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版)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取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公开范围
依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
1.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的机构简介、机关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班子分工、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情况;
2.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需标注是否有效)以及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情况;
3.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等;
4.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5.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网站(网址:https://scjg.linxia.gov.cn)
2.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公开专栏、电子显示屏、发放便民资料等方式进行公开。
3.积极运用“临夏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抖音等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渠道
网站: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网站 网址:https://scjg.linxia.gov.cn
微信公众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今日头条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抖音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1.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甘肃省临夏市新华街政府统办楼2楼;
2.临夏州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 地址:甘肃省临夏市红园路彩陶馆安置楼一、二楼。
(四)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以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发布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期答复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且延期的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公众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临夏市新华街政府统办楼2楼。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16381。
传真号码:0930-6287029。
邮政编码:731100。
电子邮箱:lxzscjgj@163.com。
(二)申请方式
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scjg.linxia.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在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五)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本部门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六)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审计类信息,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我局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为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持续强化电梯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提升电梯安全治理效能,近日,临夏州市场监管局联合各县市市场监管局,以住宅小区、商场、酒店、医院、养老机构等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电梯为重点,扎实开展了电梯安全大检查行动。
此次检查围绕重点场所电梯问题隐患排查治理、电梯行业“内卷式”竞争治理及电梯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等方面开展。重点检查电梯运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维保检测市场低价恶意竞争、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突出问题。检查中要求使用单位严格按照新发布设施的《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建立完善管理机构、岗位责任、隐患排查、人员培训教育、应急预案及演练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配齐配强电梯安全总监和安全员,有效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坚决杜绝主体责任落实虚化、弱化等问题,确保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严厉打击电梯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改造,以及未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检验非法使用行为,确保“应登尽登”“应检尽检”并依法合规使用。要求维保检测公司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维保,严肃查处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维保检测、维保检测弄虚作假、电梯困人应急救援不及时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不敢违法、不想违法”的强大震慑,有力推动电梯维保、检测从“拼价格”向“拼质量”转变。截至目前,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3家,排查设备110台,发现隐患21项,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3份。
下一步,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电梯维保、检测机构常规监督检查及工作质量监督抽查,督促电梯施工单位依法依规履行施工告知、申报监督检验法律义务,指导维保单位做好新登记电梯维保信息审核绑定工作,确保高效顺畅开展电梯困人应急救援调度。督促使用单位依法申请办理电梯使用登记、变更登记、报废注销等手续,有效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及时督促消除各类电梯问题隐患,坚决防范发生较大社会影响事件及舆情事件,持续推动降低电梯故障发生率,不断提升电梯本质安全水平。
为进一步提升全州特种设备安全水平,提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自觉性,7月17日,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召开了全州特种设备安全约谈暨《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26)宣贯培训视频会。
会上传达省委办公厅值班调度工作批示,学习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持续提升电梯安全治理效能的通知》;甘肃悦凯达工程有限公司、临夏市金色年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分别代表电梯维保公司、使用单位作了发言;州市场监管局特设科负责人对《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74号令)《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26)作了解读;州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对电梯生产、使用、维保、属地监管等单位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我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树牢红线意识、严守安全底线,持续强化重点监管,全力推进专项整治,狠抓工作任务落实,各项工作积极推进。但在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治理、电梯应急处置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下一步,全州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要认真贯彻省、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一要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治理,全面提升特种设备本质安全水平。各县市局要重点围绕整治“应登未登”、排查城镇燃气安全、治理电梯行业“内卷式”竞争、抽查检验检测质量、开展锅炉安全提升行动和旅游季护航行动等内容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百日攻坚”行动,全面提升特种设备本质安全水平,切实筑牢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线。二要直面电梯问题隐患,扎实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方责任,强化举措,综合施策,深入排查整治电梯问题隐患,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守牢电梯安全底线。三要认清严峻形势问题,切实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紧迫感使命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认真学习新颁布的《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26),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内部宣贯培训,切实掌握相关规定要求,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细化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确保责任落实有记录、可核实,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州、县市市场监管局分管特种设备工作负责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负责人,全州所有电梯维保公司和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等共计420人参加会议。
