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实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消除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更好保障食品消费安全,11月28日,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以视频形式召开了全州食品经营主体约谈培训会议。
会议通报了省市场监管局“市话实说”栏目关于4家食品经营主体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和近期全州流通领域食品经营主体专项排查工作情况,指出了排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上,州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聚焦食品经营采购、贮存、销售等关键环节的规范要求开展专题授课,进一步提升经营主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能力和监管人员的执法监管水平,为“两个责任”落地见效提供专业支撑。
会议强调,食品安全存在问题反映出食品流通领域经营主体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监管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各食品经营主体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严守法律底线,对照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强化内部管理,主动接受监督,坚决守住主体责任底线。全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以“四个最严”要求,持续深化全覆盖的排查整治,加强问题台账动态管理,强化执法办案力度,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底线。
此次会议既是经营主体专题培训会,也是责任再压实、工作再部署的约谈会,有效凝聚了协同共治共识。下一步,全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跟踪经营主体整改成效,常态化开展监管执法和督导检查,推动食品经营主体的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州、县(市)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人、食品流通科(股)室全体人员、基层监管所所长和重点食品经营企业法人、食品总监等655人参加会议。
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关于促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相关要求,助力小微企业增强质量意识,规范检验检测机构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强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管工作,提升监管人员素质及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水平,近日,州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为期1天的小微企业暨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质量管理业务培训。全州46家小微企业负责人、各类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质量体系管理人员、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人和相关股室工作人员共150余人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主要针对基层监管人员业务知识掌握不足、执法检查水平不高、业务知识不熟等实际,邀请方圆标志认证集团甘肃有限公司、甘肃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深专家和州局业务骨干,分别围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重点条款、认证践行“标准·认证+”理念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现场检查要点等方面做了全面系统的辅导。同时,通报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培训课程安排紧凑,内容详实生动,专家授课深入浅出,列举案例贴合实际,大家感到受益匪浅。
通过培训,进一步充实了认证监管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明确了全州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管的工作重点和主攻方向,对提高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的有效性和规范性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将以本次培训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管能力和水平。以通报的问题为重点,组织开展“回头看”,督促存在问题的检验检测机构完成整改,提升管理水平和检验检测能力,共同筑牢质量安全防线,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卡式炉因其轻巧便携、使用方便等特点,常在户外空间(含庭院)使用。为帮助广大消费者科学选购、安全使用卡式炉,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提示如下:
什么是卡式炉
卡式炉又称便携式丁烷气炉,是指使用燃料中丁烷百分含量不低于95%的一次性燃料气瓶,且气瓶与燃具通过卡入方式连接并进行供气的燃气燃烧器具。目前,国家制定了GB/T 38522-2020《户外燃气燃烧器具》国家推荐性标准,并于2021年2月1日实施,规定了户外燃气燃烧器具的分类和型号、材料和结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警示和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适用于户外使用的以燃气为能源、额定热负荷不大于50kW的燃气燃烧器具。
正确选购
1.看。查看是否有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产品执行标准等信息。
2.摸。卡式炉结构应安全、坚固、耐用,外部应光洁、平整,手可触及部位应光滑。
3.查。如产品为内装瓶结构时,气瓶连接空间内应无备用气瓶的存储空间,并且器具结构应便于泄漏气体的扩散。
4.选。选择装有过压切断装置的产品,可以在气瓶压力达到一定数值时,将气瓶与灶体脱开或切断气路。定期检查过压切断装置能否正常使用。
安全使用
1.使用前检查。仔细阅读说明书、包装、气瓶上的警示信息等,了解如何正确操作,明确注意事项。检查气瓶的状态,确保其在有效期内,并且没有损坏或泄漏。卡式炉气瓶应在2~3年内使用,过长时间不使用,不建议再使用。
2.正确操作。点火前,应检查接口是否漏气,并且不得倾斜或倒置气瓶,严禁私自拆卸燃具,避免气瓶受到压力或硬物碰撞。
3.配备匹配的锅具。锅具底部直径不能超过卡式炉的侧盖位置,以免高温烟气过于接近气瓶,使瓶内温度上升引发危险。另外,不要加热盛有石子、沙子、陶瓷材料等辐射热较大的器皿。
4.注意使用环境。使用时,气瓶必须远离其他热源,以防发生意外。不能把卡式炉当作暖炉使用或在密不透风的场合下使用,不能在靠近窗帘或有易燃物的地方使用。使用时注意风向,不能将气瓶位置放置在下风口,否则可能会因火焰吹向气瓶导致瓶体温度升高引发危险。
今年以来,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场监管局统一安排部署,临夏州市场监管局聚焦特种设备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侵权假冒、侵犯消费者权益、非法出版物、旅游景区等领域,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春雷执法行动”,全力保障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一是认真安排部署。按照州局2025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印发《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市场监管“春雷执法行动”的通知》,对全州市场监管系统深入开展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召开全州市场监管系统2025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暨“春雷执法行动”推进会议,对“春雷执法行动”和重点业务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为全面开展好专项行动打好了坚实基础。
二是扎实开展整治。全州市场监管系统结合各类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整治工作,认真开展校园周边安全整治、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守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文旅市场整治等专项行动,切实维护保障了良好的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2025年以来,全州共查办各类案件261起,涉案金额34.17万元,罚没款44.78万元,受理调处投诉举报2284件,其中投诉1599件、举报685件,按时办结率和核查率均为100%,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19万元,切实解决了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
