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取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公开范围
依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
1.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的机构简介、机关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班子分工、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情况;
2.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需标注是否有效)以及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情况;
3.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等;
4.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5.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网站(网址:https://scjg.linxia.gov.cn)
2.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公开专栏、电子显示屏、发放便民资料等方式进行公开。
3.积极运用“临夏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抖音等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渠道
网站: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网站 网址:https://scjg.linxia.gov.cn
微信公众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今日头条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抖音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1.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甘肃省临夏市新华街政府统办楼2楼;
2.临夏州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 地址:甘肃省临夏市红园路彩陶馆安置楼一、二楼。
(四)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以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发布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期答复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且延期的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公众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临夏市新华街政府统办楼2楼。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16381。
传真号码:0930-6287029。
邮政编码:731100。
电子邮箱:lxzscjgj@163.com。
(二)申请方式
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scjg.linxia.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在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五)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本部门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六)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审计类信息,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我局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素质,更好发挥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履职尽责的能力水平,服务全州市场监管事业发展,11月20日—21日,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举办了全州基层市场监管综合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州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昌瑞主持培训班,并就做好基层市场监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培训班指出,此次培训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基层市场监管队伍能力素质的一项举措。参训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珍惜学习机会,全力以赴投入学习,带着问题深入思考,全面提高业务水平,着力提升实战能力,为做好基层市场监管工作夯实基础。
此次培训班以食品安全监管和基层市场监管所“两化”建设为主线,邀请省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监管处处长张安俊、餐饮食品监管处副处长刘楠、食品生产监管处副处长代亮,分别以《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形势与思考》《餐饮食品安全现场监督检查要点》《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实务》为题,围绕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监管能力等多方面内容,重点就基层监管工作中食品安全领域的重点难点,以及学校食堂和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主体生产经营活动中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进行了讲解和指导。培训突出基层导向、问题导向、实践导向,讲操作、讲方法、讲经验,内容丰富实用,实操性强,切合基层监管实际,不仅拓宽了基层市场监管人员的思路,也提高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更为经营主体规范健康发展、提升产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培训班上,州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侍孝金解读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市场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
培训班上,各县市市场监管局部分基层市场监管所所长围绕发挥基层市场监管职能、促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力维护保障市场秩序、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题作了交流发言。
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本次培训受益匪浅、收获颇多。作为基层市场监管人员,要把培训期间所学、所思、所悟、所谈付诸实践,持续发扬良好学风,以学促干,学干结合,不断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全力推动基层市场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更好服务基层群众和经营主体,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各县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及部分市场监管所所长,州市场监管局科室负责人,州、市部分学校负责人及食品总监、食品安全员,以及部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经营主体负责人代表等参加培训班。
宣讲食品安全知识 护航校园美好“食”光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宣讲活动
为进一步增强学校和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校园食品安全环境,11月21日,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宣讲活动。州食安委办主任、州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昌瑞到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宣讲食品安全知识,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党委书记居志虎主持宣讲活动。
宣讲活动中,结合学生心理特点,以图文并茂的方式,通俗易懂地对“不健康食品”“三无食品”以及对人体的危害、健康饮食提示等内容进行讲解,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引导学生将“文明用餐、杜绝浪费”倡议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实践于行。通报省内外发生的食品安全典型事件,综合分析全州校园食品安全形势,重点解读《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关于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意见》,督促学校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落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风险管控措施,有效预防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集中学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督促食堂从业人员严格落实健康管理、进货查验、清洗消毒、加工制作、风险自查等规范要求,不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同时,结合具体案例,对“乘坐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用索道安全,电动自行车及头盔质量安全,燃气具质量及使用安全”等内容一并进行了解读。
宣讲贴近学校、师生和食堂从业人员工作、生活实际,内容丰富、旁征博引、深入浅出,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实效性,进一步提升了校园食品安全防控意识。州教育局分管负责人,临夏现代职业学院百花烹饪学院、生物工程系全体师生,各食堂全体从业人员等共800余人参加活动。
下一步,州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宣传教育,严格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不断引导社会关心,督促学校用心,确保家长放心,全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多措并举抓监管 全力整治保安全
