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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2024版)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取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公开范围

依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

1.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的机构简介、机关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班子分工、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情况;

2.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需标注是否有效)以及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情况;

3.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等

4.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5.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

1.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网站(网址:https://scjg.linxia.gov.cn)

2.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公开专栏、电子显示屏、发放便民资料等方式进行公开。

3.积极运用“临夏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抖音等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渠道

网站: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网站 网址:https://scjg.linxia.gov.cn

微信公众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今日头条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抖音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1.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甘肃省临夏市新华街政府统办楼2楼;

2.临夏州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 地址:甘肃省临夏市红园路彩陶馆安置楼一、二楼。

(四)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以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发布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期答复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且延期的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公众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临夏市新华街政府统办楼2楼。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16381。

传真号码:0930-6287029。

邮政编码:731100。

电子邮箱:lxzscjgj@163.com。

(二)申请方式

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scjg.linxia.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在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五)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本部门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六)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审计类信息,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我局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国务院和国务院办公厅文件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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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大型餐饮经营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班举办

靠实主体责任 筑牢食安防线

——全州大型餐饮经营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班举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增强全州大型餐饮经营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意识,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5月21日,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组织举办了全州大型餐饮经营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班。州内85家大型餐饮经营服务单位的90名食品安全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员参加培训。

培训中,州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人通报了大型餐饮经营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从四个方面对大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提出要求,一要遵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各自实际,修订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培训,严格执行落实各项制度规定。二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加工过程控制、食材采购、进货查验、食品储存、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各个环节。三是加强智慧监管平台运用,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履行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职责。四要大力开展制止餐饮浪费宣传教育专项行动,努力形成群众制止餐饮浪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营造制止餐饮浪费、倡导文明餐桌的良好氛围。

培训中,州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运用《食品安全相关法律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解析》、《食物中毒预防及典型案例通报》等内容,对餐饮经营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关键环节做了细致讲解。

培训结束后,学员们纷纷表示,此次培训讲授内容非常实用,解决了餐饮经营服务单位日常遇到的食品安全难题,进一步了解掌握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体系等方面的知识。在以后的经营服务中,要提升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服务意识,从“要我管”转变为“我要管”,更好地为消费者提供舌尖上的美食。

下一步,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将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全面提高大型餐饮经营服务单位管理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促进全州大型餐饮经营服务单位安全规范发展,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守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开展2025年第五期业务大讲堂活动

5月16日下午,州市场监管局开展2025年第五期业务大讲堂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负责人以“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为主题进行了讲解,州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活动。

本次大讲堂从校园食品安全现状、校园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校园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校园食品安全管控措施、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校园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讲解。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分析等形式,向干部职工分享了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面的相关知识和工作经验,进一步提升了干部职工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深入理解和认识。

下一步,州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业务大讲堂”活动,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学习、工作氛围,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努力提升监管履职效能,推动市场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扎实开展“春雷执法行动”

今年以来,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场监管局统一安排部署,临夏州市场监管局聚焦特种设备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侵权假冒、侵犯消费者权益、非法出版物、旅游景区等领域,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春雷执法行动”,全力保障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一是认真安排部署。按照州局2025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印发《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市场监管“春雷执法行动”的通知》,对全州市场监管系统深入开展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召开全州市场监管系统2025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暨“春雷执法行动”推进会议,对“春雷执法行动”和重点业务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为全面开展好专项行动打好了坚实基础。

二是扎实开展整治。全州市场监管系统结合各类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整治工作,认真开展校园周边安全整治、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守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文旅市场整治等专项行动,切实维护保障了良好的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2025年以来,全州共查办各类案件261起,涉案金额34.17万元,罚没款44.78万元,受理调处投诉举报2284件,其中投诉1599件、举报685件,按时办结率和核查率均为100%,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19万元,切实解决了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

三是组织专项督查。州局抽调相关业务科室骨干,组成4个专项检查组,分别由班子成员带队,集中时间对各县市市场监管局“春雷执法行动”、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和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违法违规案件查办等情况进行综合检查和行政执法监督指导。检查组联合县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各类经营主体或单位106家,发现问题线索93条,其中责令整改64条,移交县市局案件线索29条。检查结束后,下发了《关于全州市场监管系统2025年第一季度“春雷执法行动”综合检查情况的通报》,原汁原味把检查问题反馈各县市,要求县市局及时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反馈问题一项一项销号清零。

四是发布典型案例。为有力震慑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媒体宣传报道作用,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在微信公众账发布“春雷执法行动”工作信息报道12期,发布典型案例4期,曝光违法行为9件,集中展示执法打击成果,有效增强了群众防范意识。同时,依托“春雷执法行动”重点整治内容,科普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等知识,进一步引导经营主体主动守法,增强消费者法律意识,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监督,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氛围。

下一步,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将不断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把安全监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引导经营主体诚信经营、规范行为,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行“销号”“闭环”管理,严防严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筑牢安全防线,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加强节日食品检查 守护群众舌尖安全

“五一”假期是人民群众旅游的黄金期,繁花似锦的临夏喜迎八方宾客前来观花戏水赏景,品鉴河州美食。为了营造安全有序、繁荣稳定的节日市场环境,让广大人民群众玩的顺心、吃的安心。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精心部署,积极行动,聚焦食品安全,加强明查暗访工作,全力守护安全底线。

值班领导带队随机深入各县市景区景点、节会现场,检查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烧烤摊点等,督促商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对节日期间热销的肉类、乳制品、糕点等食品进行重点抽检,严查食品标签标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过期变质等问题,对餐饮单位重点检查后厨卫生状况、食品加工操作规范以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督促市场主体切实做好明码标价,倡导文明就餐,避免餐饮浪费。督促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全系统随机检查食品经营主体760余家次,发现并整改食品安全隐患23处,查处违法行为8起,受理和解决各类投诉问题20余起。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联合多部门同发力共守护校园食品安全

2月25日,临夏州市场监管局联合州教育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召开2025年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协调推进会。

会议指出,校园食品安全关系青少年儿童身体健康,关系千家万户幸福安康,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决扛起保障校园食品安全的政治责任,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会议强调,各部门要聚焦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聚焦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许可、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过程控制、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打击使用来源不明食品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经营使用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聚焦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重点检查小超市、小餐饮店、食品摊贩等,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销售“三无”食品、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校园周边流动摊贩。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组织联合检查组,抽调业务骨干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压实主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开学第一课,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的校园食品安全环境。

州市场监管局、州教育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消防救援支队业务分管同志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积石山县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培训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2月19日,积石山县组织开展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培训。县政府副县长何延昭参加培训并讲话。州市场监管局、州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进行授课。

本次培训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安办等五部门关于深化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新学期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师生饮食安全的实际行动。

培训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60号令等法律法规,系统讲解了加强校园食堂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安全隐患防范重点,并结合校园食品安全典型案例,深入分析了食品安全事故的成因及应对措施等。

培训强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拧紧校园食品安全责任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各项工作机制,修订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加大人力物力保障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县市场监管局、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各乡镇分管负责人,全县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县医院、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分管食堂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