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取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公开范围
依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
1.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的机构简介、机关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班子分工、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情况;
2.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需标注是否有效)以及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情况;
3.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等;
4.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5.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网站(网址:https://scjg.linxia.gov.cn)
2.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公开专栏、电子显示屏、发放便民资料等方式进行公开。
3.积极运用“临夏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抖音等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渠道
网站:临夏州市场监管局网站 网址:https://scjg.linxia.gov.cn
微信公众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今日头条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抖音号:临夏州市场监管
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1.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甘肃省临夏市新华街政府统办楼2楼;
2.临夏州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 地址:甘肃省临夏市红园路彩陶馆安置楼一、二楼。
(四)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以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发布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期答复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且延期的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公众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受理机构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临夏市新华街政府统办楼2楼。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16381。
传真号码:0930-6287029。
邮政编码:731100。
电子邮箱:lxzscjgj@163.com。
(二)申请方式
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scjg.linxia.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在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五)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本部门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六)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审计类信息,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我局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临州市监党组〔2023〕36号
中共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临夏州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临夏州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2023年工作要点》《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加强行风建设组织领导机制》的通知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中心):
现将《临夏州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临夏州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2023年工作要点》和《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加强行风建设组织领导机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3年6月27日
临夏州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开展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州市场监管局决定,从2023年开始至2025年结束,在全州市场监管系统深入开展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行风建设专项行动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入推进“三抓三促”行动结合起来、与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全系统上下进一步讲政治、守纪律,听指挥、爱集体,强本领、提效能,增自信、树形象,坚持监管为民,强化依法监管,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强监管、转作风、提效能。通过行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全面优化便捷高效的市场准入环境、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特色鲜明的市场拓展环境、持续向好的市场安全环境,全面建成一支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市场监管队伍,切实降低市场主体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推动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问题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治理审批服务、日常监管、行政执法三个领域的突出问题。
1.行政审批服务方面:聚焦推进行政审批服务规范化,重点排查治理落实中央政策打折扣、行政许可事项变异或“翻烧饼”等问题;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违规增设审批环节、增加办理要件,许可事项相关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的问题;政务服务窗口不正之风,业务流程复杂、办事人员业务不熟的问题;窗口服务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在许可服务中与中介机构勾结、收取好处费、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网上办理系统不够优化、线上线下服务标准不统一、“跨省通办”合作机制不顺等影响政务服务效能等问题;虚增市场主体数量、伪造篡改市场主体证照信息等问题。
牵头单位:行政许可与登记注册科
责任单位: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科、广告监督管理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食品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监督管理科、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药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化妆品监督管理科、信息化保障中心,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日常监督管理方面:聚焦市场主体反映突出的问题,重点排查治理日常监管领域检查和专项整治过多过滥,程序不规范,随意扩大重点监管的领域和范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够规范,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与行业协会、中介服务机构等搞利益勾兑,强制企业接受各类有偿咨询和服务的问题;所属事业单位违规开展针对市场主体的有偿服务活动的问题;本系统存在的企业年报数据造假以及伪造篡改检查、检验、检定、检测、认证结果等问题。
牵头单位:信用监督管理科