——临夏州强化措施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为认真落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校园食品安全及膳食经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全力推进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做好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临夏州聚焦目标、突出重点,采取市场监管、教育等相关部门联动方式,扎实开展了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升校园食堂硬基础和软实力,织密织牢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网。
一是领导重视,高位推动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深入校园食堂及校园周边开展食品安全督导检查,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促进了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力有序开展。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州、县(市)分别组织召开食药安委全体会议7场次,召开食品安全风险会商会议9场次,逐级靠实责任,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加强督查,全面压实经营主体责任。坚持把督查作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的根本抓手,着力破解经营主体落实责任不到位、不落实的问题。采取部门联合“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州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重点检查了学校食堂和承包企业经营资质、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加工场所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留样、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加工操作流程、“互联网+明厨亮灶”运行、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情况。
三是督促整改,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州市场监管局加强督查检查和跟踪问效力度,及时通报省级交叉互查、州级督查和县市交叉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县市市场监管部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高度重视反馈问题,加强督促整改,实行闭环管理。
四是宣传引导,形成齐抓共管共治合力。各级各部门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宣传解读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结合执法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经营主体提高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和消费维权意识。实行学校食品安全“红黑榜”管理制度,累计发布学校食品安全“红黑榜”34期,开展“随机查餐厅进校园”9期,发布预警、提示、公告8期,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对辖区学校食堂、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和校外供餐单位开展了全覆盖监督检查。截至目前,提升改造学校食堂98家,查办校园食品安全违法案件50起,责令整改176家,有效防范了学校食品安全风险,全力筑牢了师生的饮食安全防线。
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用心助推夜市经济发展
——临夏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夜市食品安全大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夜市食品经营秩序,提升城市“烟火气”,守牢群众“安全线”,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近期,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对临夏市北大街小吃一条街、团结北路、茶马古市步行街、牡丹公园等重点区域的夜市食品安全进行了专项大检查。
检查组从食品安全和油烟污染防治两个方面对夜市食品经营者开展检查,重点对经营资质、环境卫生、“三防”设施设备、食品原料采购贮存、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废弃物处理、油烟治理、食品加工制作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明码标价落实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改正。同时,督促指导经营者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到依法经营、规范经营、诚信经营;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实施清洁能源,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此次共检查夜市摊点28家。下一步,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将持续加大对夜市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定时不定期对重点区域内的夜市食品摊点进行随机检查和突击检查。同时做好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切实规范夜市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对仍不符合相关食品安全要求的摊点坚决予以取缔,确保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助推夜市经济健康规范发展。
为进一步提升全州民政系统服务能力和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安全底线,10月17日,州市场监管局联合州民政局,对全州民政系统服务机构相关人员开展了食品安全工作培训。
培训中,州市场监管局餐饮食品监管科负责人结合近年来餐饮服务环节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围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内容,对食品加工区域的环境卫生维护、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防鼠政策及要点解析、餐具清洗消毒流程的标准化执行、食材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的严格履行以及食品留样制度的规范落实等关键环节进行全面系统的讲解,强调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并结合实际案例分析了常见的食品安全问题及应对措施。
培训要求,全州民政系统要牢固树立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结合此次培训,认真做好食品采购、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食品加工、食堂“三防”设施设备配备等工作,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台账,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下一步,州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和州民政局的协作配合,总结培训经验,深化培训成果,继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督促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等机构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为规范全州民政系统服务机构食品安全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州民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局分管负责人,全州民政系统服务机构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共70余人参加培训。
10月12日,临夏州食品安全委员会、临夏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联合在临夏市红园广场组织举办2024年食品安全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进一步凝聚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合力。
2024年临夏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以“诚信尚俭 共享食安”为主题,旨在进一步引导食品从业者诚信经营,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营造食品安全共治氛围,推动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
活动现场,临夏州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接受咨询、设置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讲授辨假识假知识等方式,宣传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引导食品企业诚信自律,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社会风尚,推动树立文明理性消费观念,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发力、同心共护食品安全。
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企业代表等共计600余人参加集中宣传活动。食醋生产企业和餐饮服务主体代表分别作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公开承诺;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围绕宣传主题,从“筑牢安全意识、诚实守信经营”等方面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发出倡议,提出要求。 活动期间,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00余份,摆放展板64块,悬挂条幅31条,现场接受群众咨询1700余人次。宣传活动结束后,集中销毁了5000多公斤假冒伪劣食品,极大地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
下一步,州、县市将以此次宣传周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局长进校园”“所长进企业”“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媒体进企业”“检验检测开放日”等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持续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普及力度,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共治共享,共同夯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助力临夏美食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