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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市联合举办“走近3·15,优化消费环境市场监管在行动”现场宣传活动

优化消费环境  共筑满意消费

——临夏州、市联合举办“走近3·15,优化消费环境市场监管在行动”现场宣传活动

3月13日上午,临夏州、市联合在临夏市红园文化广场举办以“共筑满意消费”为主题的“走近3·15,优化消费环境市场监管在行动”现场宣传活动。州委宣传部、州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活动。州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昌瑞宣布活动启动。临夏市政府副市长马旭凯介绍消费维权工作情况。



今年是第43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维权年主题是“共筑满意消费”,其涵义一是促进高品质消费,让消费者对消费内容更满意。二是促进高质量维权,让消费者对消费过程更满意。三是促进高水平共治,让消费者对消费环境更满意。


活动指出,2025年是“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开局之年。各单位、各企业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增强大局意识、协作意识和服务意识,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添加、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计量作弊、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网购、装修、维修、电信、家政、托育、养老、美容美发、文化旅游、公用事业等民生重点行业,集中同向发力,放大治理效果。要以消费供给提质、消费秩序优化、消费维权提效、消费环境共治、消费环境引领五大行动为牵引,统筹宏观机制和微观措施、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正向激励和负面约束、源头预防和末端治理,建立消费环境建设四梁八柱,实现“1+N”叠加效应。要进一步完善质量标准、信用约束、综合治理、消费维权等制度,构建“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良性循环,全面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全力推动我州消费维权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临夏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活动中,参加活动的州直部门负责人为2024年度放心消费承诺单位代表进行了授牌。


活动启动后,州、市各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利用展板、条幅、真假商品对比、打假成果展示、你点我检等方式,向消费者传播普及有关消费维权知识和识假辨假常识。


现场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甘肃省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常识宣传材料6.3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60余人次,快检蔬菜、水果等23批次。各参加活动的企业也分别展示了各自的名优特色产品。


活动结束后,州、市市场监管局将查获的9个大类、18个品种、货值5.9万元的假冒伪劣商品集中进行了销毁。


州、市公安、工信、商务、教育、科技、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30多个部门干部职工和部分企业员工等共计800余人参加活动。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召开2025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共筑满意消费”新闻发布会

3月13日,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召开2025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共筑满意消费”主题新闻发布会。州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昌瑞主持新闻发布会,并通报全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州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马建军、侍孝金、张健、马绍军分别围绕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药化械不良反应监测等方面介绍相关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州委宣传部有关负责同志指导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指出,2024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管局的业务指导,以及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论述,按照国家和省州部署要求,持续完善消费权益保护制度机制,不断净化消费环境,用心服务消费者,守住了消费维权主阵地,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激发消费活力等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全州市场监管系统调处投诉举报6762件,按时办结率和核查率100%;累计创建“放心消费承诺单位”2061家、“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904家;查办案件1504起,罚没款306.58万元;从轻、减轻、免于处罚410起;移交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20起,移送起诉30人。


发布会指出,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开局之年,全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及消协组织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共筑满意消费”年主题,加强消费权益保护,激发消费市场活力,不断提振消费信心,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提升人民生活品质,以消费权益保护实际成效增强全州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甘肃日报社驻临夏记者站、甘肃广播电视台驻临夏记者站、临夏州融媒体中心等3家媒体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

充分履行市场监管职能作用 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综述

今年以来,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以“践行四个最严 、守牢药品安全底线、着力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为目标,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州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防范风险、查办案件、提升能力”三条主线,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点产品,采取部门协作、上下联动、风险会商、全面推动、强化宣贯等措施,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全州医疗器械市场秩序得到明显改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群众安全用械意识得到有效提升。

一、抓谋划,着力夯实监管基础。一年来,结合全州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实际,认真谋划全年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工作,制定印发年度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要点、监督检查计划等相关文件,从检查重点、环节、频次、内容等方面进行安排,明确职责分工,分解具体任务,细化落实举措。同时,强化“三医联动”,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与公安、卫健、医保等部门的协通配合,建立工作联动机制,通力合作,齐抓共进,推进了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各县(市)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做到检查有记录,整改有结果,重点监管单位检查覆盖面达到100%,重点产品可追溯率达到100%,违法违规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二、抓执法,着力查处违规行为。一年来,以“抓监管、促规范、保安全”为目标,持续加强专项整治行动,先后开展“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药械安全、医疗机构药械质量安全、医疗美容医疗器械、医疗器械“清网”行动等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医疗美容使用单位8家次,彩色隐形眼镜经营企业125家次,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196家次,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049家次、使用单位2137家次,口腔科医疗器械使用单位1064家次。排查医疗器械风险隐患76条,查办违法违规案件76件,罚没款22.67万元,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查处。

