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务信息不予公开。
(一)公开范围
1.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主要职能及权责清单。
2.临夏州市场监管局领导介绍及工作分工。
3.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4.临夏州市场监管局有关执法依据及规范性文件。
5.有关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定。
6.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
7.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以“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网站”(网址:https://scjg.linxia.gov.cn)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公开专栏、电子显示屏、发放便民资料等方式进行公开,并积极运用“临夏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抖音等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务信息。
(三)公开渠道
网站: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网站 网址:https://scjg.linxia.gov.cn
微信公众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今日头条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抖音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政务信息公开查询点:
1.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甘肃省临夏市新华街政府统办楼2楼;
2.临夏州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 地址:甘肃省临夏市红园路彩陶馆安置楼一、二楼。
(四)公开时限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当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期答复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且延期的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一)受理机构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临夏市新华街政府统办楼2楼。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16381。
传真号码:0930-6287029。
邮政编码:731100。
电子邮箱:lxzscjgj@163.com。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scjg.linxia.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务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审查
收到《申请表》后,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要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4.转办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不能直接回复的,应根据职责分工,提出转办意见,分送相关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办理,需要两个以上科室、单位办理的,应明确主办科室、单位。
5.答复
承办科室、下属事业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经临夏州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同意,可将答复的期限最多延长20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
对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临夏州市场监管局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务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务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做出更改、补充;
(6)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经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答复期限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6.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3)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的咨询电话联系相关申请事宜。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5日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节日消费环境,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9月11日,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昌瑞带队,在临夏市开展了中秋国庆节前市场监管安全检查工作。临夏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等一同开展检查。
检查组一行前往客都超市、德生堂药店等经营主体,围绕群众所需的月饼、节日食品、米面粮油、肉禽蛋奶、蔬菜水果和药品、医疗器械以及群众关注的商品价格等开展实地检查。在超市检查时,详细了解和重点查看了节日热销食品、商品的质量、保质期、进货渠道、价格等情况。要求经营主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从严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明码标价等相关制度,建立完善购销台账记录,确保经营行为规范,食品质量合格,商品来源可溯,让群众放心消费、安全消费。在药店检查时,重点检查了社会关注度高、群众消费集中的药物品种和药械产品质量、储存和价格情况。要求药店自觉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规定合规经营,把好购进、储存、销售环节安全关,切实保障群众用药需求和药品价格稳定。
检查期间,检查组要求,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扛牢扛实工作责任,全力抓好中秋、国庆双节前后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加大监管执法工作力度,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
宣传活动精彩纷呈发出“好声音”
服务发展全民齐心奏响“主旋律”
——临夏州、临夏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质量月”“个体工商户服务月”“药品安全宣传周”“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现场宣传服务活动
金风送爽是九月,秋意渐浓在九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质量、个体工商户发展、药品安全、公平竞争工作的部署要求,开展送法下乡,解读相关政策,普及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接受群众咨询服务,展示查处的假冒伪劣产品,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和整体质量水平,营造质量发展、用药安全、公平竞争、服务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9月11日,临夏州、临夏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在中天健广场举办了丰富多彩的“质量月”“个体工商户服务月”“药品安全宣传周”“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现场宣传服务活动。
活动中,州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昌瑞致辞,指出质量、个体工商户发展、药品安全、公平竞争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呼吁广大经营主体和群众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理念,发挥社会力量,加强群众监督,在全社会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为打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幸福美好新临夏贡献力量。州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建军、马绍军分别宣读《质量安全状况书》和《公平竞争倡议书》;党组成员、副局长侍孝金主持活动。州市场监管局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市市场监管局班子成员参加活动。
