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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2023版)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务信息不予公开。

(一)公开范围

1.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主要职能及权责清单。

2.临夏州市场监管局领导介绍及工作分工。

3.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4.临夏州市场监管局有关执法依据及规范性文件。

5.有关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定。

6.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

7.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以“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网站”(网址:https://scjg.linxia.gov.cn)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公开专栏、电子显示屏、发放便民资料等方式进行公开,并积极运用“临夏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抖音等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务信息。

(三)公开渠道

网站: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网站 网址:https://scjg.linxia.gov.cn

微信公众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今日头条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抖音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政务信息公开查询点:

1.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甘肃省临夏市新华街政府统办楼2楼;

2.临夏州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 地址:甘肃省临夏市红园路彩陶馆安置楼一、二楼。

(四)公开时限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当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期答复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且延期的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一)受理机构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临夏市新华街政府统办楼2楼。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16381。

传真号码:0930-6287029。

邮政编码:731100。

电子邮箱:lxzscjgj@163.com。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scjg.linxia.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务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审查

收到《申请表》后,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要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4.转办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不能直接回复的,应根据职责分工,提出转办意见,分送相关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办理,需要两个以上科室、单位办理的,应明确主办科室、单位。

5.答复

承办科室、下属事业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经临夏州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同意,可将答复的期限最多延长20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

对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临夏州市场监管局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务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务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做出更改、补充;

(6)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经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答复期限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精神,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6.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3)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的咨询电话联系相关申请事宜。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1. 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文书示范文本.xls

2. 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5日

国务院和国务院办公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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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食药安委办举办全州食品安全专题培训班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视频培训会

为进一步靠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提升包保干部督导水平,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管队伍能力建设,4月29日,临夏州食药安委办组织举办全州食品安全专题培训班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培训会。州食药安委办主任、州市场监管局局长李昌瑞主持会议,通报全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并结合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和培训内容,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培训会上,省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监管处副处长李志军和省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平台工程师贺子羿分别围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和“食安督”APP、“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操作流程等内容,对包保督导方法、系统操作规范、企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制度落实等重难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



参会人员一致表示,本次培训会主题突出、紧贴工作实际,实用性强。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的认识,增强了履职尽责和发现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把学习成果转化成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确保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食品安全各级包保干部,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A级企业食品安全总监等共计560余人分别在州主会场和县市分会场参加培训。

全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召开

3月29日,州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工作座谈会和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3年全州食品安全工作成效,分析当前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问题,全面部署2024年重点任务。州食药安委办副主任、州市场监管局副局长侍孝金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


会议要求,全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时刻保持“警醒”“警觉”,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狠抓食品安全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要持续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全面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按要求抓好国家“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2.0版)”及“食安督”APP的应用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包装饮用水等高风险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整治食品添加剂“两超一非”,治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要持续开展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制售“三无”、假冒、劣质、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实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要扎实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聚焦学校食堂环境卫生、加工操作、进货查验、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着力查找并解决各类问题短板。要持续加强地震受灾地区食品安全监管,通过巡查指导、驻点保障、抽检监测等方式,确保灾区群众饮食安全。要加大培训教育、督查通报和考核评议力度,不断提升全州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效能,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州市场监管局、州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品相关科室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食品相关股室全体人员,各市场监管所所长及相关人员在各自分会场参加会议。

临夏州食药安委办组织召开2024年食品安全第一次风险会商暨食品安全“三安”联动联席会议

3月26日,临夏州食药安委办组织召开2024年食品安全第一次风险会商暨食品安全“三安”联动联席会议,查找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安排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会上,集中学习了《中共临夏州委、临夏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夏州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甘肃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州农业农村局、州教育局分别围绕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校园食品安全守护情况作了风险评估发言。

会议强调,要靠实工作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要树立全局观念,健全完善综合治理机制,加强协调联动,加大多部门联合检查力度,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筑牢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要严格执法办案,运用好日常监管、抽检监测、投诉举报等手段,加大案源线索收集,强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倒逼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依法诚信经营。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级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引导广大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遵守法律规定,严守安全红线。要凝聚共治合力,实施举报奖励和信用监管,鼓励广大消费者、义务监督员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共建共享“食安临夏”品牌,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州委宣传部、州委政法委、州公安局、州农业农村局等24个食药安委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州市场监管局食品相关科室全体人员,州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州食品检验检测中心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临夏州食药安委办组织召开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培训座谈会

为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的履职能力,12月1日,临夏州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州级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专题培训座谈会。州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侍孝金主持会议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法规和《临夏州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临夏州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通报了全州食品安全情况。州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协调科负责同志围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要点和食品安全识假辨假知识等内容进行了宣贯培训。现场发放调查问卷,征求了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依规履行食品安全监督职责,自觉充当“食安临夏”品牌打造的宣传者和维护食品安全的践行者。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及时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问题的苗头性风险隐患,按时限要求和程序上报有关部门,为监管部门实施靶向监管创造条件。要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科普知识,密切关注群众对热点敏感问题的态度,协助监管职能部门做好舆情疏导和矛盾化解工作,当好群众和政府之间的“连心桥”。同时,要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要加强同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的协同配合,对社会监督员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并虚心接受社会监督员反馈的意见建议,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全州食品安全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州级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和州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座谈会。

2023年临夏州、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

11月28日,临夏州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临夏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在临夏市红园广场举办2023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与全国、全省同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集中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等。


2023年临夏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以“尚俭崇信尽责 同心共护食品安全”为主题,旨在进一步引导食品从业者诚信经营,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营造食品安全共治氛围。活动现场,临夏州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接受咨询、设置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讲授辨假识假知识等方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引导食品行业经营主体诚信守法经营,倡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9000余份,摆放展板52块,悬挂条幅23条,现场接受群众咨询360余人次。


下一步,州、县(市)将以此次宣传周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假冒伪劣食品集中销毁、检验检测开放日、“食品安全进万家”等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持续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普及力度,广泛发动公众积极参与,共同守护好“舌尖上的安全”,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李鹏深入包保企业调研督导食品安全工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指示精神,深化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11月13日,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李鹏深入临夏县部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食品安全调研督导工作,州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昌瑞,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人一同参加督导。

李鹏先后来到临夏县土桥镇兆丰生态园、临夏州华安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临夏县亿德华栋超市,认真查看了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信息公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应急处置等管理重点,检查了企业原料进货查验记录、食品留样、食品生产原料及保质期,并对“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落实及台账记录等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导,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了交办,就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李鹏指出,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遵循“四个最严”要求,按照“安全第一、问题导向、预防为主、依法监管、改革创新、共治共享”的基本原则,建立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李鹏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食品安全既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不仅关乎个体的健康,也关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发展。各级各部门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牢固树立本质安全理念,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二要强化责任落实,压紧压实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食品安全相关部门监管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健全完善责任落实监督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提升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履职能力,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食品安全预测预警,做到食品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三要提升监管能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协调机制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全程覆盖、运转高效的监管格局,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筑牢食品安全防线,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四要构建共治体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鼓励公众、群团组织、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的宣传和科普教育,支持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努力构建“政府监督、行业自律、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