三、抓抽检,着力发挥检测作用。一年来,狠抓医疗器械质量抽检工作,制定医疗器械质量抽检计划,分解一次性使用无菌闭合夹、一次性使用无菌腹内压测量包、一次性使用氧气湿化器等32个品种36个批次的省级抽检任务;安排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使用人体静脉采血针、一次性使用静脉血样采集容器、一次性口腔器械盒、手术刀片8个品种20个批次的州级抽检任务。目前,已全部完成监督抽检任务,其中对1批次不合格的产品正在调查处置,进一步规范了经营使用环节行为。

四、抓巡查,着力规范网售行为。一年来,按照“线上排查找线索、线下检查抓重点、同步推进促实施”的方式,指定专人定期或不定期对已备案的196家网络销售企业“线上”进行全覆盖开展巡查。检查过程中对3家未经备案从事网络销售医疗器械案企业下达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有效规范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行为,净化了网络销售市场。

五、抓飞检,着力保障质量安全。一年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对2024年申请、延续、变更《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40户企业组织开展飞行检查,提出整改要求96条,督促市场主体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风险意识。通过精准靶向监管,推动企业由被动合规转向主动管理,构建长效安全机制。从检查结果来看,大部分经营企业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对个别企业从业人员学习培训不深不实,进货查验记录不完整等问题,现场指导规范,督促企业完成整改,保障医疗器械经营环节质量安全。

六、抓协作,着力深化专项行动。一年来,针对全州医疗器械监管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把医疗器械安全作为事关群众生命健康的民生保障“底线工程”,聚焦医疗器械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创新“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全面推进”工作模式,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严监管、优服务、强执法守护群众用械安全。专项行动期间,共查办案件43件,收缴罚没款7.72万元,部门间的协作监管机制进一步顺畅。

七、抓会商,着力化解风险隐患。一年来,充分发挥州、县(市)两级风险会商机制作用,每季度专题组织召开药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暨监管责任约谈会,对监管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科学风险会商,认真分析研判,对排查、梳理出的76条风险隐患,逐一进行分析研判、提出改进措施,防范化解了风险隐患的发生,提升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八、抓分级,着力细化监管级别。一年来,按照企业风险程度、经营业态、质量管理水平和企业监管信用情况,结合日常监管、监督抽检、不良事件监测、企业信用及监管品种重点等因素,综合考量企业风险程度、经营业态、品种目录等实际情况,制定医疗器械分级监督管理规定,健全完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级监管台账,将全州692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纳入分级监管范围,确定二级监管经营企业21家、三级监管经营企业671家,实施分类分级综合评定,进一步增强了监管的靶向性和精准性。

九、抓生产,着力提升管理水平。一年来,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适时对辖区内2家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备案产品结构及组成、描述与预期用途是否与备案相一致、说明书标签是否符合法规要求、供货者资格是否齐全,医疗器械原料进货查验落实是否到位、生产过程是否严格执行工艺流程、检验是否按规程执行、成品入库出库放行复核是否记录完善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提出整改要求9条,有效提升了生产企业从业人员的管理水平。

十、抓联动,着力推进唯一标识。一年来,积极落实部门责任,联合卫健、医保等部门对辖区内部分医疗机构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实施应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督促指导企业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和计算机管理系统,全面推进UDI在经营使用环节的实际应用。目前全州17家医疗机构、36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已完成与省药监局医疗器械追溯系统的数据对接并实时上传数据,有效发挥了“三医联动”作用。

十一、抓普法,着力营造法治环境。一年来,坚持把普法宣贯作为有效提升监管人员和执业人员自身素质的重要手段,组织召开全州药品流通信息化监管系统操作应用培训班、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基层监管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等,对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详细解读。州、县(市)监管人员及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近600余人参加培训,实现了监管人员和监管对象宣贯培训的“双覆盖”“双提升”。同时,按照边检查、边整改、边规范的原则,督促生产使用经营单位增强从业人员的尊法学法守法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下一步,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将认真履职尽责,强化监管措施。一是以持续提升人员素质为目的,加大宣贯力度。把提升素质放在突出位置来抓,采取举办培训班,现场实训实战、典型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配套规章的宣贯培训,努力提升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能力水平。二是以持续推进用械安全整治为重点,强化隐患排查。聚焦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持续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织密织牢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网,坚决守牢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底线。三是以持续推进分级监管为手段,提升安全意识。依据全州医疗器械风险会商、违法行为查处、不良行为记录、投诉举报等情况,明确监管重点、确定监管级别,加强重点企业监管力度和检查“频次”,不断提升医疗器械企业质量安全意识。