责任单位:质量发展科、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食品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监督管理科、标准化监督管理科、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商标专利与知识产权保护监督管理科、药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化妆品监督管理科,局属各事业单位,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公正文明执法方面:聚焦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重点排查治理市场监管执法中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的问题;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任性执法、简单粗暴、畸轻畸重、以罚代管等问题;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本系统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以及将罚没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的问题;以办案等名义违规查封、冻结、扣押涉案企业财产,向企业和管理服务对象吃拿卡要、索贿、受贿等问题;消费维权渠道不畅通、投诉举报处理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
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科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监督科、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科、广告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州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深化拓展制度举措。进一步深化拓展优化审批服务、规范日常监管、提升执法水平的创新举措,下功夫提升市场监管工作的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
1.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方面:聚焦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利化,集成线上线下服务资源,推进市场监管相关事项“一门、一窗、一网”办理;通过不同许可事项集成联办、一件事主题化联办等措施,实现“一网申请、一表填报、一套材料、一次提交、一次办好”;深化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使用功能;在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等领域推行告知承诺;强化相关信息共享共用,推进备案事项易办快办;进一步优化服务窗口制度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完善监督机制,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鼓励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提供兜底服务;深化“跨省通办”工作,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异地办事需求;建立市场主体登记数据监测预警和纠错机制,杜绝“源头造假”,确保数据客观真实。
牵头单位:行政许可与登记注册科
责任单位:食品安全协调科、信息化保障中心,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规范日常监督管理方面:聚焦完善日常监管的有效措施,根据国家局、省局实施市场监管领域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指导意见,规范监督检查内容、方式和流程;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常态化运用,实现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实施差异化监管;加强业务统筹和资源整合,精简优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统筹推进“三品一特”重点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科学设定监管频次,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全面贯彻执行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价格、广告、网络平台、质量等领域相关监管制度规则,增强日常监管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加强对市场监管领域专家评审、中介服务、所属单位面向市场主体开展有偿服务等的规范管理,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牵头单位:信用监督管理科
责任单位:质量发展科、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食品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监督管理科、标准化监督管理科、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商标专利与知识产权保护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发展中心、信息化保障中心,局属各事业单位,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推进公正文明执法方面:聚焦完善办案质量保障措施,注重事前预防,全面梳理和规范执法事项,鼓励结合实际建立不予行政强制措施清单与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事项清单,探索服务型执法、柔性执法;鼓励通过设立执法对象监督卡、执法禁令等,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事中管控,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衔接机制、违法线索信息互通机制,准确执行自由裁量权基准,实现案件办理全过程追溯、全环节管理、全流程约束。完善事后监督,开展执法责任制检查和案卷评查等,建立实施行政处罚案件抽查回访制度,加强执法督查考评,组织全州执法机构行风建设抽查与互查活动。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监督科
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科、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科,州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巩固提升建设水平。围绕审批服务、日常监管、行政执法三个领域,建立健全巩固行风建设成果、全面提升监管效能的制度机制。
1.行政审批服务方面:聚焦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对国家层面设定涉及市场监管部门的26项行政许可事项,按照总局制定的实施规范,根据省局要求,州级层面对涉及市场监管部门的15项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细化完善办事指南,公开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指南和流程图,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窗口可见,为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
牵头单位:行政许可与登记注册科
责任单位:局属各事业单位,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日常监督管理方面:聚焦提高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加强法治监管基础性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权责清单,贯彻实施《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评价办法》,开展经常性的普法宣传教育,推动法治思维入脑入心、走深走实。着力构建全链条企业信用监管制度体系,推动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嵌入市场监管各领域和各环节,加强信用信息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水平,实施失信惩戒、做好信用修复。加快建立完善各项业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加大资源统筹整合力度,推进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智慧监管水平,实现精准监管、科学监管。
牵头单位:信用监督管理科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监督科、信息化保障中心,局属各事业单位,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公正文明执法方面:聚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办案流程;积极参加总局举办的执法稽查“云课堂”和省局举办的各类执法稽查培训班;积极参与实施市场监管“数字+执法”三年行动计划,加强现代化的执法装备配备,推行简案快办、非现场执法等新型高效执法模式,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强化执法能力、约束执法权力、规范执法行为。
