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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2023版)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务信息不予公开。

(一)公开范围

1.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主要职能及权责清单。

2.临夏州市场监管局领导介绍及工作分工。

3.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4.临夏州市场监管局有关执法依据及规范性文件。

5.有关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定。

6.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

7.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以“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网站”(网址:https://scjg.linxia.gov.cn)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公开专栏、电子显示屏、发放便民资料等方式进行公开,并积极运用“临夏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抖音等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务信息。

(三)公开渠道

网站: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网站 网址:https://scjg.linxia.gov.cn

微信公众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今日头条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抖音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政务信息公开查询点:

1.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甘肃省临夏市新华街政府统办楼2楼;

2.临夏州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 地址:甘肃省临夏市红园路彩陶馆安置楼一、二楼。

(四)公开时限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当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期答复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且延期的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一)受理机构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临夏市新华街政府统办楼2楼。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16381。

传真号码:0930-6287029。

邮政编码:731100。

电子邮箱:lxzscjgj@163.com。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scjg.linxia.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务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审查

收到《申请表》后,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要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4.转办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不能直接回复的,应根据职责分工,提出转办意见,分送相关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办理,需要两个以上科室、单位办理的,应明确主办科室、单位。

5.答复

承办科室、下属事业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经临夏州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同意,可将答复的期限最多延长20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

对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临夏州市场监管局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务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务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做出更改、补充;

(6)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经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答复期限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6.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3)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的咨询电话联系相关申请事宜。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1. 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文书示范文本.xls

2. 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5日

国务院和国务院办公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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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举办全州基层市场监管综合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

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素质,更好发挥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履职尽责的能力水平,服务全州市场监管事业发展,11月20日—21日,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举办了全州基层市场监管综合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州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昌瑞主持培训班,并就做好基层市场监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培训班指出,此次培训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基层市场监管队伍能力素质的一项举措。参训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珍惜学习机会,全力以赴投入学习,带着问题深入思考,全面提高业务水平,着力提升实战能力,为做好基层市场监管工作夯实基础。

此次培训班以食品安全监管和基层市场监管所“两化”建设为主线,邀请省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监管处处长张安俊、餐饮食品监管处副处长刘楠、食品生产监管处副处长代亮,分别以《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形势与思考》《餐饮食品安全现场监督检查要点》《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实务》为题,围绕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监管能力等多方面内容,重点就基层监管工作中食品安全领域的重点难点,以及学校食堂和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主体生产经营活动中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进行了讲解和指导。培训突出基层导向、问题导向、实践导向,讲操作、讲方法、讲经验,内容丰富实用,实操性强,切合基层监管实际,不仅拓宽了基层市场监管人员的思路,也提高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更为经营主体规范健康发展、提升产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培训班上,州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侍孝金解读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市场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







培训班上,各县市市场监管局部分基层市场监管所所长围绕发挥基层市场监管职能、促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力维护保障市场秩序、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题作了交流发言。

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本次培训受益匪浅、收获颇多。作为基层市场监管人员,要把培训期间所学、所思、所悟、所谈付诸实践,持续发扬良好学风,以学促干,学干结合,不断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全力推动基层市场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更好服务基层群众和经营主体,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各县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及部分市场监管所所长,州市场监管局科室负责人,州、市部分学校负责人及食品总监、食品安全员,以及部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经营主体负责人代表等参加培训班。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宣讲活动

宣讲食品安全知识  护航校园美好“食”光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宣讲活动

为进一步增强学校和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校园食品安全环境,11月21日,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宣讲活动。州食安委办主任、州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昌瑞到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宣讲食品安全知识,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党委书记居志虎主持宣讲活动。

宣讲活动中,结合学生心理特点,以图文并茂的方式,通俗易懂地对“不健康食品”“三无食品”以及对人体的危害、健康饮食提示等内容进行讲解,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引导学生将“文明用餐、杜绝浪费”倡议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实践于行。通报省内外发生的食品安全典型事件,综合分析全州校园食品安全形势,重点解读《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关于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意见》,督促学校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落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风险管控措施,有效预防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集中学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督促食堂从业人员严格落实健康管理、进货查验、清洗消毒、加工制作、风险自查等规范要求,不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同时,结合具体案例,对“乘坐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用索道安全,电动自行车及头盔质量安全,燃气具质量及使用安全”等内容一并进行了解读。