压紧压实“两个责任” 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召开食品经营主体约谈培训会议

为进一步压实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消除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更好保障食品消费安全,11月28日,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以视频形式召开了全州食品经营主体约谈培训会议。

会议通报了省市场监管局“市话实说”栏目关于4家食品经营主体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和近期全州流通领域食品经营主体专项排查工作情况,指出了排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上,州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聚焦食品经营采购、贮存、销售等关键环节的规范要求开展专题授课,进一步提升经营主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能力和监管人员的执法监管水平,为“两个责任”落地见效提供专业支撑。

会议强调,食品安全存在问题反映出食品流通领域经营主体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监管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各食品经营主体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严守法律底线,对照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强化内部管理,主动接受监督,坚决守住主体责任底线。全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以“四个最严”要求,持续深化全覆盖的排查整治,加强问题台账动态管理,强化执法办案力度,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底线。

此次会议既是经营主体专题培训会,也是责任再压实、工作再部署的约谈会,有效凝聚了协同共治共识。下一步,全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跟踪经营主体整改成效,常态化开展监管执法和督导检查,推动食品经营主体的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州、县(市)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人、食品流通科(股)室全体人员、基层监管所所长和重点食品经营企业法人、食品总监等655人参加会议。

优化村镇消费环境 推动服务关口前移 ——临夏州探索建立村镇放心消费联勤共治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消费环境、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决策部署,临夏州依据《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进一步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综合效能的实施意见》和《临夏州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村镇消费市场地域分布广、群体特征鲜明、重点领域突出等实际情况,在村镇探索建立放心消费联勤共治站。

放心消费联勤共治站坚持政府主导、协同共治,坚持重心下移、服务便民,坚持依法维权、情理结合,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的原则。将紧密结合村镇消费实际,重点覆盖农业生产资料、农村食品与药品安全、生活消费与耐用消费品、特色服务与新兴消费、重点群体与风险领域、民族特色产业消费领域。

下一步,放心消费联勤共治站(服务点)将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做到任务到岗到人,积极构建符合村镇特点的消费维权体系,着力解决村镇消费者维权不便、风险识别能力较弱、维权意识有待提升等突出问题,实现村镇消费纠纷调解成功率、消费者满意度显著提升,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反应迅速、规范高效、贴近群众”的基层消费治理格局,为促进乡村振兴和服务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临夏州消费者协会2025年“双11”消费提示

2025年“双十一”购物节来临,商家陆续推出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对消费者展开了猛烈的攻势。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临夏州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规避购物陷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选择正规平台和商家

优先选择有资质、口碑好、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健全的电商平台,避免在无备案、无联系方式的“小众网站”或“朋友圈店铺”下单。购买食品、化妆品等特殊品类时,要主动查看商家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

警惕价格欺诈

警惕商家“先涨价后打折”“虚构原价”等价格欺诈行为,仔细对比商品促销前后的价格,避免被虚标折扣误导。同时,要注意满减门槛、退换货政策等促销细则,避免因规则模糊引发纠纷。

理性看待宣传

参与直播带货等新型购物模式时,要警惕主播利用“全网最低价”“限量秒杀”等话术营造的紧迫氛围,保持冷静,按需购买。切勿通过私人链接、二维码或其他方式进行线下交易或直接转账,确保资金安全。

仔细查验商品

收到商品时,建议当场查验,核对商品型号、规格、数量等是否与订单一致,外观有无破损。如发现问题,应拒收商品或拍照留存证据,并及时与商家、平台沟通。

保留消费凭证

妥善保存订单截图、支付记录、聊天记录、商品详情页截图等凭证,至少留存3个月,这些是维权的重要依据。主动索要发票或电子收据,以便在需要时作为维权凭证。

知晓退换规定

了解并熟悉“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及适用范围。注意商家是否有设置“定金不退”等不合理条款,警惕“特价商品不退不换”等霸王条款。

分清“定金”与“订金”

定金:有担保作用,支付后如果消费者不履约,无权要求返还(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订金:属于预付款,合同没有履行时,如无特别约定,应当返还。

依法维护权益

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先与商家、平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网络交易平台或通过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临夏州消费者协会提醒全州广大网络交易经营者,务必履行法定义务,依法诚信经营。对于售后服务,应坚决执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三包义务”等规定,切实将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临夏州消费者协会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