为了让质量、个体工商户发展、药品安全、公平竞争政策深入人心,州、市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悬挂横幅、主题展板展示、发放宣传资料、解读政策措施、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大宣传”活动。重点向经营主体和群众宣传普及《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安全法》等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通过展示查处的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燃气灶具、劣质中草药材、医疗器械等关系民生的重点产品,向群众解读相关标准,普及质量安全知识,掌握识假辨假常识,提高质量安全意识,提醒和引导消费者拒绝购买假冒伪劣、非法改装、超标等不合格产品,积极投诉举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活动现场,设立图文展板30块,悬挂横条幅15条,向周边群众散发宣传材料5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同时,利用电视、报纸、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质量、个体工商户发展、药品安全、公平竞争方面取得的成效,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
活动期间,甘肃德生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代表全州药品经营企业做了承诺发言。药品经营主体代表现场设置过期药品回收箱,向群众讲解过期药品的危害,为群众开展免费测量血压、血糖活动,并介绍安全用药常识,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下一步,全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落实服务发展政策,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不断提升质量水平,做足做细服务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筑牢群众安全用药防线,促进经营主体公平有序竞争,为规范市场秩序、保障群众权益,助力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市场监管力量。
州、市市场监管局干部职工,部分企业负责人和员工代表等参加现场宣传服务活动。
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为进一步推动非公经济组织(小个专)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走深走实,落实2024年“个体工商户服务月”部署要求,9月5日至6日,省市场监管局在临夏州开展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非公企业专题宣讲和个体工商户服务月“三送一解”走访活动。
宣讲活动中,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赵慧教授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召开的时代背景、深刻领会和把握《决定》的主要内容、甘肃省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主要举措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全面的阐释。宣讲以敏锐独特的视角解读全会精神,理论联系非公企业发展实际,引经据典,深入浅出,为非公经济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供了理论指导和实践指南。
与会人员一致表示,要以这次专题宣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做到学思悟贯通,知信行合一,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持续推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非公经济组织落地生根,形成新的生动实践。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谋划推动企业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坚持笃信笃行,增强前进定力,强化担当作为,在打造“五个地”功能定位和落实“六个全力”重点任务中发挥积极作用,为建设幸福美好新临夏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临夏市外卖小哥卡哈麦德会后表示:“赵教授的讲课通俗易懂,让我进一步理解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深了对《决定》重大意义的认识”。临夏县戴宗坊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戴占忠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再次重申两个毫不动摇,让我们非公企业吃了定心丸,我们将认真落实全会精神,提振发展信心”。临夏县明园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赵学林会后表示:“通过此次宣讲,充分认识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意义,下一步公司将认真贯彻落实,为家乡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个体工商户服务月“三送一解”走访活动中,省市场监管局小个专党建工作处、登记注册局、广告监管处、餐饮食品监管处相关同志先后深入临夏市桃源车辆服务有限公司、百盛超市、天元酒店、百益亿农国际鲜花港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送政策、送法律、送服务、解难题活动,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与个体户、企业经营者深入交流,听取意见建议,解读政策规定,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增强经营主体的发展信心,激发了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全州非公经济组织及外卖配送员群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党务工作者和部分非公企业出资人等共130余人参加宣讲活动。
强化培训提升能力水平 靠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临夏州食安委办组织召开全州肉类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培训约谈视频会议
为进一步加强我州肉类产品全链条监管,规范肉类产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强化部门间协调联动,有效防范和化解系统性区域性风险隐患,切实提高全州肉类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7月8日,州食安委办组织召开全州肉类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培训约谈视频会议,州食安委办副主任、州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侍孝金主持会议,对相关人员进行集中约谈,并对下一阶段持续开展好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
会上,通报了州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局联合督查各县市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集中学习了州食药安委办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临夏州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州市场监管局、州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定点屠宰监管及畜禽肉类市场准入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传达了《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致全州肉类产品生产经营者的一封信》;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高级兽医师马海成同志以《多措并举、强化监管,全力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为主题进行了专题培训;州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监管科负责人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切实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安全》为主要内容进行了授课,重点对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畜禽肉类市场准入和监督检查工作等方面进行了培训。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做到专门部署、专人负责、专项督查,细化工作内容、突出工作重点、靠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执法协作、联合办案等齐抓共管长效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风险研判,及时汇总梳理风险信息,科学开展抽检,充分发挥食品检测“前哨”作用,形成主要领导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协作配合、共同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营造推动各方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良好工作氛围,对督查反馈问题逐条梳理、逐项整改、举一反三,切实做好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会议要求,要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贯力度,向全社会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的宣传解读,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提炼总结工作亮点和典型经验,及时梳理汇总工作进展、案件查办、经验做法等情况,并对取得成效、问题短板进行分析研判,进一步理清思路、突出重点、精准聚焦、总结经验、提升水平。