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科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监督科、信息化保障中心,州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强化行风监督约束。
1.严格落实责任机制。实行抓行风“一把手”负总责和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相结合,把行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指标,纳入干部职工奖惩评价体系。对发生严重行风问题的单位及有关人员,在当年各类考核评比中酌情加大扣分权重,在评优评先中不予考虑其评选资格。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中心),局属各事业单位,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完善监督评价措施。畅通行风问题反映渠道,各县(市)市场监管部门都要设立专门的行风问题投诉举报热线并向社会公示,在门户网站开辟行风问题举报专区。鼓励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立联系渠道,发挥其监督评价作用。探索推行特约行风监督员制度,科学监测行风水平。发挥媒体、网络评论员队伍监督行风和发现问题的作用。组织市场主体和消费者评议行风活动,开展行风满意度第三方评估,强化评价结果通报和运用。
牵头单位:局机关党委
责任单位:局属各事业单位,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健全行纪贯通协同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调衔接,建立落实行纪衔接工作联络制度、书面沟通和会议沟通工作制度、信息通报机制、督导工作机制,开展经常性的明察暗访,及时收集、定期汇总、认真调查办理行风问题信访投诉举报件,并加强预判预警,及时发现风险和隐患。合理区分监管工作人员从政不廉洁问题与履职不到位问题,严肃查处涉及行业不正之风的人和事,并通过多种渠道通报和曝光典型案例。建立约谈制度,对发生行风问题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时下达提醒告诫函、整改通知书、约谈通知书,问题严重的及时问责。
牵头单位:局机关党委
责任单位:局属各事业单位,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加强队伍能力建设。
1.强化教育培训。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开展“三抓三促”行动,把行风教育纳入各级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计划,下功夫抓学习促提升,全面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党风廉政教育、法律法规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培训,着力推进市场监管文化建设,切实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改进行风的思想自觉和责任担当,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中心),局属各事业单位,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开展岗位练兵。举办法律知识、业务能力等各类练兵比武活动和职业技能大赛,以比促练、以练促用;在执法等重点业务领域,评选优秀执法案例,以案促训,提升全系统监管队伍的执法能力。注重培育和发现审批服务、日常监管、行政执法等领域中涌现出的行风先进单位和个人,发挥市场监管领域表彰奖励、创建示范、相关考核指挥棒作用,开展先进典型事迹宣讲,让广大干部职工学有榜样、做有标杆,促进能力和素质整体提升。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中心),局属各事业单位,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强化基层基础。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既发现和纠治行风问题,又发现和解决工作难题。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对窗口服务人员、基层监管骨干和一线执法力量的培训力度,组织开展人才技术援助、“法治下基层”等活动,健全基层干部职工成长、使用和激励机制。深入推进基层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市场监管所等级评定,规范市场监管标志标识使用,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强化基层履职尽责能力。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中心),局属各事业单位,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实施步骤
根据省局统一部署,全州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从2023年4月开始,至2025年12月底结束,2023年为“排查治理”年,2024年为“深化拓展”年,2025年为“巩固提升”年,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4月至5月)。
1.深入传达学习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专项行动启动会议精神,印发《全州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2023年工作要点,成立州局专门领导机构,召开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动员部署会议,对开展专项行动动员部署。
2、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深入开展思想发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对本系统行动的组织领导。
3.各牵头科室要依据《实施方案》,细化具体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各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认领任务,靠实各自责任,加强对本业务职能领域内专项行动的条线指导,推进本业务领域各项攻坚任务在全系统贯通实施,取得实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6月至2025年10月)。
1.深入开展“排查治理”年行动(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全面排查整治全系统存在的行风突出问题,立行立改、纠建并举,使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干部职工以优良行风提升监管服务水平的意识切实强化。
2.深入开展“深化拓展”年行动(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在有效整治现存行风突出问题、遏制新增不良现象的基础上,深化拓展优化审批服务、规范日常监管、提升执法水平、加强队伍建设的创新举措,促进市场监管工作社会认可度、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3.深入开展“巩固提升”年行动(2025年1月至2025年10月)。着力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巩固行风建设成果、全面提升监管效能的制度机制,使满足群众需要、服务市场发展的市场监管理念、制度、作风、能力得到全面优化,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基本构建形成。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11月至12月)。
各县(市)市场监管部门采取自查自评、邀请服务对象评价、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满意度评估等多种方式,对开展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满意度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全面总结和评估,形成报告报送州局。州局组织开展抽查核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在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开展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具体部署,是扎实开展“三抓三促”行动的有效载体,是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的实际行动,各县(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着眼市场监管部门迈上新征程、实现新作为、树立新形象,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讲政治、守纪律,听指挥、爱集体,强本领、提效能,增自信、树形象,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市场监管部门要成立加强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定期调度、分析研判、约谈通报、奖优罚劣”等工作机制,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调动系统各方面力量投入专项行动。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专项行动有关情况并争取支持,将学习培训、装备配备、宣传教育等费用列入预算,保障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要以发现问题为出发点,围绕查摆出的问题,建立问题责任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靠实整改责任,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结合整改落实情况,对本部门牵头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执行情况进行一次系统梳理,深入查找制度建设中的漏洞和不足,并注意抓好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完善,及时把有效的做法通过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
