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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2023版)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务信息不予公开。

(一)公开范围

1.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主要职能及权责清单。

2.临夏州市场监管局领导介绍及工作分工。

3.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4.临夏州市场监管局有关执法依据及规范性文件。

5.有关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定。

6.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

7.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以“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网站”(网址:https://scjg.linxia.gov.cn)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公开专栏、电子显示屏、发放便民资料等方式进行公开,并积极运用“临夏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抖音等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务信息。

(三)公开渠道

网站: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网站 网址:https://scjg.linxia.gov.cn

微信公众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今日头条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抖音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政务信息公开查询点:

1.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甘肃省临夏市新华街政府统办楼2楼;

2.临夏州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 地址:甘肃省临夏市红园路彩陶馆安置楼一、二楼。

(四)公开时限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当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期答复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且延期的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一)受理机构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临夏市新华街政府统办楼2楼。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16381。

传真号码:0930-6287029。

邮政编码:731100。

电子邮箱:lxzscjgj@163.com。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scjg.linxia.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务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审查

收到《申请表》后,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要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4.转办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不能直接回复的,应根据职责分工,提出转办意见,分送相关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办理,需要两个以上科室、单位办理的,应明确主办科室、单位。

5.答复

承办科室、下属事业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经临夏州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同意,可将答复的期限最多延长20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

对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临夏州市场监管局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务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务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做出更改、补充;

(6)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经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答复期限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6.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3)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的咨询电话联系相关申请事宜。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1. 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文书示范文本.xls

2. 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5日

国务院和国务院办公厅文件
领导简介
简       历:
工作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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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食安委办组织召开全州肉类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培训约谈视频会议

强化培训提升能力水平  靠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临夏州食安委办组织召开全州肉类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培训约谈视频会议

为进一步加强我州肉类产品全链条监管,规范肉类产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强化部门间协调联动,有效防范和化解系统性区域性风险隐患,切实提高全州肉类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7月8日,州食安委办组织召开全州肉类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培训约谈视频会议,州食安委办副主任、州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侍孝金主持会议,对相关人员进行集中约谈,并对下一阶段持续开展好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


会上,通报了州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局联合督查各县市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集中学习了州食药安委办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临夏州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州市场监管局、州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定点屠宰监管及畜禽肉类市场准入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传达了《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致全州肉类产品生产经营者的一封信》;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高级兽医师马海成同志以《多措并举、强化监管,全力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为主题进行了专题培训;州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监管科负责人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切实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安全》为主要内容进行了授课,重点对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畜禽肉类市场准入和监督检查工作等方面进行了培训。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做到专门部署、专人负责、专项督查,细化工作内容、突出工作重点、靠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执法协作、联合办案等齐抓共管长效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风险研判,及时汇总梳理风险信息,科学开展抽检,充分发挥食品检测“前哨”作用,形成主要领导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协作配合、共同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营造推动各方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良好工作氛围,对督查反馈问题逐条梳理、逐项整改、举一反三,切实做好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会议要求,要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贯力度,向全社会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的宣传解读,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提炼总结工作亮点和典型经验,及时梳理汇总工作进展、案件查办、经验做法等情况,并对取得成效、问题短板进行分析研判,进一步理清思路、突出重点、精准聚焦、总结经验、提升水平。

通过全州肉类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培训约谈,进一步靠实了肉类产品安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明确了肉类产品安全监管措施和要求,为促进我州肉类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水平、营造持续向好的市场安全环境、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培训约谈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州公安局、州农业农村局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承办科室负责人,州市场监管局协管调研员,食品安全总监,食品相关科室全体,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州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分管负责人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在州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人、业务股长,辖区市场监管所负责人,部分畜禽屠宰场、养殖场、肉制品生产批发销售、餐饮单位负责人及商户代表等分别在各县市分会场参加会议。

临夏州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召开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议

6月14日,州食药安委办组织召开临夏州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议,进一步靠实肉类产品安全监管责任和经营者主体责任,不断促进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向纵深推进,营造持续向好的市场安全环境。州食药安委办副主任,州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侍孝金主持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


会上,集中学习了州食药安委办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临夏州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州市场监管局、州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定点屠宰监管及畜禽肉类市场准入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传达了州食药安委办《关于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并对四部门联合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督导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州公安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工作承办负责人围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做到专门部署、专人负责、专项督查,细化工作内容、突出工作重点、靠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办案协作等齐抓共管长效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风险研判,及时汇总梳理风险信息,科学开展抽检,充分发挥食品检测“前哨”作用,形成主要领导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协作配合、共同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营造推动各方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良好工作氛围,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会议要求,要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对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防疫、畜牧、生猪屠宰等法律法规宣贯力度,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宣传解读,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提炼总结工作亮点和典型经验,对取得成效、问题短板进行分析研判,进一步理清思路、突出重点、精准聚焦、提升水平。

州公安局、州农业农村局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承办科室负责人及督导检查组成员;州市场监管局协管调研员、食品安全总监、食品相关科室全体,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州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分管负责人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副州长王希辉开展食品安全包保督导工作

5月28日,副州长王希辉先后前往临夏中学食堂、金海洋超市、佳家味清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包保单位和包保企业,开展食品安全包保督导工作。