宣讲贴近学校、师生和食堂从业人员工作、生活实际,内容丰富、旁征博引、深入浅出,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实效性,进一步提升了校园食品安全防控意识。州教育局分管负责人,临夏现代职业学院百花烹饪学院、生物工程系全体师生,各食堂全体从业人员等共800余人参加活动。

下一步,州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宣传教育,严格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不断引导社会关心,督促学校用心,确保家长放心,全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2024年临夏州、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全面开展

10月12日,临夏州食品安全委员会、临夏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联合在临夏市红园广场组织举办2024年食品安全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进一步凝聚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合力。




2024年临夏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以“诚信尚俭 共享食安”为主题,旨在进一步引导食品从业者诚信经营,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营造食品安全共治氛围,推动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



活动现场,临夏州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接受咨询、设置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讲授辨假识假知识等方式,宣传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引导食品企业诚信自律,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社会风尚,推动树立文明理性消费观念,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发力、同心共护食品安全。



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企业代表等共计600余人参加集中宣传活动。食醋生产企业和餐饮服务主体代表分别作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公开承诺;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围绕宣传主题,从“筑牢安全意识、诚实守信经营”等方面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发出倡议,提出要求。 活动期间,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00余份,摆放展板64块,悬挂条幅31条,现场接受群众咨询1700余人次。宣传活动结束后,集中销毁了5000多公斤假冒伪劣食品,极大地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




下一步,州、县市将以此次宣传周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局长进校园”“所长进企业”“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媒体进企业”“检验检测开放日”等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持续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普及力度,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共治共享,共同夯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助力临夏美食产业高质量发展。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开展食醋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公开承诺活动

10月12日,在全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场,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食醋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公开承诺活动。


活动现场,通报了食醋生产企业陇上食安一体化监管平台运行情况。临夏占林清真食品有限公司代表食醋生产企业在活动现场公开承诺,表示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醋生产经营活动,坚持“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原辅材料、食品包装材料、容器进货验收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在产品标签上真实准确标注必要信息,建立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和产品质量召回制度,主动接受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消费者及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监督与检查,把承诺变成行动,“言必信、行必果”,始终把责任扛在肩上,确保食醋产品质量安全。活动中,在临夏占林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的倡议下,参加活动的食醋生产企业负责人现场签订了《食醋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

此次公开承诺活动,引导食醋生产企业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下一步,临夏州市场监管局按照“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加强食醋生产企业的帮扶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食醋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各项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食醋产品质量安全。

临夏州食安委办组织召开2024年食品安全第三次风险会商暨“三安联动”联席会议

9月24日,州食安委办组织召开2024年第三次食品安全风险会商暨“三安联动”联席会议,梳理总结《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情况,分析研判全州食品安全形势,查找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并安排下一步重点工作任务。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推进《实施意见》各项任务落实,不断提升从农田到餐桌的全流程监管和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要紧盯2024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要持续推进食品安全“十大攻坚行动”,深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实施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狠抓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切实解决群众关切的难点、焦点问题。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鼓励广大消费者、新闻媒体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支持协会组织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州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州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相关负责人,州市场监管局食品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等共30余人参加会议。


临夏市开展2024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桌面推演活动

为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组织领导、协调配合、高效处置能力,9月20日,临夏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4年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桌面推演活动。活动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主持。市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市市场监管局食品业务骨干和部分市场监管所所长参加推演活动。

活动中,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详细解读了《临夏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

此次演练类型为群体性食物中毒应急处置,演练设想场景为:阳光酒店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部分游客出现腹痛、腹泻、呕吐、发烧等症状(无死亡病例),经调查最后确认为食用了受沙门氏菌污染的食物后引起的一起中毒事件,定性为食品安全事件。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按程序逐级报告,迅速启动一般食品安全事故IV级应急响应,于第一时间妥善开展应急处置,有效控制了事态扩大和危害蔓延。

推演结束后,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对演练活动进行了点评。通过这次演练,各相关部门进一步熟悉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流程,积累了处理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经验,以演练促实战,切实达到了检验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宣传教育、完善准备的目的,提升了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为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响应及时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体系打好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