(四)扩大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对专项行动进行宣传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妥善处理涉及市场监管系统的行风问题。要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市场监管部门加强行风建设的“土特产”“一招鲜”“样板间”,大力宣传在行风建设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典型和先进事迹,全面持续展示开展专项行动的成果成效。
(五)加强督促指导。各县(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推动,建立健全评估和督察等相关机制,定期对专项行动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严肃查处涉及行业不正之风的人和事,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要制定行风建设工作跟踪问效考核验收办法,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工作推动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六)务求工作实效。要把行风建设同监管实践有机结合,将行风建设贯穿监管工作始终,注重通过监管工作成效检视行风建设成果。要统筹推进行风建设和业务工作,以行风建设推动解决市场监管难题,下功夫提升市场监管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临夏州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是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排查治理年”。全州市场监管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行风建设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扎实推进“三抓三促”行动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活动结合起来,全面排查治理全系统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严格规范市场监管服务、管理、执法行为,着力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风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全州市场监管系统队伍素质、服务水平和监管效能,着力营造便捷高效的市场准入环境、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特色鲜明的市场拓展环境、持续向好的市场安全环境,以优良的行风建设成效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蓄势赋能。
一、深入开展突出问题排查治理
(一)加大审批服务领域问题治理力度。一是违规设置行政许可事项的问题。全面排查治理在许可事项清单之外违规设置行政许可事项,以备案、登记、证明、目录、计划、指定、认证、年检、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名义,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事项设置不公开、不透明,违规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条件、环节和申请材料,市场准入准营放权又收权、妨碍市场主体进入等问题。二是政务服务窗口不正之风的问题。梳理纠正各级市场监管政务服务窗口设置不合理、政务服务事项进入窗口“应进未进”、进驻地方政务服务大厅“明进暗不进”等情况,排查治理政务服务窗口办事流程复杂、申请材料繁多、许可条款模糊、办理数量限额、办理时限冗长等问题,着力解决窗口办事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业务不熟、纪律松散、办事拖拉、让群众反复跑路等问题,坚决打击与中介机构勾连,通过倒号卖号、加急办证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三是影响政务服务效能的问题。深入查找并着力解决市场监管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系统不够优化,线上线下服务标准不统一、线上服务入口不通畅、线下服务窗口进驻不规范,“跨省通办”合作机制不顺、事项名称表述不统一等问题,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二)着力整治日常监管领域突出问题。一是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的问题。系统梳理各业务领域监管制度、流程规范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全面排查日常监管相关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的问题,纠正“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规范、擅自扩大重点监管领域和范围等问题。二是增加市场主体负担的问题。深入排查治理与行业协会、中介服务机构等搞利益勾兑,强制企业接受各类有偿咨询和服务的行为。重点整治所属事业单位、技术机构和社团组织违规开展针对市场主体的有偿服务活动、收取不正当费用等行为。三是弄虚作假的问题。大力整治企业年报数据、执法办案数据等系统内“源头造假”和统计造假行为,最大程度减少因录入错误等工作失误造成的数据失真失实情况,着力纠治为市场主体伪造篡改证照信息和检查、检验、检定、检测、认证等结果的行为。
(三)深入开展行政执法重点问题整治。一是粗暴执法、过度执法的问题。全面排查治理执法方式简单粗暴、任性执法、不文明执法,滥用羁押性、财产性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涉案企业财产,以罚代管代改、罚而不管不改等问题。二是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的问题。深入排查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类案异罚、畸轻畸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向企业和管理服务对象吃拿卡要、索贿受贿等问题。全面清理整顿本单位本系统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坚决纠正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以及将罚没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等问题。三是执法素养欠缺、法治观念淡薄的问题。深入排查并解决执法人员执法纪律遵守不严、执法为民理念树立不牢,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执法犯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二、深入开展问题排查“五项活动”
(一)开展行风突出问题公开征集活动。要通过设立行风问题投诉举报热线、在门户网站开辟行风问题举报专区、在“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添加行风问题举报端口等方式,畅通行风问题反映渠道。采取网上调查问卷、随机抽取市场主体、开展电话回访调查等方式,听取办事群众在行政审批服务、日常监督管理和规范行政执法等方面的问题和建议。
(二)开展局(科)长走流程活动。州局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单位和机关各科(室、中心)负责同志要充分利用检查工作、调查研究、督查考核等时机,采取陪同群众办事、自办代办业务等方式,主动深入办事大厅、基层单位,“沉浸式”体验办事服务事项,以普通办事群众身份对本岗位及关联业务走流程,查找并解决薄弱环节和行风问题。各县(市)市场监管局也要组织开展局领导干部“走流程”、股长“坐窗口”等活动,深入一线,收集群众意见建议。
(三)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分层分级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州局随机抽取县(市)局执法案卷开展评查,各县(市)局随机抽取所辖各乡(镇)市场监管所执法案卷开展评查,通过对执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等重点环节进行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对不合格案卷进行通报,提升案卷评查工作实效。