三是组织专项督查。州局抽调相关业务科室骨干,组成4个专项检查组,分别由班子成员带队,集中时间对各县市市场监管局“春雷执法行动”、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和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违法违规案件查办等情况进行综合检查和行政执法监督指导。检查组联合县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各类经营主体或单位106家,发现问题线索93条,其中责令整改64条,移交县市局案件线索29条。检查结束后,下发了《关于全州市场监管系统2025年第一季度“春雷执法行动”综合检查情况的通报》,原汁原味把检查问题反馈各县市,要求县市局及时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反馈问题一项一项销号清零。
四是发布典型案例。为有力震慑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媒体宣传报道作用,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在微信公众账发布“春雷执法行动”工作信息报道12期,发布典型案例4期,曝光违法行为9件,集中展示执法打击成果,有效增强了群众防范意识。同时,依托“春雷执法行动”重点整治内容,科普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等知识,进一步引导经营主体主动守法,增强消费者法律意识,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监督,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氛围。
下一步,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将不断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把安全监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引导经营主体诚信经营、规范行为,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行“销号”“闭环”管理,严防严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筑牢安全防线,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紧扣重点工作任务 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开展重点产品集中整治行动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省局有关重点产品监管工作安排部署要求,以重点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为突破口,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燃气器具、建筑保温材料、儿童玩具、农资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管工作。4月份以来,采取部门联合、系统内州、县、乡三级联动执法检查方式,开展了重点产品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突出重点产品,严查违法行为
在检查过程中,持续深入推进燃气器具、电动自行车产品专项整治工作,针对两类产品监管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苗头,突出偏远乡镇销售经营场所,执法人员以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非法改装、销售不合格产品、违规配置充电器等突出质量问题为重点,认真核验了产品强制性人认证证书信息,并对照产品合格证(称量一致性证书)对产品蓄电池、充电器、控制器及鞍座、电池仓尺寸等关键部件配置和产品性能的合规性进行检查;在前期家用燃气灶具整治成效的基础上,突出商用燃气灶具产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和乡镇五金店铺、小家电销售部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简易式猛火灶、台式商用燃气灶具的信息标识标注、进气口结构和熄火保护装置的有效性。
二是积极开展建筑保温材料质量监管
结合建筑保温材料全链条整治工作,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对相关产品生产销售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在生产加工单位,重点检查了原辅材料进货查验把关、生产工艺控制管理、出厂检验落实、产品标识标注信息等关键环节落实情况,在销售经营单位,检查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落实情况,针对生产经营环节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要求,限期责令整改。
三是以查代训,提升基层监管水平
通过州县乡三级联合检查,在及时有效掌握乡镇产品监管工作问题困难,明确工作措施的同时,通过现场演示重点产品检查技巧、重点产品质量易发问题、法律法规运用、规范现场检查记录填写等措施,采取以查代训的方式不断提升基层监管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有效解决基层监管队伍在产品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不会管、不敢管症结,为基层监管人员履行监管责任奠定基础。
此次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产品生产销售单位71户,发现并限期责令整改问题14条,向县(市)市场监管局移交案件线索15个,查扣涉嫌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4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燃气灶具17台、无标识标注信息电热器3台,责令下架退市标识标注信息不全儿童玩具6个品种42个(只),通过以上专项执法检查,有效规范重点产品生产销售单位经营行为,净化了市场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为全力推进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重点工作及“春雷执法行动”,持续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督促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全力守护良好市场秩序,近日,州市场监管局组织专项检查组,对全州市场监管系统“春雷执法行动”进展情况开展了综合检查和行政执法监督指导。
综合检查中,州局抽调相关业务科室骨干,组成4个专项检查组,分别由班子成员带队,采取明查暗访、现场抽查、查阅相关台账资料等方式,集中时间对各县市市场监管局“春雷执法行动”、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和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违法违规案件查办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紧盯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联合县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部分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农资、电动自行车、儿童和学生用品、文旅市场等经营主体和校园食堂、殡葬领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等开展了执法检查。主要查看经营主体资质、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燃气器具及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明码标价、特种设备检验等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细致排查了潜在的安全隐患,督促指导经营主体建立健全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此次共计检查经营主体106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涉及案件线索移交县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核查处置。
下一步,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将持续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引导经营主体诚信经营、规范行为,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行“销号”“闭环”管理,严防严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筑牢安全防线,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