为深入落实全省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部署要求,临夏州市场监管局自2026年6月1日起在全州范围内集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紧盯民生保障和产业关键领域,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切实提升特种设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百日攻坚”行动重点围绕整治“应登未登”、排查城镇燃气安全、治理电梯行业“内卷式”竞争、抽查检验检测质量、开展锅炉安全提升行动和旅游季护航行动等内容开展,坚持“县市全面排查、州局督导检查”的原则,要求县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辖区内相关单位实施拉网式排查,全面排查整治特种设备领域风险隐患,建立整治台账,切实消除突出风险隐患,提升特种设备本质安全水平。截至目前,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46家,排查设备131台,发现隐患21项,下达监察指令书5份,立案查处1起,罚款1万元。同时,对辖区内1家检验机构进行抽查,重点核查检验人员到场情况、原始记录可追溯性及是否存在减少项目、出具虚假报告、挂证代签等行为。
下一步,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排查未办理使用登记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场(厂) 内专用机动车辆等设备,依法查处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检验或检验超期使用等违法行为;持续突出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严查无证充装、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气瓶、报废气瓶及翻新“黑气瓶”等违法行为;有序推进锅炉淘汰工作,配合属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快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锅炉。持续开展电站锅炉安装质量专项整治;持续加强电梯维保单位、检测机构工作质量监督抽查,严查电梯维保单位维保走过场、虚假维保、转包分包、低价恶意竞争,以及电梯困人应急救援不及时等问题;持续推进特种设备旅游季护航行动,紧盯庙会、节会、“赶集”等群众性聚集场所的移动式大型游乐设施开展现场核查,落实源头管控,依法从严查处虚标参数、不办理使用登记、不进行检验、无证操作等违法行为。同时,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特种设备本质安全水平,切实筑牢市场监管领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线。
为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安全监管工作,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发生,近期,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旅游景区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此次旅游景区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覆盖全州旅游景区所有在用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实现辖区景区、在用车辆、从业人员三个全覆盖无死角。行动中,检查全州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128台,分布在和政县、永靖县、康乐县和临夏市相关景区。在用的103台观光车辆,均在检验有效期内、设备运行正常,行驶路段封闭条件、坡度指标均经检验检测机构检验,符合安全运行标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使用单位立即整改,确保旅游观光车辆安全运行。
通过此次排查治理,进一步落实了全州旅游景区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了全州旅游景区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安全运行。下一步,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将持续紧盯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安全,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回头看,督促使用单位长效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坚决防范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安全事故发生,持续守住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底线。
电梯安全进社区 平安出行护万家
——临夏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电梯应急演练暨电梯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
为进一步提升电梯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电梯在发生故障或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近日,临夏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甘肃鹏悦领航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甘肃悦凯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在临夏市东城首府开展了电梯应急演练暨电梯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
此次演练由工作人员模拟乘客,乘坐电梯过程中电梯由于故障停止运行,“乘客”被困轿厢内急需救援,乘客利用轿厢内的五方对讲电话向外求救,接到求救电话后,立即启动紧急救援程序,接到紧急通知的电梯维保单位人员迅速到达现场,随后通过确定乘客被困楼层,对乘客进行心理安抚,告知被困人员现在电梯处于安全停运状态,不要惊慌,不要扒门,远离轿厢门,等待救援。经电梯维保人员排除电梯故障,安全解救出被困人员,并及时排除电梯故障,电梯恢复正常运行。
演练结束后,现场发放安全知识宣传资料,演示如何在微信群、公众号、抖音等网络媒体学习乘梯知识等,普及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电梯安全常识。同时,工作人员结合居民日常乘梯常见问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安全乘梯、文明乘梯、应急自救三大知识。针对社区老人、儿童等重点人群,重点科普了禁止电梯内蹦跳、扒门、挡门、超载乘梯等安全规范,细致讲解了电梯停运、突发困人、电梯骤降等突发情况的正确处置方法,着力提升老年人、中小学生的安全乘梯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公众电梯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引导社会公众更加客观、公正地看待特种设备和电梯使用中发生的一些事件,营造良好的“安全乘梯、文明乘梯”社会氛围。现场摆放宣传展板8块,发放宣传资料300多份,受理咨询110余人。通过开展电梯安全进社区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电梯使用、安装维保单位的电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
临夏市重点电梯使用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维保人员等共200余人参加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保证其持续满足条件,落实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安全主体单位,守牢特种设备安全底线,近日,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完成了生产和充装单位的证后监督检查工作。
监督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对三峡赛普、胭脂湖燃气、恒诚设备等13家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开展证后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查验生产场所条件、人员资源和仪器设备配备以及查阅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等形式,对特种设备获证单位的资质持续保持、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以及生产质量安全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施清单管理,要求生产和充装单位限期整改。
通过特种设备获证单位的证后监督检查,切实增强了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了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内部管理,为自觉排查风险隐患、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夯实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