(四)开展市场监管体验日活动。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0中国品牌日、5.20世界计量日、6.9世界认可日、10.14世界标准日,以及“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节点,邀请媒体、公众、消费者和企业代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开放日”“体验日”活动,“零距离”观摩和体验市场监管政务服务、监督检查、检验检测、行政执法等活动,适当开展网络直播,让人民群众为市场监管系统行风“找茬”“挑刺”。
(五)开展领导公开接访日和热线日活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领导年内至少安排1次公开接访日和“热线日”活动,通过现场接访、接听热线电话的形式倾听群众呼声,查找并解决行风问题。
三、深入开展行风建设专项训练
围绕做到“讲政治、守纪律,听指挥、爱集体,强本领、提效能,增自信、树形象”,加强对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下功夫促进思想观念明显转变,专业素质明显提升,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效率效能明显增强。
(一)讲政治、守纪律。就是要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行风教育的首要任务来抓,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系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突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政风作风建设、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等重要论述以及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深入开展法治意识、法律观念的培养训练,组织对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办公秩序等情况的监督检查,通报讲评,严明纪律,改进作风。
(二)听指挥、爱集体。就是要通过模范机关创建、开展准军事化训练、党建团建活动,强化集体意识教育,下功夫增强全系统干部的组织纪律性和集体荣誉感。坚决做到令行禁止,自觉维护大局,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职尽责;自觉爱护集体形象,维护集体荣誉,与损害集体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自觉加强对重大问题的请示汇报、协调配合,坚决纠治和禁止本位主义、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甚至目无组织纪律、跟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和决定等问题。
(三)强本领、提效能。就是要坚持“抓学习促提升”,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全系统干部职工法治能力、专业素质、纪律意识、职业道德等培训,坚持“逢会学法”制度,突出加强对党章党规、涉及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的经常性学习,组织开展全州市场监管系统法律知识培训,下功夫培养法治思维,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能力水平。坚持“定了就干、马上就办”,通过建立健全专班落实机制、责任落实机制、奖优罚劣机制、比学赶超机制、调度通报机制,下功夫治理解决效率不高、效益不好、效能不佳等突出问题,推动全系统工作效能显著提升。
(四)增自信、树形象。就是要教育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临夏实践的宏伟事业中,市场监管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要坚定工作信心、坚持“监管为民”,增强工作动能;要紧紧围绕营造“五个市场环境”开展专题研讨。广泛开展“市场监管卫士”“优质服务窗口”“岗位大练兵”“办案能手”“技能大比武”等各种形式的争先创优活动,增强服务效能;要组织开展全州市场监管所等级评定,推动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基层市场监管所,加强市场监管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管理和规范使用,工作时间全员制式着装,主动亮明身份,接受群众监督,树立市场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
四、着力强化行风建设监督
(一)常态化开展警示监督。坚持正面典型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相结合,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党纪党规集中学习、观看1次警示教育专题片,每年组织参观1次廉政教育场馆和警示教育基地,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作用,探索推行特约行风监督员制度和“好差评”制度。
(二)注重发挥监督合力。加强与本级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协调衔接,年内至少开展1次明察暗访,加大对行风问题信访举报投诉问题的调查和督办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并进行通报和曝光。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职能作用,综合运用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约谈提醒、列席会议等形式开展日常监督。积极发挥支部纪检委员“前哨”和“探头”作用,打通行风监督的“最后一公里”。
(三)建立健全行风建设制度。制定完善监督计划,将行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监督范畴,对本级机关和局属各单位落实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对责任落实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督导问责。建立健全谈话制度,与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行风建设专项谈话,督促落实行风建设工作要求;开展一把手年度廉政谈话、新任干部廉政谈话、重点科室负责人廉政谈话时,将行风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建立约谈制度,出现严重行风问题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五、加大系统联动协调推进
(一)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全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明确行风建设工作专责机构,建立联络员制度,主动加强与州局的经常性沟通联络。州局将通过开展专题调研、督导检查、考评通报等方式,加强对各县(市)市场监管部门行风建设工作的督促和指导。
(二)强化跟踪落实措施。全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层层建立跟踪落实机制,对排查的行风问题认真梳理,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及时向州局报送“三个清单”及整改落实情况。州局将建立问题线索收集反馈和交办制度,转办事项10日内报送办理结果,督办事项7日内报送办理结果,确保行风问题纠治到位。
(三)深入开展经验交流。各县(市)市场监管局每季度要及时向州局报送一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年底前报送全年情况,不定期报送特色做法和典型经验,确保情况互通、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同时,各县(市)要加强横向交流,互相借鉴经验,促进共同提高。
(四)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全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多措并举做好行风建设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注重挖掘和选树一批强化市场监管、服务市场主体的先进典型,确保在各级各类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上反映行风建设的主要做法和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注重做好舆情监测协调处置,对于出现的行风问题舆情迅速反映、及时报告,努力将不良影响降到最低。
临夏州市场监管局加强行风建设组织领导机制
为深入推进全州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保障行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取得实效,现就加强行风建设组织领导明确如下:
