过度包装相关标准知识,强化引导规范,督导生产企业、经营单位落实主任责任,为优质食用农产品披上健康合理的“外衣”。同时,倡导广大消费者自觉践行绿色消费理念,不选购包装过于华丽、过于复杂的生鲜食用农产品,共同推动我州生鲜食用农产品市场健康发展。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持续推进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

近日,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获悉,临夏州永靖县黄河游船文化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被确定为2024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这是近年来我州获批建设的第2个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至此,全州各类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达到29个,其中: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8个(国家级9个,省级9个);服务业标准化试点8个(国家级6个,省级2个);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3个(国家级1个、省级2个)。




在此次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征集申报工作中,州市场监管局发挥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作用,积极协调对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找准黄河流域上游生态保护和全州旅游产业发展的结合点,精心筛选,强化指导,为项目成功申报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下一步实施建设中,州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的帮助指导,协调督促承担单位和相关部门夯实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基础,以GB/T 24421系列国家标准为基本要求,以《旅游景区服务指南》(GB/T 26355-2010)和《城市水上旅游客运服务规范》(JT/T 1316-2020)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核心,建立服务通用基础标准体系、服务提供标准体系、服务保障标准体系为主体的旅游服务标准体系,有效保障景区黄河游船文化旅游服务和科学运行管理,形成“事事有标准、人人懂标准、处处用标准”的标准化工作氛围,传播标准化理念,推广标准化经验,为全州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标准化技术支撑。




【标准化典型成效展示五】甘肃养泰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标准创新实践

科技进步与标准创新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甘肃养泰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标准创新实践

甘肃养泰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甘肃临夏经济开发区。公司跻身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甘肃省科技创新型企业,是一家以生物酶类和农畜副产品深加工为主,集产品研发生产、营销服务为一体的生物高技术民营企业。

近年来,养泰和公司充分发挥标准创新主体作用,通过标准的聚集和放大效应,影响和提高生物酶产业链发展,以临夏丰富的牦牛血为原料,不断将技术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将竞争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大力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最终赢得市场并为客户创造价值。

技术研发带动产品质量领先

目前,公司主要从动植物中提取、纯化、修饰SOD,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超氧化物歧化酶(SOD)等系列技术(发明专利号201610132505.2)为支撑,潜心开发SOD的提取、纯化和蛋白质修饰技术,解决了SOD的稳定性技术难题,SOD胶囊的科学配伍技术,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氯化高铁血红素提取、纯化的独创技术;牛血清白蛋白(BSA)提取、纯化的新技术等。公司还与国内多家知名科研机构建立了广泛的技术和业务合作,实现了牦牛血的资源化综合利用。生产牦牛SOD、氯化高铁血红素、BSA三种产品的技术上冻处于国际先进、国内一流水平,有立足于市场的核心竞争力。现已建成年处理牦牛血2000吨(约25万头牦牛)的生产线三条:年产修饰SOD冻干粉40公斤,氯化高铁血红素5000公斤,BSA冻干粉2500公斤,有着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公司始终秉承技术创新在企业创新中居核心地位,持续加大科研资金投入,为SOD的实际应用和产业化提供了技术保障,对提取的 SOD 进行了小分子物质的修饰,极大地延长了 SOD的保质期。未经修饰的SOD在常温下只能保存3 个月,经过小分子物质修饰后,SOD 在常温下能保存3年。

公司生产的修饰SOD冻干粉,经权威检测部门——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检测,活性达到1.32万U/mg,而美国的标准为3000U/mg,产品质量高出4倍以上。已投产使用的SOD生产线,每年产出修饰SOD冻干粉40公斤以上,无论是产品质量,还是生产规模,都居全国首位,并出口到日本、韩国、美国等国家。

标准创新与科技创新有机融合

标准化是创新成果转化的桥梁,养泰和公司以市场需求导向为科研指明方向,不断促进研发和标准互为循环、互为支撑,不断健全完善企业标准体系。近年来,针对产品保龄宝修订了一批适应产品升级提质的企业标准。SOD、BSA和饲料级氯化高铁血红素尚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食品级氯化高铁血红素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

在企业制定的标准中,《原料用冻干粉》(Q/LXYTH001-2018SOD)酶活性含量达到6000 U/mg;《原料用SOD冻干粉》(Q/LXYTH003-2020)酶活性3000 U/mg;《氯化高铁血红素》(Q/LXYTH007-2021)铁含量≥8.0%,而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氯化高铁血红素》(GB1903.52-2021)的铁含量≥7.7%;《血红素蛋白粉》(Q/LXYTH006-2019:)铁含量≥2.0%,为饲料级;《普通诊断级BSA》(Q/LXYTH002-2019)纯度96%;《中级诊断级BSA》(Q/LXYTH005-2019)纯度98%;《高级诊断级BSA》(Q/LXYTH004-2020)纯度99%。以上关键技术指标均高于国家、行业标准,为保障产品质量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成为产品畅销国内外的标准名片。

