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务信息不予公开。
(一)公开范围
1.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主要职能及权责清单。
2.临夏州市场监管局领导介绍及工作分工。
3.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4.临夏州市场监管局有关执法依据及规范性文件。
5.有关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定。
6.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
7.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以“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网站”(网址:https://scjg.linxia.gov.cn)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公开专栏、电子显示屏、发放便民资料等方式进行公开,并积极运用“临夏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抖音等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务信息。
(三)公开渠道
网站: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网站 网址:https://scjg.linxia.gov.cn
微信公众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今日头条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抖音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政务信息公开查询点:
1.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甘肃省临夏市新华街政府统办楼2楼;
2.临夏州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 地址:甘肃省临夏市红园路彩陶馆安置楼一、二楼。
(四)公开时限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当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期答复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且延期的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一)受理机构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临夏市新华街政府统办楼2楼。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16381。
传真号码:0930-6287029。
邮政编码:731100。
电子邮箱:lxzscjgj@163.com。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scjg.linxia.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务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审查
收到《申请表》后,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要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4.转办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不能直接回复的,应根据职责分工,提出转办意见,分送相关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办理,需要两个以上科室、单位办理的,应明确主办科室、单位。
5.答复
承办科室、下属事业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经临夏州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同意,可将答复的期限最多延长20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
对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临夏州市场监管局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务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务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做出更改、补充;
(6)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经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答复期限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6.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3)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的咨询电话联系相关申请事宜。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5日
10月25日,全州标准化业务培训班在省级文物保护综合利用试点单位临夏州彩陶馆(州博物馆)举办,州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建军参加培训班并就下一步推进标准化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州局二级调研员何克虎参加培训班,二级调研员秦文龙主持培训班。
培训班上,宣讲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标准化工作的阐述,通报了近年来全州标准化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短板。截至目前,全州主导起草的140项标准获批发布为甘肃省地方标准;全州已公开企业标准511户,公开率36%;全州各类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达到29个,其中: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8个(国家级9个,省级9个),服务业标准化试点8个(国家级6个,省级2个),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3个(国家级1个、省级2个)。同时,还存在标准化整体水平不高、标准化工作重视不够、地方标准体系结构不合理、标准化人员专业知识水平不适应工作需求等问题。
培训班强调,全州标准化工作要聚焦州委州政府提出的“五个地”的目标定位,统一思想认识,提升业务水平,提高工作效能,围绕特色优势产业,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工作,加大标准整合修订力度,优化地方标准结构、推动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提质增效。一是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二是优化标准化管理体制,创新标准化运行机制;三是强化部门协调联动,促进全领域标准化发展;四是重视标准化人才培养,强化标准宣传效果。
培训班邀请标准化管理高级工程师进行辅导授课,围绕《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标准化基础知识、试点项目建设等重点内容,针对性的讲解标准化活动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使学员进一步了解了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掌握了企业在组织生产和提供服务中的标准化方法,具有较强的理论性、政策性和实践指导性,对提高全州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和基层工作人员能力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80名来自相关主管部门、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人、在建标准化试点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和标准化工作业务骨干参加培训。
2024年10月14日是第55个“世界标准日”,临夏州市场监管系统围绕“美好世界的共同愿景”“强化标准引领,促进高质量发展”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中,利用标语展板、宣传海报、发放资料、播放视频、座谈交流、网上答题等形式,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电动自行车相关标准进行了讲解,解答了民众关心的话题。活动现场悬挂横幅、播放视频240处次、发放宣传资料1800余份,接受咨询群众300余人次。
通过开展标准科普宣传、政策解读,让更多群众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了解标准、运用标准、关注标准,加入到全域标准化建设中来,提高社会参与度,更好地发挥标准化在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进一步促进政府、技术机构、行业协会、经营主体深度参与标准化,提高全社会知标准、守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
宣传活动精彩纷呈发出“好声音”
服务发展全民齐心奏响“主旋律”
——临夏州、临夏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质量月”“个体工商户服务月”“药品安全宣传周”“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现场宣传服务活动
金风送爽是九月,秋意渐浓在九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质量、个体工商户发展、药品安全、公平竞争工作的部署要求,开展送法下乡,解读相关政策,普及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接受群众咨询服务,展示查处的假冒伪劣产品,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和整体质量水平,营造质量发展、用药安全、公平竞争、服务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9月11日,临夏州、临夏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在中天健广场举办了丰富多彩的“质量月”“个体工商户服务月”“药品安全宣传周”“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现场宣传服务活动。
活动中,州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昌瑞致辞,指出质量、个体工商户发展、药品安全、公平竞争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呼吁广大经营主体和群众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理念,发挥社会力量,加强群众监督,在全社会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为打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幸福美好新临夏贡献力量。州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建军、马绍军分别宣读《质量安全状况书》和《公平竞争倡议书》;党组成员、副局长侍孝金主持活动。州市场监管局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市市场监管局班子成员参加活动。