一、成立州市场监管局加强行风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李昌瑞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马建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金华 局党组成员、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侍孝金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 健 局党组成员、州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马 伟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彦平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局机关各科(室、中心)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和局党组决策部署,统筹领导和组织推进全州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优化审批服务指导组、规范日常监管指导组、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组、廉洁用权指导组、基层和队伍建设指导组、新闻宣传和舆情监测指导组等专项工作组。
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加强行风建设的行动方案、工作计划,研究提出加强行风建设的具体措施,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做好与驻局纪检监察组相关监督工作的衔接,收集各专项工作组和各县(市)工作进展情况,做好信息报送、组织考评、调度通报等,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党委,侍孝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综合规划与宣传应急管理科、科技与财务审计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科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局“三抓三促”工作专班同时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职责。
联络员:局机关党委组织委员 马云
联系电话:0930-6214852
2.优化审批服务指导组:负责调查研究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组织实施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环节行风建设的工作措施;对反映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环节存在的弄虚作假、增加市场主体负担等问题,及时研究制定解决措施;指导和推动全系统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优化审批服务指导组由行政许可与登记注册科牵头,马晓芸同志任组长,广告监督管理科、质量发展科、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食品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监督管理科、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药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化妆品监督管理科、商标专利与知识产权保护监督管理科、药化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知识产权发展中心、信息化保障中心等相关科室参加。
联络员:行政许可与登记注册科科长 马晓芸
联系电话:0930-6297036
3.规范日常监管指导组:负责调查研究日常监管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组织实施日常监管环节行风建设的工作措施;对反映日常监管环节存在的弄虚作假、增加市场主体负担等问题,及时研究制定解决措施;指导和推动全州系统规范日常监管。
规范日常监管指导组由信用监督管理科牵头,庆学伟同志任组长,质量发展科、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食品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监督管理科、标准化监督管理科、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药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等相关科室和局属各事业单位参加。
联络员:信用监督管理科科长 庆学伟
联系电话:0930-6281737
4.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组:负责调查研究行政执法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环节行风建设的工作措施;对反映行政执法环节存在的弄虚作假、增加市场主体负担等问题,及时研究制定解决措施;指导和推动全系统公正文明执法。
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组由综合行政执法科牵头,石小琦同志任组长,政策法规监督科、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科、广告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州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等相关科室和单位参加。
联络员:综合行政执法科科长 石小琦
联系电话:0930-6287027
5.廉洁用权监督指导组:负责调查研究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在廉洁用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廉洁用权的工作措施;组织开展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
廉洁用权监督组由办公室牵头,张志鹏同志任组长,政策法规监督科、科技与财务审计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科等相关科室参加。
联络员:办公室 张志鹏
联系电话:0930-6223674
6.基层和队伍建设指导组:负责指导和推动全系统干部队伍提高能力素养,调查研究队伍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结合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干部教育培训等,提出改进意见建议。
基层和队伍建设指导组由综合规划与宣传应急管理科牵头,马辉民同志任组长,办公室、政策法规监督科、科技与财务审计科、综合行政执法科、信息化保障中心等相关科室参加。
联络员:综合规划与宣传应急管理科 马辉民
联系电话:0930-6287031
7.新闻宣传和舆情监测指导组:负责组织协调行风建设新闻宣传工作,做好舆情监测处置,策划开展行风建设系列报道活动,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全系统行风建设氛围营造。
新闻宣传和舆情监测指导组由信息化保障中心牵头,司文斌同志任组长,办公室、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等相关科室参加。
联络员:信息化保障中心 司文斌
联系电话:0930-6287039
三、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1.建立领导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原则上一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会议,统筹研究和协调行风建设的重大事项。适时召开专项调度会,分析行风建设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2.建立常态推动机制。实行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统筹推进,各业务线条结合业务工作开展,研究解决行风建设中发现的问题,按局领导分工分别负责。
3.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各专项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和推动行风建设相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
〔2021〕155号
州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消费环境建设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甘市监发〔2021〕189号)精神,结合临夏实际,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力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持续净化消费环境
认真落实省政府有关领导对于加强消费保护工作的批示,扎实推进《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要求,持续开展以“品质保证、诚信保证、维权保证”为基本内容的“放心消费承诺活动”,深入实施放心消费行动,努力让消费者明白消费、放心消费、快乐消费。积极争创今年启动的“全国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城市(区)”,不断净化消费环境,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二、推动“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工作,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升