标准创新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养泰和公司在市场预测、成果产生、成果转移等阶段将企业研发过程与标准化同向发力,利用当地的资源优势,在前期已经稳产的基础上,将研究重点转向开发氯化血红素、牛血清白蛋白、麦芽硒、重组人SOD、过氧化氢酶等国内外依靠产品,走好生物产业规模化、高精尖之路,大力彰显标准化在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性和引领性作用。

【标准化典型成效展示四】临夏市第七幼儿园教育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

标准化办园       科学化发展

——临夏市第七幼儿园教育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

幼儿教育是人生的启蒙阶段,个体的认知行为在此阶段萌发,人的一生中许多的优良品德和良好习惯以及正确的价值观,都形成于这个阶段。为进一步强化我州学前教育质量,临夏市第七幼儿园主动申报,积极争取,2022年4月,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确定“临夏市第七幼儿园教育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为省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该项目是目前全省幼儿教育领域唯一教育综合服务标准化试点。幼儿园围绕“追求快乐、和谐发展、体验成功”的办园理念和“发展孩子、服务家长、成就教师、共同成长”的办园宗旨,以标准化手段强化幼儿园教学管理,努力成为全省幼教行业的标杆。

创新思路建机制

为保障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的各项任务顺利实施,幼儿园成立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全面组织开展试点进度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内部标准研制和标准实施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试点工作落实,组成标准化管理、技术人员队伍,形成了职责明晰、目标明确、齐心合力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制定下发试点实施方案,明确标准化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实施步骤、标准体系建设框架和保障措施,为试点项目实施运行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牵手标准促规范

在标准化试点项目落实工作中,幼儿园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完善教育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原有工作规范化的基础上,在学校建设标准、教育装备标准、教育信息化标准、教师队伍建设标准、学校运行和管理标准、学科专业和课程标准、教育督导标准、语言文字标准等重点领域标准,以GB/T 24421系列国家标准为指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规范性文件、技术文件为主体,《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一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文件为指导,组织内部标准为补充,搭建了一整套符合幼儿园教育需要、涵盖园务管理、教资质量、保教安全、卫生保健、家庭社区、教学环境和办学条件等幼儿教育服务的全过程各环节的标准体系,把幼儿园建成师德修养好、保教质量高,幼儿喜欢、家长放心的优质园。

目前,已建立的幼儿园教育服务标准体系由服务通用基础标准子体系、服务提供标准子体系、服务保障标准子体系3个层次、17个模块组成,其中包含国家标准40项、行业标准4项、企业标准233项。三个标准子体系相互融合、有效支撑,为系统推动幼儿园教育服务向标准化、规范化转变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全员参与用标准

面对机遇和挑战,临夏市第七幼儿园全力以赴,在标准化建设工作中,幼儿园组织全体教师多次进行研讨、交流、实践,形成了各项工作标准,如:岗位工作标准、大型活动工作标准、节日活动工作标准、幼儿园一日活动工作标准等,使全体教师明确各岗位职责、规范工作标准、了解步骤要求,做到凡是执行必有标准、凡是执行必有结果、凡是执行必有检查、凡是执行必有考核。通过标准监督实施,教师管理、教学质量、授课形式和保教安全等方面有了明显提升。

在一年多创建过程中,临夏市第七幼儿园把省级一类幼儿园持续建设和教育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有机结合起来,在创新标准化日常管理,加大标准宣贯力度,强化标准设施等方面重点发力,幼儿园已经形成“学标准、制标准、用标准”的浓厚氛围。标准化实施过程中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不断修订完善幼教服务综合标准,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标准化样板,切实推动学前教育服务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提升学前教育服务质量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质量的希望和需求,推动全州幼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开展2023年“世界标准日”主题宣传活动

2023年10月14日是第54个世界标准日,为进一步宣传标准化理念,传播标准化知识,推广标准化经验,提升全社会标准化意识,临夏州市场监管系统围绕“美好世界的共同愿景”的国际主题和“标准塑造美好生活”的中国主题,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积极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全州系统利用现场宣传和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宣传形式,开展丰富多彩、主题鲜明的宣传活动,广泛展示世界标准日主题。全州共举办现场宣传活动12场次、摆放展板58块、发放宣传资料2200份、现场咨询群众600人次,张贴宣传海报83张,在各大商场超市、酒店餐厅、金融机构等公众聚焦场所悬挂横幅,沿街商铺和公交车、出租车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主题和标准化普及宣传片。