在临夏中学食堂,王希辉一行听取学校负责人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情况汇报,对食堂硬件设施提升改造、环境卫生状况、“三防”措施落实等进行了督导检查。王希辉要求,学校要时刻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严把原材料采购关,狠抓风险隐患排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丰富食品种类,注重营养搭配,确保食品质量,让在校师生吃得安全、放心、舒心。

在佳家味清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和金海洋超市,王希辉一行重点从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完善、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食品检验检测等方面进行了督导检查。王希辉强调,要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强化生产过程常态化防控,实施规范化、精细化管理,高标准把牢源头关、过程关、质量关。要研究把握市场需求,加强产品与文化融合,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企业适应市场的能力,将临夏特色食品产业做大、做强。

王希辉要求,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贯彻“四个最严”要求,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督查力度和频次,进一步靠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切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推动食品工作高质量发展。

省市场监管局对我州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质量安全体系检查

近日,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监管处组织人员对临夏州燎原乳业有限公司、甘肃大禹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临夏回香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体系检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检查组通过查看现场、查阅资料、问询交流等方式对企业体系文件运行、质量控制管理、主体责任落实等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组对企业近年来在产品质量提升方面所做的努力给予肯定,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并提出要求:一是企业要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二是针对体系检查组提出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靠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及时补齐短板,改正弱项,提升水平。三是监管部门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帮扶指导,对企业整改情况加强跟踪和现场核查,帮助企业分析原因,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下一步,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将按照“四个最严”要求,继续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的帮扶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喜报!临夏州连续三年获得全省食品安全考核评价A级等次!

近日,甘肃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印发《关于2023年食品安全考核评价结果的通报》,经省食药安委办全面评价和综合排序,省食药安委审定,临夏州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在全省评议考核中荣获A级等次,受到通报表扬。至此,临夏州已于2021、2022、2023年连续三年蝉联省政府食品安全评议考核A级等次殊荣。

近年来,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临夏州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遵循“四个最严”要求,深入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扎实开展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切实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过程管理和风险防控,全州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持续增强。

2023年,州食药安委办充分发挥统筹调度、督促落实作用,紧盯食品安全领域重点工作任务,不断提升食品安全全链条全过程监管水平。一是食品安全制度机制不断健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州委常委会会议、州政府常务会议先后多次专题学习研究和部署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州人大、州政协定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和民主评议,促进食品安全领域重点难点问题有效解决。制定出台《临夏州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临夏州食品安全工作约谈暂行办法》等,将食品安全纳入党委政府年度考核,建立健全工作联动、风险防控、督查督办、考核评价四个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开展。扎实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巩固提升工作,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州本级及所辖8县市均被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命名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二是食品安全治理效能明显提升。持续推进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2023年全州开具合格证5万多张,带证上市农产品达1.2万多吨。持续推进标准化丰产经济林基地建设,已建成花椒、啤特果、杏等3个标准化基地。加大食品监督抽检力度,抽检食品、餐具等6882批次,定量检测分析蔬菜、水产品等3548批次,抽检花椒等产品170批次,抽检小麦等粮食样品229批次;对抽检不合格产品全部进行了跟踪处置。建成云仓配冷链库20000平方米、打造“河州苑”等美食地标10余处、落实产业奖补资金4361万元,改造“河州味道”品牌门店837家,以食品安全和绿色健康拓展盘活农特食材供应、生产加工、多元消费,推广临夏美食品牌,赋能美食产业发展。三是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更加严格。建立食品安全市场监管部门(食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农安)、公安部门“三安联动”监管工作机制,严格监管执法,全力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校园食品安全守护等“食安临夏”建设十大攻坚行动,深入开展“铁拳”“昆仑”等专项执法,累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2.4万户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436件,侦破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13起,移送起诉36人。完成中国龙舟公开赛(永靖段)、全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等50余次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四是食品安全共治格局逐步完善。聚焦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举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培训班等32期,培训4600人次。落实《临夏州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群众通过“12315”热线等依法举报违法犯罪行为,落实举报奖励10起;引导4622家大中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学校食堂购买食品安全社会保险,有效分解了行业风险。组织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营养周”等系列活动,开展食品安全、营养健康、厉行节约等宣传活动154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等8.6万份,公众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格局逐步完善。

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食品安全监管必须“零容忍”、食品安全监管永远“在路上”。下一步,临夏州将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基层监管能力短板;注重齐抓共管,提升多部门协同联动监管效能;突出重点领域,纵深推进“食安临夏”建设攻坚行动;加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宣传引导,大力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多措并举凝聚社会共治合力,守牢守好食品安全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临夏州食药安委办举办全州食品安全专题培训班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视频培训会

为进一步靠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提升包保干部督导水平,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管队伍能力建设,4月29日,临夏州食药安委办组织举办全州食品安全专题培训班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培训会。州食药安委办主任、州市场监管局局长李昌瑞主持会议,通报全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并结合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和培训内容,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培训会上,省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监管处副处长李志军和省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平台工程师贺子羿分别围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和“食安督”APP、“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操作流程等内容,对包保督导方法、系统操作规范、企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制度落实等重难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



参会人员一致表示,本次培训会主题突出、紧贴工作实际,实用性强。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的认识,增强了履职尽责和发现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把学习成果转化成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确保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食品安全各级包保干部,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A级企业食品安全总监等共计560余人分别在州主会场和县市分会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