各县(市)局要结合“放心消费承诺活动”,推动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工作。秉承“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鼓励实体店经营者根据商品属性和实际经营条件,采取一门店一承诺、一企业一承诺等方式,承诺实行七日或更长时间的无理由退货。督促承诺的经营者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售后服务体系,严格履行退货承诺。结合实际确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都认可的退货商品范围和商品完好标准,鼓励经营者通过尊重并维护消费者权益来获得自身更大的市场利益。要坚持因地制宜、自愿承诺,不搞强制,不搞一刀切,不片面追求承诺企业数量,确保无理由退货的自愿性、公平性、合理性。
三、探索建立消费后评价制度,持续提升综合监管能力
探索建立集线上与线下、实体店与网店、12315投诉举报平台与消费者现场投诉举报为一体的消费后评价体系,为市场监管消费领域的数据整合、分析研判、风险预警、领导决策、专项治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放心消费创建等工作提供依据和支撑。引导平台型企业建立重点领域的服务后评价机制,鼓励消费者对平台上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客观评价,并实行评价信息公开。逐步建立区域消费风险分级制度,对消费风险等级高或者消费维权工作不力的县(市),进行警示提醒。
四、强化消费领域执法监管,严厉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
各县(市)局要建立由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统筹协调、各内设机构密切配合的分工合作机制。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益,对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要突出3·15等重点时机和领域,开展假冒伪劣商品清查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围绕民生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堵点”问题开展行政约谈,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推进消费投诉信息公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各县(市)局要立足市场监管领域,结合放心消费创建,以公示消费者投诉信息为抓手,消除消费领域的信息不对称,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让信用信息调节资源配置。从消费者投诉集中、反映强烈的区域、行业着手,以点带面,逐步扩大消费投诉公示的覆盖面,开展多维度的投诉公示,提高公示的综合效应。重点公示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督促和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从源头上改善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鼓励大型商场、大型超市、集贸市场、电商平台等市场主体公示经营场所内(平台上)消费者投诉相对集中的经营者。
六、创新消费纠纷多元化调处模式,强化对重点问题的处理解决
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严把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关。倡导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真正对企业负责,发挥好自律作用。推动新闻媒体积极开展舆论监督,揭露、批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支持各级消费者协会发挥在公益诉讼、比较试验、体验式调查等方面的监督作用。县(市)局要学习借鉴兰州新区“消费纠纷诉前调解”经验,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
七、深入开展消费宣传教育引导,持续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加强对经营者的教育引导,不断培育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良好氛围。积极推动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系列宣传活动,提升社会知晓度。围绕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6·18、双十一等重要消费节点,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宣传,不断提高消费者自我防范意识和保护能力。
八、推进12315消费领域智慧监管,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指导12315坚持智慧监管的理念,努力将12315打造成市场监管部门集公共服务、案件来源、指挥调度、情报信息、大数据分析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监管业务支撑平台。不断优化“互联网+消费维权”模式,便利社会公众随时随地在线投诉举报。推进12315热线集中管理,开展12315热线和平台一体化建设。通过构建有群众参与的全局性、动态性评价体系,实施12315科学评估评价,确保公众诉求通过一个平台“办得快”“办得好”“办到底”。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日
州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各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州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和全省市场监管现场推进会精神,扎实推进全州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发挥综合执法优势,建立高效工作机制,提升执法办案能力,严查市场违法行为,狠抓大要案件办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服务我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贡献,州局决定在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年9月1日-2020年9月30日。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优势,推进跨区域、全链条执法活动深入开展,查办、曝光一批市场监管领域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传销、反不正当竞争、价格、特种设备质量、计量、认证、标准化、商标专利、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打击一批违法分子,取缔一批违法经营主体,帮助各县(市)局破解基层执法工作中的难题,形成市场监管合力,促进全社会进一步了解市场监管执法工作,为构建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更好的为全州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坚决查处食品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经营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落实从重处罚的有关规定,提高违法成本,加大重大案件督查督办力度。
(二)强化药械质量监管,保障群众用药用械安全。重点查处药品经使用、经营单位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销售假劣药品、非法回收药品、违规存储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经营、使用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实效或淘汰的医疗器械和重点产品的购进渠道、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不完整的行为,最大限度的保障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三)强化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以违规家电、建材、化肥、地膜,“白色污染”中塑料购物袋及环保涉及的淘汰产品,举报较多的汽配、数码产品,儿童用品、学生用品和康复辅助用品等为重点,强化有关质量、计量、认证、标准化等案件的查处工作。要以“守护消费”专项行动为依托,以汽车服务等领域为重点,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继续推进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件查办工作,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深入推进2020年打击商标专利侵权和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加大对商标、专利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商标、专利侵权和假冒专利违法行为。