集中展示全州标准化成功案例。自活动开展以来,在州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开辟标准化典型成效专栏,集中展示了6个近年来临夏州标准化工作成效具体案例,以农业、服务业、社会事业和民营企业标准创新等方面形成的一批典型经验做法、取得的成功经验,扩大标准示范试点引领宣传效应,营造良好的标准化发展氛围。

基层监管中融入标准化宣传。结合食品药品执法检查,以标准促进数字健康技术应用为重点,在辖区内医疗单位、康养机构中宣传普及标准化理念方法,畅通企业和群众参与标准化活动的途径,最大程度满足不同群体的标准化需求,让“讲标准、用标准、守标准”成为社会共同行为。

同时,结合世界标准日活动,全面加强标准化基础工作。对八坊十三巷国家级旅游服务、州图书馆国家级公共服务、市第七幼儿园省级教育服务试点等3个在建标准化试点项目开展现场督促指导。组织实施标准宣传“五进”科普活动,组织企业召座谈6场次,深入31户企业开展标准帮扶活动。

通过务实高效的宣传活动,对推动全州各领域标准化工作,广泛凝聚各界共识和全社会关心支持标准化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标准化典型成效展示三】甘肃临夏八坊十三巷民族风情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概述

临夏八坊十三巷民族风情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于2022年底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获批建设,目前,景区以国家标准《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2003)和试点实施方案,围绕“游购娱吃住行”等旅游业态的全要素要求,落实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建立和工作标准,利用标准和关键环节管理规范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形成“遵标用标”的氛围,打造出了集民族文化展示、休闲旅游、居民传统生活区为一体的文化旅游休闲景区。

景区管理中处处彰显旅游服务标准化元素

一是旅游标识标志标准化。按照国家标准《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G B/T 10001.2-2021)和《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GB/T 31384-2015)要求,建设符合八坊十三巷文化特色的标识引导系统,设置导览标识、景点说明牌、游客须知、方向引导标识、科普牌、安全标识及温馨提示,配置电子触摸导览系统,满足游客的游览需求。

二是智慧景区建设标准化。构建以微信公众号、抖音等自媒体线上旅游信息平台,在主要景点设置二维码讲解服务,为游客提供全方位的景区导览、360度VR全景导视、景区讲解服务预约、景区内主要景点介绍为主的线上服务。

三是景区环境管理和保护标准化。围绕八坊十三巷古民居的保护和利用,先后建成了四座特色仿古牌坊门及入口风貌保护开发。巷内道路、管网、立面风貌保护开发以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严格按照标准实施,经综合治理的红水河流域,已经打造出靓丽的月亮湾风景线。

四是旅游设施建设和管理标准化。景区实现WIFI网络全覆盖,应急指挥中心、消防控制室、安全监控、广播系统等智慧服务设施。景区12处卫生间设置规范达标,外貌与景区内整体的风貌协调统一,符合国家标准《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8973-2016)要求。

五是游客综合服务中心运行标准化。全面实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游客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GB/T 31383-2015),为游客提供旅游咨询接待、受理投诉、意见收集服务的同时,还为游客提供饮用水、宣传报刊、多功能充电宝等便民服务,切实保障游客游览安全。

标准化让八坊十三巷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提高

2018年,八坊十三巷被评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同年11月,国务院对八坊十三巷“城中村”变身文旅新地标典型做法予以通报表扬;2019年,中国环境报社授予八坊十三巷“中国美丽景区”称号;2020年1月被评为“甘肃省省级历史文化景区”;2021年3月,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称号;5月,荣登“2021新甘肃十大必去新生景区”;10月,成功通过甘肃省专家组评审,成为甘肃省“省级旅游休闲街区”;2022年1月,通过国家文旅部、国家发改委评审,入选全国首批“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是甘肃省唯一上榜景区;同时,八坊十三巷旅游休闲景区打造案例成功入选“2021年度中国旅游休闲景区创新发展案例”;3月,经甘肃省商务厅评审,成功入选首批“甘肃省示范步行街”;7月,通过国家文旅部评审,入选“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8月,经甘肃省文旅厅评审,临夏八坊十三巷景区管理有限公司获评“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9月,获评“甘肃文旅100个美好目的地”;12月,临夏八坊十三巷民族风情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入选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2023年1月,被评为临夏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在众多的成绩和名誉中,八坊十三巷景区建设旅游服务标准体系、标准实施改进和标准监督评价无不体现着标准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