通过全州肉类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培训约谈,进一步靠实了肉类产品安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明确了肉类产品安全监管措施和要求,为促进我州肉类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水平、营造持续向好的市场安全环境、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培训约谈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州公安局、州农业农村局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承办科室负责人,州市场监管局协管调研员,食品安全总监,食品相关科室全体,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州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分管负责人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在州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人、业务股长,辖区市场监管所负责人,部分畜禽屠宰场、养殖场、肉制品生产批发销售、餐饮单位负责人及商户代表等分别在各县市分会场参加会议。
6月14日,州食药安委办组织召开临夏州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议,进一步靠实肉类产品安全监管责任和经营者主体责任,不断促进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向纵深推进,营造持续向好的市场安全环境。州食药安委办副主任,州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侍孝金主持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
会上,集中学习了州食药安委办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临夏州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州市场监管局、州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定点屠宰监管及畜禽肉类市场准入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传达了州食药安委办《关于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并对四部门联合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督导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州公安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工作承办负责人围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做到专门部署、专人负责、专项督查,细化工作内容、突出工作重点、靠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办案协作等齐抓共管长效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风险研判,及时汇总梳理风险信息,科学开展抽检,充分发挥食品检测“前哨”作用,形成主要领导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协作配合、共同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营造推动各方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良好工作氛围,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会议要求,要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对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防疫、畜牧、生猪屠宰等法律法规宣贯力度,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宣传解读,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提炼总结工作亮点和典型经验,对取得成效、问题短板进行分析研判,进一步理清思路、突出重点、精准聚焦、提升水平。
州公安局、州农业农村局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承办科室负责人及督导检查组成员;州市场监管局协管调研员、食品安全总监、食品相关科室全体,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州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分管负责人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加强食品监督检查 全力护航高考中考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开展高考中考期间食品安全专项大检查
2024年高考、中考来临之际,为进一步保障广大考生的饮食安全,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近日,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积极组织开展了高考、中考期间食品安全专项大检查。
此次大检查,以各考点及周边食品经营门店、餐饮服务单位、文化用品销售店为重点区域,以食品经营门店、餐饮服务单位索证索票、食品标识标签、进货渠道、许可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采购、储存管理、食品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管理、餐饮具洗消保洁等为重点检查内容,突出重点环节,加大执法力度,督促经营主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向属地市场监管局和辖区市场监管所进行反馈,并要求限期整改落实。同时,持续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加强高考、中考期间食品安全知识和食物中毒防范常识的宣传,增强广大考生和家长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引导广大考生科学健康饮食,不食用生冷食品、不洁食品、过期食品,不在无证摊店、路边摊点用餐和购买食品。
下一步,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将持续推进高考、中考期间食品安全大检查,一是确保高考、中考涉及到的学校食堂,学校及考点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超市、小卖部,接待考生的宾馆酒店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全覆盖,及时排查风险隐患;二是确保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单位环境干净卫生、符合食品经营许可条件,食品销售、加工制作等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无非法添加、使用腐败变质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等行为;三是确保学校内部及周边超市、小卖部不销售无生产厂家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的“五无”食品,无过期和变质食品;四是确保12315投诉举报电话畅通,及时处理各类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健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严防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发生,确保广大考生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