(五)强化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防范遏制事故发生。重点检查气瓶及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锅炉、起重机械、电梯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执行“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情况,对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进行严肃查处,极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六)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有序推进“证照分离” 改革全覆盖,健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提高许可和注销便利化程度,加强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运用,推动行政许可事项“一网办理”和“一网一门一次”,完善企业注销“一网服务”,提高注销便利化水平。
(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年底前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内全覆盖、联合抽查常态化。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实现监管信息采集与日常监管同步进行。
(八)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升品质发展高线。全面落实《临夏州关于建设质量强州的实施方案》,会同相关部门深入谋划研究质量提升行动,分头抓好组织实施,加强对区域、行业、企业质量提升的指导,大力提升公共服务、政务服务质量。组织开展州政府质量奖、标准化贡献奖等评比活动,实施质量提升示范工程,树立质量标杆。
(九)抓好非公党建工作,打造非公党建品牌。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围绕“抓党建引领、树党建品牌,促高质量发展”,持续开展好“千企帮千村、党建促脱贫”“万名干部进企业、帮扶项目促发展”行动,实现“党的组织应建必建、党的工作全面覆盖”的目标要求,确保2020年党组织覆盖率取得新的突破。坚持抓两头促中间,深入开展“双找双培”“三亮”“三岗联创”活动,强化“小个专”党建工作,通过整顿后进、激励先进等措施,为全州非公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提升队伍能力。始终坚定党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从讲政治的高度去定位、考量、谋划、推动各项工作。始终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终身课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共同努力构建和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探索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职工勇担当,有作为,积极创设干部成长成才的机遇平台。推动人才强局、业务强局,着力培养勇于担当、勇于争先、“一专多能”、“通专结合”的市场监管队伍,全面树立市场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
四、督导工作安排
(一)督导时间、单位安排
督导工作从9月2日开始,每个县(市)局安排一天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督导组成员及分组
组 长: 党组书记 马得祥
副组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昌瑞
党组成员、副局长 何克虎
党组成员、州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秦文龙
成 员:州局相关科(室)负责人
第一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查组(李昌瑞副局长带队)
马 强 食品安全协调科科长(第一组联系人18993021006)
马 伟 食品流通监管科科长
海忠良 餐饮服务食品监管科科长
何延红 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科长
魏居清 药品监管科科长
杨 琨 医疗器械监管科科长
第二组:放管服、信用监管、质量发展、特种设备检查组(何克虎副局长带队)
马 云 质量发展科科长(第二组联系人15339701792)
马晓芸 行政许可与登记注册科科长
庆学伟 信用监管科科长
汤作钦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
梁兆花 计量监管科科长
马志敏 标准化监管科科长
苏萍玲 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管科科长
第三组:非公党建、市场秩序、商标专利、知识产权、产品质量检查组(秦文龙队长带队)
杨永智 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科科长(第三组联系人13909300484)
马青寿 网络交易监管科科长
马力思 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科科长
王文成 广告监管科科长
田玉俊 商标专利与知识产权保护监管科科长
张金钟 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副科长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月”活动是州局贯彻落实州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和全省市场监管现场推进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全州市场监管系统要切实提高对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政治自觉,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切实提高执法办案数量、质量,有力震慑违法行为,积极维护良好的营商环境。各县(市)局要做好向当地县(市)政府的衔接汇报,积极争取政府对“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月”活动的支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月”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作配合,案件依法公开。要落实《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做好“两法”衔接系统数据上报工作,保障和推进信息共享。加强案件依法公开工作,按照“谁办案、谁录入、谁公示”的规定,一般程序案件必须录入案件管理系统,案件录入率达到100%,公示率达到100%。同时加强对已查办案件的总结评估,提炼执法经验,把握执法规律,改进执法工作,争取在案件数量和办案质量上都有较大提升。
(三)开展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州局将把“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月”活动开展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政治责任的重要检验,作为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州局成立专项督查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明察暗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各县(市)局此项工作进行开展情况进行全覆盖式的督查,实地检查部分企业,检查结束后将组织召开问题反馈会,各县市局要邀请当地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共同商议解决办法。对工作责任不清、措施不力、落实不力,甚至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的县(市)局要严肃追责问责。督导结束后,州局将以正式文件通报各县(市)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月”活动情况,同时将《通报》报送州委、州政府和各县(市)委、县(市)政府,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四)加强舆论宣传,注重工作实效。全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引导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月”活动的成效,赢得社会的支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市场监管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拓展执法案件的案源,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督促生产经营者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五)认真总结经验,做好信息报送。各县(市)局要认真总结“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月”活动开展情况,对工作中发现的好的做法、措施、经验及时上报州局,州局将在全州系统进行推广。同时,于10月8日前向州局综合行政执法科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侍孝金 联系电话:18093006861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31日