为了让质量、个体工商户发展、药品安全、公平竞争政策深入人心,州、市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悬挂横幅、主题展板展示、发放宣传资料、解读政策措施、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大宣传”活动。重点向经营主体和群众宣传普及《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安全法》等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通过展示查处的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燃气灶具、劣质中草药材、医疗器械等关系民生的重点产品,向群众解读相关标准,普及质量安全知识,掌握识假辨假常识,提高质量安全意识,提醒和引导消费者拒绝购买假冒伪劣、非法改装、超标等不合格产品,积极投诉举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活动现场,设立图文展板30块,悬挂横条幅15条,向周边群众散发宣传材料5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同时,利用电视、报纸、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质量、个体工商户发展、药品安全、公平竞争方面取得的成效,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
活动期间,甘肃德生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代表全州药品经营企业做了承诺发言。药品经营主体代表现场设置过期药品回收箱,向群众讲解过期药品的危害,为群众开展免费测量血压、血糖活动,并介绍安全用药常识,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下一步,全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落实服务发展政策,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不断提升质量水平,做足做细服务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筑牢群众安全用药防线,促进经营主体公平有序竞争,为规范市场秩序、保障群众权益,助力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市场监管力量。
州、市市场监管局干部职工,部分企业负责人和员工代表等参加现场宣传服务活动。
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为进一步推动非公经济组织(小个专)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走深走实,落实2024年“个体工商户服务月”部署要求,9月5日至6日,省市场监管局在临夏州开展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非公企业专题宣讲和个体工商户服务月“三送一解”走访活动。
宣讲活动中,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赵慧教授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召开的时代背景、深刻领会和把握《决定》的主要内容、甘肃省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主要举措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全面的阐释。宣讲以敏锐独特的视角解读全会精神,理论联系非公企业发展实际,引经据典,深入浅出,为非公经济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供了理论指导和实践指南。
与会人员一致表示,要以这次专题宣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做到学思悟贯通,知信行合一,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持续推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非公经济组织落地生根,形成新的生动实践。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谋划推动企业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坚持笃信笃行,增强前进定力,强化担当作为,在打造“五个地”功能定位和落实“六个全力”重点任务中发挥积极作用,为建设幸福美好新临夏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临夏市外卖小哥卡哈麦德会后表示:“赵教授的讲课通俗易懂,让我进一步理解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深了对《决定》重大意义的认识”。临夏县戴宗坊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戴占忠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再次重申两个毫不动摇,让我们非公企业吃了定心丸,我们将认真落实全会精神,提振发展信心”。临夏县明园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赵学林会后表示:“通过此次宣讲,充分认识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意义,下一步公司将认真贯彻落实,为家乡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个体工商户服务月“三送一解”走访活动中,省市场监管局小个专党建工作处、登记注册局、广告监管处、餐饮食品监管处相关同志先后深入临夏市桃源车辆服务有限公司、百盛超市、天元酒店、百益亿农国际鲜花港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送政策、送法律、送服务、解难题活动,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与个体户、企业经营者深入交流,听取意见建议,解读政策规定,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增强经营主体的发展信心,激发了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全州非公经济组织及外卖配送员群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党务工作者和部分非公企业出资人等共130余人参加宣讲活动。
4月30日,州市场监管局召开2024年全州市场监管系统“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会议,传达学习国家和省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州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建军主持会议并就做好“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五一”小长假,旅游进入旺季,也是探亲访友、聚餐聚会、消费购物的高峰期,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及各类工业产品流通、使用需求更加旺盛,人员流动加速,市场较为活跃,各类风险叠加,全州市场监管系统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牢固树立“群众过节、市场监管人过关”的理念,采取更加迅速、更为严格、更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加大整治力度,强化工作落实,及时消除市场监管领域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全州人民群众度过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
会议要求,各县市局、州局机关和直属各单位要迅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执行落实,坚决做好“五一”假期前后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监管各项工作。一是坚持底线思维,加强安全监管。要抓实抓细抓好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等领域安全监管,保障节日期间市场规范有序和商品价格稳定。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检查力度,全面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发挥12315热线和平台作用,做到有诉必应、有诉必查、有诉必回,积极回应百姓期望和社会关切,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普法宣传,普及维权知识。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普法进企业、进商场、进超市、进景区、进社区活动,加大对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文明餐桌等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经营主体诚信、守法意识。做好节日消费提示警示,普及消费维权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维权意识和能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加强应急值守,落实落细要求。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在岗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外出报备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确保市场监督检查和值班值守无缝衔接、政令畅通。密切关注行业领域有关动态,做好信息收集汇总报送工作。加强单位内部水、电、库房的管理,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全州人民群众度过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
州局县级干部及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强化国家标准宣贯 规范产品包装行为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组织参加强制性国家标准线上宣贯解读会议
3月21日,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组织强制性国家标准线上宣贯解读会议,此次宣贯解读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是将于2024年4月1日起实施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GB 43284-2023),标准明确了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水产品和蛋等五大类生鲜食用农产品是否过度包装的技术指标和判定方法。州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建军参加宣贯会议并就标准实施工作做出安排。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标准化监管和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重点超市、大型农贸市场、食品生产企业相关人员等40人集中观看线上宣贯解读,各县局采取多种形式同步组织开展宣贯活动。
会议要求,各类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强制性国家标准,通过国家标准实施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减少资源浪费、减少环境污染、降低生产成本,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通过强标宣贯解读,将为全州强化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引导生鲜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适度合理包装、规范市场监管起到积极的宣传教育作用。同时,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蔬菜(包含食用菌)和蛋不超过3层包装,水果、畜禽肉、水产品不超过4层的包装层数、包装空隙率等强制性要求,引导消费者在购物时留心监督,选择使用更健康更环保包装的生鲜食用农产品。
下一步,州市场监管局将联合相关部门,针对生产经营环节过于华丽、过于复杂,超出实际需要的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问题,继续加强标准宣传和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标准科普“五进”活动,积极宣传培训普及过度包装相关标准知识,强化引导规范,督导生产企业、经营单位落实主任责任,为优质食用农产品披上健康合理的“外衣”。同时,倡导广大消费者自觉践行绿色消费理念,不选购包装过于华丽、过于复杂的生鲜食用农产品,共同推动我州生鲜食用农产品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